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22-01-28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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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随州市农业农村局
  • 审核: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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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情况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随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一是研究制定市本级农业执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二是组织、协调全市畜牧、兽医兽药、动物卫生监督、生猪屠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乳品质量安全、种子、农药、肥料、动植物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农机安全监理、渔业、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耕地质量保护、农村能源等方面的执法工作;三是负责实施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辖区范围内的由随州市农业农村部门承担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执法工作;四是负责跨区域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和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五是负责组织实施市级“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和对检查中发现违法案件的处理;六是负责投诉举报涉农违法线索的受理、调查和处理;七是负责指导县(市、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和执法体系建设;八是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情况。2020年4月经市委编委会研究同意,整合市农业农村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能,组建随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核定人员编制8名,其中从市畜牧兽医局划转2名、市农机局划转1名、市水产局划转1名、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划转4名。根据中共随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随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的通知》(随编发[2020]4号)精神,随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是随州市农业农村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副处级。

三、人员情况。支队核定事业编制8名。内设机构为:办公室、监督稽查科、案件办理科。核定事业编制8名,设支队长1名、副支队长1名;科长(主任)3名,正科级。2020年底实有9名,其中正科级5名,副科级2名,劳务派遣人员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

第二部分   随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支队收入预算总额259.4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0.69万元,上年结转68.80万元。收入比上年277.92万元减少18.43万元,同比上年减少6.63%。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支队支出预算总额259.49万元。按资金性质分类,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0.6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65万元,财政代管资金23.15万元。按功能分类,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18.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48万元、农林水支出22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277.92万元减少18.43万元,同比上年减少6.6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支队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190.69万元。较上年预算176.17万元增加14.52万元,同比上年增加8.24%。主要原因是:人员职位晋升晋级等工资调资支出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支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2年支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支队运行经费13.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13.64万元。包括:其中办公费0.5万元、印刷费0.3万元、水费0.27万元、差旅费0.5万元、福利费1.02万元、维修(护)费0.05万元、会议费0.36万元、培训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0.50万元、工会经费1.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2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4万元。较上年预算33.30万元减少19.66万元,同比上年减少59.04%。主要原因:压减公用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支队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65万元。其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43.15万元,占采购总份额的94.52%,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金额2.5万元,占采购总份额的5.48%。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3.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较上年预算19.70万元增加25.95万元,同比上年增加132%,主要原因:渔政执法专项采购执法渔船支出。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初支队资产总额106.42万元较上年减少11.22万元,同比上年减少9.54%,主要原因:及时执行项目资金;其中流动资产为68.8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64.7%,较上年减少28.07万元,同比上年减少28.96%,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减少;非流动资产37.5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35.3%,较上年增加16.84万元,同比上年增加81.27%,主要原因:增加了执法装备设备等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原值54.79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7.22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7.5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35.3%。其中:通用设备净值15.43万元、专用设备净值18.2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净值3.93万元。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随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5 万元,比上年7.03万元减少了2.03万元,同比减少28.88%,主要原因:压减“三公”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比上年相同,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出国考察交流;公务接待费2.50万元,比上年2.53万元减少0.03万元,同比上年减少1.19%,主要原因:压减公务接待开支;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相同,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购置公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万元,与上年4.50万元减少2.00万元,同比上年减少44.44%,主要原因:压减公务用车开支。

第三部分随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2022年部门预算表



备注: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第四部分随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长期目标为完善健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开展良好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保障人民群众对畜产品的消费安全。年度目标为:一是保障人民群众对畜产品的消费安全,二是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水生生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2、长期目标1:完善健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开展良好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保障人民群众对畜产品的消费安全。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投诉案件查处率达到100%,指标设立依据是省要求;养殖场、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场所等重点场所监管率达到100%,指标设立依据是省要求;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不发生,指标设立依据是无重大质量安全事件被部、省公布。

效益指标:畜产品质量安全“两个确保”,指标设立依据是无重大质量安全事件被部、省公布。

长期目标2:保障农业投入品安全,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达到100%,指标设立依据是经验标准;参训人员达到100%,指标设立依据是经验标准;溯源查处率达到100%,指标设立依据是经验标准。

效益指标:提升优质农资市场占有率85%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经验标准。

长期目标3:水生生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投诉案件查处率达到100%,指标设立依据是工作目标;4个库区执法监管达到100%,指标设立依据是工作目标。

效益指标:4个库区3类鱼种质资源得到保护,指标设立依据是工作目标;4个库区生态环境得到修复、保护,指标设立依据是工作目标。

3、年度目标1:保障人民群众对畜产品的消费安全。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投诉案件查处率达到100%,指标设立依据是省要求;养殖场、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场所等重点场所监管率达到100%,指标设立依据是省要求;不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指标设立依据是无重大质量安全事件被部、省公布。

效益指标:畜产品质量安全两个确保,指标设立依据是无重大质量安全事件被部、省公布。

年度目标2: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达到100%,指标设立依据是经验标准;在岗执法人员达到100%,指标设立依据是经验标准;溯源查处率达到100%,指标设立依据是经验标准。

效益指标:提升优质农资市场占有率达到90%,指标设立依据是经验标准。

年度目3:水生生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投诉案件查处率达到100%,指标设立依据是工作目标;4个库区执法监管达到100%,指标设立依据是工作目标。

效益指标:4个库区3类鱼种质资源得到保护,指标设立依据是工作目标;4个库区生态环境逐步修复、得到保护,指标设立依据是工作目标。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1、农业综合执法项目主要内容:一是卫生监督执法案件查处,投诉案件查处率100%;养殖场、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场所等重点场所监管率100%;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不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两个确保”。二是农资执法打假及市场监管,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100%;在岗执法人员100%;溯源查处率 100%;提升优质农资市场占有率85%以上。三是水产禁捕执法,投诉案件查处率100%;4个库区执法监管100%;4个库区3类鱼种质资源得到保护;4个库区生态环境,逐步修复、得到保护。2022年预算安排85.65万元,其中:30万元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45.65万元为上年结转省级资金,10万元为上年结转上级补助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保障人民群众对畜产品的消费安全,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生生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投诉案件查处率达到100%,指标设立依据是省要求;养殖场、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场所等重点场所监管率达到100%,指标设立依据是省要求;不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指标设立依据是无重大质量安全事件被部、省公布。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达到100%,指标设立依据是经验标准;在岗执法人员达到100%,指标设立依据是经验标准;溯源查处率达到100%,指标设立依据是经验标准。投诉案件查处率达到100%,指标设立依据是工作目标;4个库区执法监管达到100%,指标设立依据是工作目标。

效益指标:畜产品质量安全两个确保,指标设立依据是无重大质量安全事件被部、省公布。提升优质农资市场占有率达到90%,指标设立依据是经验标准。4个库区3类鱼种质资源得到保护,指标设立依据是工作目标;4个库区生态环境逐步修复、得到保护,指标设立依据是工作目标。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上级奖补收入。

(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指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的基本支出。

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执法监管(项):指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用于农业法制建设、执法监督、纠纷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资打假与市场监管,草原、农机监理、跨区作业管理、农业机械使用跟踪调查及试验鉴定,渔政、兽医医政、药政管理、防疫检疫监督管理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开支的退休人员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用于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支出(项):指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经济分类科目

1.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等。

2.津贴补贴: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3.奖金: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4.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5.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6.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7.水电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电费等支出。

8.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9.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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