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党员电教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
  • 发布时间:2021-02-03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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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随州市党员教育中心
  • 审核:李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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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党员教育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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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随州市党员教育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随州市党员教育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随州市党员教育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采购表

第四部分随州市党员教育中心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党员教育中心概况

  1. 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随州市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随州市委、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随州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将市公务员局并入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调整后,市委组织部在公务员管理方面主要职责包括:统一管理全市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和工资福利等事务,研究拟订全市公务员管理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负责全市公务员管理交流合作等。另外,按照各内设机构职能,还承担以下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中组部、省委和省委组织部以及市委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大部署和具体任务。研究指导农村、城市党建工作,重点抓好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研究指导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共同抓好园区、楼宇、商圈、互联网企业等新兴领域和律师、会计师、税务师、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等重点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基层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负责抓党建促中央、省委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市委部署的中心工作的推进落实。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力量共同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协调机关、国有企业、高校等领域党建工作。完成上级组织部门下达的有关调研课题。总结推广基层组织建设的典型和经验。

(二)承办党组织设置调整工作。组织开展党内集中教育等重大活动。研究指导党员队伍建设,承担党员的发展和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党员教育工作。负责党内统计、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党费收缴工作。承担市委常委民主生活会的相关工作。指导全市开展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承担同级党代表大会会前、会中、会后的相关工作。承办党内表彰活动。完成上级组织部门下达的有关调研课题。总结推广党的建设的典型和经验。

(三)研究制定全市党建宏观方面重要文件。完成市委党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协调党委工作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抓好“大党建”。

(四)负责指导全市公务员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公务员法,拟订全市公务员职位分类、职务与职级并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等综合性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督查公务员法律、政策法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全市公务员登记管理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负责公务员辞职、辞退、提前退休等工作的宏观管理,会同部内有关科室(中心)负责全市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承担以市公务员局名义开展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有关工作。

(五)负责拟订全市公务员录用政策规定,组织指导公务员录用工作,建立公务员考试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负责全市公务员公开遴选、公开选调、培训和公务员调任等工作的政策研究和宏观指导,负责市直机关上述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公务员培训、能力建设和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档案管理工作。

(六)负责公务员考核评价工作政策研究和宏观指导,组织开展考核评价方法、指标等调查研究。指导全市公务员绩效管理。拟订全市公务员奖励、惩戒、申诉等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拟订公务员工资福利政策和工资增长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机关公务员工资统发和市委管理干部工资调整的审核工作,负责我市省委管理干部工资调整的呈报工作。

(七)会同部内有关科室研究拟订全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加强新时代全市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有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市委组织部掌握的优秀年轻干部队伍,统筹做好育选管用工作,提出市委管理领导班子在年轻干部配备方面的有关建议。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党员教育中心,编制4名,在职人员1人,退休人员1人。

  1. 随州市党员教育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随州市党员教育中心收入预算金额49.34万元,较上年增加10.19万元,增加26.03%。预算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单位人员增加导致相应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随州市党员教育中心支出预算金额49.34万元,较上年增加10.19万元,增加26.0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44.2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9.58%;

2.社会保障和就业2.4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03%;

3.医疗卫生1.2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49%;

4.住房保障支出1.4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90%;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23.5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基本工资4.83万、津贴补贴3.05万、在职五项奖11.75万、养老保险1.4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49万,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4万元,住房公积金1.18万)。

2.商品和服务支出3.9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20万元、劳务费2万元、公务交通补助0.78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1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退休费1.01万元)。

4.其他支出0.00万元。(主要是购买办公设备,其中: 设备购置费0.00万元等)。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随州市党员教育中心财政拨款支出43.50万元,较上年增加14.92万元,增加比例为52.2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1年随州市党员教育中心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1年随州市党员教育中心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随州市党员教育中心公用经费支出年初预算安排3.98万元,较上年增加2.3万元,增加136.90%,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增加,适当增加预算支出。主要支出科目:办公费1.20万元、劳务费2万元、公务交通补助0.78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随州市党员教育中心无政府采购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初资产总额26.58万元,较上年度29.41万元减少2.83万元,减少比例为9.62%,减少原因为及固定资产折旧。其中,流动资产合计16.85万元,较上年度17.02万元减少0.17万元,减少比例为1%,减少原因为年底结转结余资金减少导致。非流动资产合计9.73万元(其中房屋面积80平方米,原值6.94万元、通用设备原值27.48万元、家具原值3.06万元),较上年度12.39万元减少2.66万元,减少比例为21.47%,减少原因为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导致。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随州市党员教育中心“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

2021年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比上年无变化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1. 随州市党员教育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整体绩效目标: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和经济建设,宣传党的组织工作和党的优秀基层组织及党员典型代表。承担党员电化教育和有关专题节目的策划及制作等工作。利用电化教育手段开展党员教育工作,组织建立面向社会的电化教育工作体系。承担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1.质量指标,加强党员教育宣传;2.成本指标,加强党员教育宣传;3.社会效益指标,行业标准。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项目1:党员教育宣传工作

整体绩效目标: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和经济建设,宣传党的组织工作和党的优秀基层组织及党员典型代表。承担党员电化教育和有关专题节目的策划及制作等工作。利用电化教育手段开展党员教育工作,组织建立面向社会的电化教育工作体系。承担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1.质量指标,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完成率;2.成本指标,完成党员教育宣传片;3.社会效益指标,行业标准。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解释,并对部门预算说明中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系统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指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除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该科目下设款级科目与“基本建设支出”类下设款级科目相同,具体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物资储备、其他资本性支出。

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6.其他支出:不属于以上类型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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