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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部门预算
  • 发布时间:2021-02-04 08:47
  • 信息来源: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编辑:随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 审核: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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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自然保护地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组织实施国家自然资源、林业、城乡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并贯彻实施。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组织开展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等专项调查、动态监测与评价。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规范。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和维护。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缴管理等。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报告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制定并指导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措施,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规划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统筹衔接各类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及其生态保护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和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古树名树保护。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并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组织编制、修改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综合协调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综合交通体系、市政公用设施等专项规划。指导县(市、区)、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十)负责建设工程规划管理。负责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与竣工核实。办理各类建设工程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承担国家和省批准、核准的建设项目选址和风景名胜区重大项目建设工程项目选址的前期论证、初审工作。

(十一)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按照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

(十二)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和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负责管理地质勘查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地图管理和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

(十四)负责森林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审批并监督木材凭证采伐、凭证运输。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应由国家、省、市批准的征(占)用林地进行初审。指导各类公益林、国有森林经营单位的森林资源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十六)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拟订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市级标准。负责国家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设立申报、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开展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监测预警、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指导森林公安工作。

(十七)组织全市林业产业体系建设,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飞防飞播工作。组织指导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权利。组织实施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措施。监督实施相关林业产业标准,落实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指导林业产业扶贫等相关工作。

(十八)负责自然资源督察和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授权,对县(市、区)政府落实自然资源、林业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林业、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指导全市自然资源领域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九)负责科技发展工作。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林业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林业和规划领域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全系统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二十)承担市相关议事机构的日常工作。

(二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二)职能转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制度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推进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审批事项整合,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林业生态安全。加快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设19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行政审批科、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科、国土绿化科、森林资源科、建设工程科、矿业权和地质灾害防治科、测绘地理信息科、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地科、林业改革和产业发展科、法规与执法监督科(市自然资源督察办公室)、财务与资金运用科、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老干部科。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单位人员编制情况:行政编制37人、行政工人编制3人。实有在职行政人员37人、行政工人2人、聘用人员2人、离休1人、退休30人。

2021年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单位共18个: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随州市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随州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随州市国土整治局、随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征地事务服务中心、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随州市国土信息中心、随州市森林公安局、随州市林业技术推广中心、随州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随州市国有大洪山林场、随州市随城山森林公园管理处、随州市林木种苗管理站、随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随州市规划展览馆、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曾都经济开发区分局。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度系统汇总实有人数594人,在职人数376人,其中行政人数48人、行政工人2人、事业在职人数268人、以钱养事3人、聘用人数55人,离休人数1人,退休人数217人,遗属人数7人。

