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22-01-24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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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卫健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卫健委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卫健委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 财政专项支出表

10. 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卫健委2022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卫健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民健康政策,负责起草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和措施,监督实施卫生健康行业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编制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健康随州建设。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

(三)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全市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执行国家药典。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工作。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监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组织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市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负责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的组织实施。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负责全市卫生健康工作,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拟订实施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组织开展全市中医药人才培养、师承教育工作,推广中医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传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组织开展全市中医药资源普查。

(十一)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全市性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归口管理市计划生育协会。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健康湖北战略随州实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包括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民政局、随州海关、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略)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内设16个机构: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规划信息科、财务科、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科、健康随州建设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科(市卫生应急办)、医政医管科(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医疗卫生办公室)、中医药管理科、基层卫生健康科(老龄健康科)、妇幼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宣传科、干部保健办公室、机关党委、老干部科等;同时市计生协会、市避孕药具管理站两个直属单位人员与市卫健委打通使用,财务合署办公、统一核算。其人员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如下:行政(含参公)编制29人,实有在职在编29人;行政工人编制1人,实有在职在编1人;公益一类编制5人,实有在职在编5人;工勤编制(以钱养事)编制2人,实有1人;离休1人,退休19人。

2022年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单位共8个,分别是: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医院、市疾控中心、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市中心血站、市急救中心和避孕药具管理站。人员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如下:2022年初市直卫健系统在职人数3691人,其中:行政(含参公)编制29人,实有28人;事业编制1638人,实有1612人;长期聘用人员2040人,以钱养事人员9人,在校学生2人。离退休人员114人,其中: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13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市卫健委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预算总额188913.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045.37万元,增幅4.4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60.72万元,同比减少243.45万元,降幅5.1%,原因主要是随着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地方财政部助减少,同时疫情防控常态化经费使用减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2493万元,同比减少585万元,降幅19%,原因是按照新的要求调整分类;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42836.52万元,较上年增加了7255.58万元,上升幅度为535%,主要是疫情防控放开,医疗服务收入增加;上级补助收入1793.16万元,同比减少101.78万元,降幅5.4%,主要原因是疫情补助减少;其他收入36847.86万元,同比增加6082.48万元,增幅19.8%,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共卫生补短板建设项目进度推进,加大对建设项目资金投入;上年结转结余381.85万元,同比减少4362.46万元,降幅92%,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共卫生补短板项目建设资金结转。

2.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预算总额188913.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045.37万元,增幅4.45%,主要是增加公共卫生补短板项目资金投入。其中:

一是按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81.76万元,同比减少1063.71万元,降幅18.8%,原因是取消退休人员待遇预算;卫生健康支出181988.52万元,同比增加10131.53万元,增幅5.9%,增加原因是公共卫生补短板项目投入;住房保障支出2342.83万元,同比减少1022.45万元,降幅30.4%,减少原因是减少住房公积金预算支出。

二是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3108.41万元,较上年减少了2073.01万元,降幅为4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60.59万元,较上年261.8万元,增幅65.65%,增加原因主要是增加退休人员社会保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7607.24万元,较上年减少440.26万元,降幅5.47%,原因是压缩公用支出;基本建设支出4418.53,较上年增加2125.53万元,增幅92.7%,原因是加强了公共卫生补短板项目建设;其他资本性支出31474.2万元,转上年增加8721.75万元,增幅38.33万元,原因是根据公共卫生补短板要求,弥补医疗设备购置;其他支出84888.76万元,同比减少5603.09万元,降幅6.19%,原因是随着疫情转为常态化,压缩开支。

三是按资金性质分类: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560.72万元,同比减少243.45万元,降幅5.1%,原因主要是随着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地方财政部助减少,同时疫情防控常态化经费使用减少;安排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2493万元,同比减少585万元,降幅19%,原因是按照新的要求调整分类;安排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支出142836.52万元,较上年增加了7255.58万元,上升幅度为535%,主要是疫情防控放开,医疗服务收入增加;安排上级补助收入支出1793.16万元,同比减少101.78万元,降幅5.4%,主要原因是疫情补助减少;安排其他收入支出36847.86万元,同比增加6082.48万元,增幅19.8%,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共卫生补短板建设项目进度推进,加大对建设项目资金投入;安排上年结转结余支出381.85万元,同比减少4362.46万元,降幅92%,主要原因是加快推进公共卫生补短板项目建设,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

3.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4560.72万元,较上年减少1783.67元,降幅26.63%,降幅原因是地方财政减少医疗卫生机构项目补助经费。

4.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支出。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6.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377.67万元,较上年增加86.83万元,增幅29.85%,增幅原因主要:一是为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我委加大了对基层和医疗机构的督导检查力度;二是疫情防控指挥部设在卫健委,增加相应公用费用支出。从构成情况看,其中:办公费12.17万元、印刷费3.35万元、水费2.8万元、电费34.27万元、邮电费6.87万元、物业管理费7.25万元、差旅费57.24万元、因公出国费10万元、维修(护)费34.71万元、租赁费11.54万元、会议费5.9万元、培训费10.26万元、公务接待费10.62万元、专用材料费48万元、劳务费0.48万元、工会经费44.86万元、福利费28.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48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7.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78万元。

7.政府采购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16322.91万元,面向中小企业12586.37万元,份额比例为77.11%;小微企业采购金额3911.57万元,份额比例为23.96%。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3414.71万元,同比增加123172.65万元,增幅508.85%,原因是随着2021年度公共卫生补短板工程项目建成,相应增加了设备购置;当年工程预算2902万元,比上年减少1529万元,减幅34.51%,原因是工程项目已移交市急救中心和委托高新投建设;政府采购服务6.2万元,同比减少360.06万元,减幅98.31%,原因是坚持“过日子”,压缩开支。

