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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曾都经济开发区分局2021年部门预算
  • 发布时间:2021-02-02 10:28
  • 信息来源: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曾都经济开发区分局
  • 编辑:随州市规划局曾都开发区分局
  • 审核: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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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曾都经济开发区分局

2021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曾都经济开发区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曾都经济开发区分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曾都经济开发区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曾都经济开发区分局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曾都经济开发区分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负责明珠路以北、氵厥 水河东大堤以东范围内曾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所辖的星光社区、首义社区、两水沟社区、周家寨村、余家老湾村、新春村、太山庙村、龚家棚村、六草屋村,北郊办事处所辖的黄龙社区(明珠路以北的1、2组)、孔家坡社区(明珠路以北的1、2组部分区域)、八里岔社区、碾子巷社区、磙山村、双寺村、烽火山村、汲水河村,曾都区万店镇所辖的石桥村、龙头湾村范围(上述曾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北郊办事处、曾都区万店镇所辖区域以下简称明珠路以北范围)内的城乡规划、测绘等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曾都经济开发区分局成立于2016年,隶属于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经随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核定人员编制3名,目前在职人数4名(其中劳务派遣人员1名)。

第二部分  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曾都经济开发区分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曾都经济开发区分局预算收入总额为85.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5.07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41.14%;其它收入40.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46.92%;上年结转10.18万元,收入预算总额的11.94%。比上年度收入预算总额(80.32万元)增加了4.93万元,增长了6.14%,增加原因是上年有结转资金。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曾都经济开发区分局支出预算总额共计85.25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6.2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1万元。比上年度支出预算总额(80.32万元)增加了4.93万元,增长了6.14%,增加原因是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增加。

按资金性质划分:基本支出69.0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1%,较上年(74.52万元)减少了5.47万元,减少7.34%,原因是压减开支;项目支出16.2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9%,较上年(5.8万元)增加了10.4万元,增长了179.31%,增加原因是城北片区私人建房无人机航摄项目。比上年度支出预算总额(80.32万元)增加了4.93万元,增长了6.14%,增加原因是城北片区私人建房无人机航摄项目。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我局的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35.07万元,总体比上年增加了4.94万元,增长了16.39%,原因是工资标准及公用经费统一提高。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城乡社区事务26.1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1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人员支出32.07万元,较上年增加了3.44万元,增长了12.01%,原因是工资标准统一提高;公用支出3.0万元,比上年增加1.5万元,增长了100%。原因是增加了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公用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总金额为3万元,其中:办公费0.1万元,印刷费0.1万元,邮电费0.1万元,差旅费0.2万元,维修(护)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0.19万元,劳务费1.0万元,工会经费0.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7万元,其它商品服务支出0.1万元。比上年度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总额增长了1.5万元,增加了100%,原因是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6.20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6.2万元,增长了100%,增加原因是城北片区私人建房无人机航摄项目。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为17.93万元,较上年减少了6.82万元,减少27.55%,原因是财政收回应返还额度。主要由以下二部分构成:流动资产13.5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75.79%,主要为国库存款及其它应收款,较上年减少7.85万元,减少36.61%,原因是财政收回应返还额度;非流动资产4.3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24.21%,主要为固定资产,较上年增加1.03万元,增长了31.11%,原因是购置了无人机一台。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89万元,较上年0.54万元增加了0.35万元,增长了64.82%,主要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有所增加。其中公务接待费0.19万元,较上年0.21万元减少0.02万元,减少9.52%,原因是厉行节约;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公用车运行维护费0.7万元,较上年0.33万元增加了0.37万元,增长了112.12%,原因是公用车已临近报废期限,运行维护费有所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第三部分   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曾都经济开发区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长期目标:紧紧围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心工作,科学编制规划,高质效推进重大规划编制,高品质完善城市功能;规划审批不断提质提速,着力提升服务效能,加强批后监管,突出依法行政,规划管理严格规范;统筹协调,城乡规划要见成效,各项工作提档升级。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绩效目标完成率,指标值100%,指标设立依据数量指标达标。质量指标质量达标率,指标值100%,指标设立依据质量指标达标。时效指标完成及时指率,指标值100%,指标设立依据时效指标达标。成本指标按照预定成本完成无资金浪费,指标值100%,指标设立依据成本指标达标。

效益指标。紧紧围绕“规划有矩、服务无距”,从推动重点项目建设、服务民生工程等方面入手,创新服务举措,全方位提升规划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能。指标设立依据效益指标达标。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率,指标值≥80%,指标设立依据满意度指标达标。

2、年度目标:坚持规划引领、努力塑造特色,提升服务意识、加强效能建设,注重过程监督、推进项目实施,全力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开创部门工作新局面,服务对象满意度高。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加强预算管理,搞好预算执行率, 指标值>85%,指标设立依据数量指标达标。质量指标提高工作质量,按时按质完成年初目标,指标值100%,指标设立依据曾都经济开发区规划分局2021年重点工作。进度指标按时推进工作进度,指标值100%,指标设立依据进度指标达标。成本指标节约行政、项目成本,严格执行各项经费指标,指标值100%,指标设立依据成本指标达标。

效益指标。实行项目负责制,对重点项目建立动态审批管理台账,确保项目在办理规划手续中节省时间、提高效率。坚持做到接件即审,审完即批,批完即发,为项目建设争时间、抢速度,促使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指标设立依据效益指标达标。

满意度指标。全心全意服务群众,工作得到服务对象好评,指标值≥80%,指标设立依据满意度指标达标。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一)城北片区私人建房无人机航摄项目

1、项目主要内容。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公司对城北片区28平方公里的私人建房进行无人机航摄。              

2、项目绩效目标及指标设置。

项目绩效总目标:对管辖区域进行全方位航摄并留存影像资料,通过建立数据库进行数据比对,精确掌握监控区域内的用地及建设情况,确保对重点区域违法建设行为及早发现。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长期绩效目标:一是产出指标。为个人自建住宅危房改造管控留有影像资料,防止私人建房无序建设行为。指标设置依据:《随州市城市规划区个人自建住宅危房改造规划管理办法》。二是效益指标。组织实施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成熟度高、带动性强、有利于促进工作有序发展。指标设立依据:社会效益指标达标。三是满意度指标。服务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率≥80%),指标设立依据是建设单位及个人群众满意度指标达标

年度绩效目标:一是产出指标。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公司对城北片区28平方公里的私人建房进行无人机航摄。指标设立依据: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曾都经济开发区分局2021年度重点工作。二是效益指标,按照2021年工作计划,完成年内项目组织管理任务,做好各类项目执行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按计划有效实施。指标设立依据:社会效益指标达标。三是满意度指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力争使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达到较好水平。指标设立依据:建设单位及个人群众满意度指标达标。

(二)会计代理记帐项目

1、项目主要内容: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规范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使之符合《政府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

2、项目绩效目标及指标设置。

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长期绩效目标。一是产出目标。规范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使之符合《政府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指标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五章第三十六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二是社会效益指标。组织实施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成熟度高、带动性强、有利于促进工作有序发展。指标设立依据: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部门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三是满意度指标。服务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率≥80%),指标设立依据是建设单位及个人群众满意度达标。

年度绩效目标:一是产出指标。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规范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指标设立依据: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部门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二是社会效益指标。按照2021年工作计划,完成年内项目组织管理任务,做好各类项目执行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按计划有效实施。指标设立依据:不断提高项目资金支出管理水平及项目实施效果,提高自身建设。三是满意度指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力争使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达到较好水平。指标设立依据是建设单位及个人群众满意度达标。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二、支出科目

1、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6、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7、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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