8.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市直卫健系统期末资产总计381574.31万元,同比增加57906.35万元,增幅17.9%,增幅原因是疫情暴发后,暴露出我市公共卫生短板问题,为弥补不足,市直卫健系统加大了基本设施建设和医疗设备购置。其中流动资产124169.81万元,同比增加26219.61万元,增幅26.8%,主要原因基本设施建设和医疗设备购置预付款增加;固定资产227832.15万元,同比增加9299.52万元,增幅4.3%,主要是增加疫情医疗救治设备购置;在建工程96078.6万元,同比减少9553.95万元,降幅9%,主要原因是部分公共卫生补短板建设项目完工后转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1696.87万元,同比增加237.69万元,增幅16.3%,主要原因是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加强信息化建设。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情况说明

2022年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84.07万元,较上年减少了15.96万元,降幅为15.96%,减少原因是压缩开支,坚持“过紧日子”。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10万元,比上年减少10万元,同比减少50%,减少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减少出国(境)活动安排,二是压缩开支,坚持“过紧日子”。

公务接待19.8万元,比上年减少4.97万元,同比减少20.06%,减少原因是压缩开支,坚持“过紧日子”。

公务车辆运行费用54.28万元,比上年减少0.98万元,同比减少1.77%,减少原因是压缩开支,坚持“过紧日子”。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持平。

第三部分  随州市卫健委2022年部门预算表

备注: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第四部分 随州市卫健委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一)整体绩效目标

长期目标:1、不断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健康需求;2、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持续抓好人口监测工作,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

年度目标:1、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2、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持续抓好人口监测工作,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

(二)长期目标

长期目标1:不断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健康需求,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每千人口床位数(张)6.8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2.8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 (人)3.54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水平5%,上述指标设立依据是随州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效益指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30%;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总例数比例持续下降,指标设立依据是随州市“十四五”规划。

长期目标2:人口均衡协调发展,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产前筛查率%80%;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5%,上述指标设立依据是随州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效益指标: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到位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随州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三)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1:深入推进健康随州建设,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其中数量指标包括每千人口床位数(张)6.54张床位、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2.23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 (人)2.48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水平5%,当年乡村医生定向招生完成率%100%,上述指标设立依据是随州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随政办函〔2021〕11号文件要求。

效益指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25.7%,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总例数比例持续下降,指标设立依据是随州市“十四五”规划。

年度目标2:人口均衡发展。

产出指标:产前筛查率%80%;当年兑现计生奖励及时率%100%,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5%,上述指标设立依据是随州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效益指标: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到位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省市文件精神。

满意度指标:群众对政策落实满意率%90%。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一)计生事业费

1.项目主要内容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章程》法规要求,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关于完善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兑现市属18家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政策;抽查核实计划生育奖扶和特扶对象是否符合标准情况;看望慰问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积极开展计生协会和计生避孕药具管理工作,认真做好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管理、新生儿疾病筛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2022年预算安排14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补助)140万元,上年结余(转)8万元。

2.项目绩效总目标

落实当年新增和尚未享受完毕的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完成对当年新增的农村奖扶和特扶对象的核实;及时处理各种信访维稳事宜;看望慰问部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组织年度计划生育会议,开展计划生育相关业务培训。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  企业退休职工计生奖励费兑付当年完成的及时性是当年全部兑现;当年应纳入企业退休职工计生奖励对象质量达标率100%,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鄂政办发[2012]70等文件规定。

社会效益:利益导向政策落实率100%,计生事业费项目机制保障得到财政保障,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鄂政办发[2012]70等文件规定。

满意度指标:群众对政策落实满意率%90%。

(二)乡村医免费定向培养、购买第三方服务、健康随州建设和素养促进、卫生应急、茶药产业链经费

1.项目主要内容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工作;有力促进我市疫后重振公共卫生补短板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和实施;开展健康随州和健康素养促进工程;加强我市茶药产业提档升级、壮大出口规模,推动全市茶药产业高质量发展。2022年预算安排2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补助)23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拨款2万元。

2.项目绩效总目标

根据《随州市乡村医生定向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年至2023年,以“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政府补贴”方式,用三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招收培养470名医疗卫生事业的学生,通过3年医学相关专业大专教育,培养一批具备大专学业,下得去、留得住,能扎根基层服务的乡村医生;有力促进我市疫后重振公共卫生补短板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和实施;大力开展健康随州和健康素养促进工程;到2025年,全市生态茶园面积达到15万亩以上,茶叶年加工出口额1亿美元以上,茶叶采摘体验、茶文化研学等特色旅游人数达到30万人次,建成全省重要的茶叶加工出口与三产融合基地;到2025年,全市中药种植面积达到10万亩以上,建立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5个以上,中药材初加工厂达到30家,产地初加工能力达到50000吨/年。全市中药材年出口1亿美元以上,打造全省最大的中药材加工出口基地。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乡村医生定向培养市本级配套补贴标准达到500元/人/年;三年定向培养合格乡村医生人数≥350名;乡村医生定向培养项目招录学生完成时间节点截止到2023年,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随政办函【2021】11号文件规定。

社会效益:乡村医生定向培养满足农村居民健康需要,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随政办函【2021】11号文件规定。

满意度指标:乡村医生定向培养对象满意率%90%。






第五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功能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反映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反映卫生健康、中医等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反映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性医院、教学医院的支出,以及除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妇产科医院以外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反映公共卫生支出。反映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采供血机构和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反映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反映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三)经济分类科目

1.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等。

2.津贴补贴: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3.奖金: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4.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5.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6.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8.水电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电费等支出。

7.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8.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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