第二部分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系统汇总收入预算总计16191.94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6176.05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3012.18万元,事业收入2265.18万元,其他收入2012.68万元,上年结转2725.85万元。比上年度预算收入总额26348.79万元减少10156.85元,减少比例38.5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统筹储备补充耕地指标补偿款、城南片区随州市职业技术学院土地收储、城东片区华奥塑钢土地收储项目收入。
     随州市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1年度收入预算合计4679.3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1590.6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346万元,其他结转742.73万元。比上年度预算收入总额5396.26万元减少716.88万元,减少比例13.28% ,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统筹储备补充耕地指标补偿款项目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系统汇总支出预算合计16191.94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780.4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5.8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004.43万元,农林水支出3085.4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8180.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4.3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38.2万元。比上年度预算支出总额26348.79万元减少10156.85万元,减少比例38.5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统筹储备补充耕地指标补偿款、城南片区随州市职业技术学院土地收储、城东片区华奥塑钢土地收储项目支出。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支出预算合计4679.38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95.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7.5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0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471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5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09万元。比上年度预算支出总额5396.26万元减少716.88万元,减少比例13.28% ,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统筹储备补充耕地指标补偿款项目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系统汇总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安排合计9188.23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435.5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53.02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64.2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2013.1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256.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8.5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87.37万元。比上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总额9706.68万元减少518.45万元,减少比例5.34%。主要原因是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预算减少。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合计3936.65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95.3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7.5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0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471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767.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09万元。比上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总额4900.94万元减少964.29万元,减少比例19.68%。主要原因是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预算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系统汇总政府性基金预算合计3012.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1.09万元,项目支出2511.09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安排总额2772.07万元,增加了240.11万元,增加比例8.66% 。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本系统非税收入预算减少,增加了政府性基金预算。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合计23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92万元,项目支出2281.08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安排总额1898.07万元,增加了447.93万元,增加比例19.09% 。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增加了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矿产资源国情调查、随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随州市第三次国土调查等项目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系统2021年度系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系统汇总预算机关运行费用386.98万元,其中:办公费27.51万元,印刷费17.32万元,咨询费3.5万元,水费2.02万元,电费26.37万元,邮电费12.97万元,取暖费0.17万元,物业管理费22.22万元,差旅费41.9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1.5万元,维修(护)费8.87万元,会议费3.75万元,培训费2.3万元,公务接待费7.39万元,劳务费13.10万元,工会经费29.92万元,福利费43.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98万元,公务交通补贴39.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4.81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315.75万元增加了71.23万元,增加比例22.56%,主要原因是随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等单位租用其他单位办公房屋物业管理费用增加、另外因机构改革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系统工作业务量增加导致差旅费用增加。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机关预算运行费用98.81万元,其中:办公费2.38万元,印刷费3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5.13万元,邮电费3万元,物业管理费4.1万元,差旅费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6.5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工会经费10万元,福利费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49万元,公务交通补贴32.2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97.72万元增加了1.09万元,增加比例1.12%,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公务交通补贴增加了1.09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系统汇总政府采购年初预算金额总计4080.2万元:其中服务类3429.25万元(主要包括其他信息技术服务470万元,其他专业技术服务1405.97万元,公证服务20万元,信息化规划服务494.8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198万元,其他林业服务423万元,森林防火服务102.97万元,车辆保养加油、会议、物业管理、记账等服务314.51万元),工程类292万元(主要包括档案用房242万元、办公用房施工50万元),货物类358.95万元(主要包括森林防火专用设备94.3万元,视频设备13万元,车辆55万元, 空调、计算机、打印机、办公桌、鼓粉盒等货物类196.65万元)。比去年总计4312.7万元减少了232.5万元,减少比例5.39%,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有害生物防治、两权登记、勘察业务等项目政府采购预算。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政府采购年初预算金额总计2448.2万元:其中服务类2231.3万元(主要包括其他信息技术服务470万元,信息化规划服务494.8万元,其他专业技术服务867万元、其他林业服务150万元、地质灾害服务50万元、其他法律服务18万元、森林防火服务50万元、车辆保养加油、会议、物业管理等服务131.5万元),货物类216.9万元(主要包括森林防火专用设备94.35万元,轿车2辆45万元、空调、计算机、打印机、办公桌、鼓粉盒等货物类77.55万元)。比去年总计3582.3万元减少1134.1万元,减少比例31.66%,主要原因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全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随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等项目2020年已申报政府采购预算。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系统汇总资产货币资金11647.23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3260.55万元,固定资产中,房屋构筑物50128.99平方米,原值8062.74万元(其中:办公用房33850.18平方米,原值5349.39万元),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无,汽车31辆原值636.19万元,在建工程1657.87万元。资产总额比2020年度年初资产总额23137.67万元增加988.29万元,增加4.27%,固定资产中,房屋构筑物增加5299.7平方米价值2216.97万元,主要原因是随州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补登房屋一幢。

截止2020年12月31日,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应返还额度770.96万元,固定资产中,房屋构筑物13769.2平方米原值2790.24万元(其中:办公用房9357平方米原值2305.08万元),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无,汽车5辆原值99.44万元,其他固定资产原值648.06万元。其他固定资产原值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局处置了一批报废固定资产。资产总额比2020年度年初资产总额3200.84万元增加83.49元,增加2.61%,主要原因是森林资源管理、地质灾害详查等项目结转资金待支付。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系统汇总“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3.87万元, 比去年76.8万元减少2.93万元,减少比例3.82%,主要原因压缩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维护费。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11.5万元,比去年13.5万元减少了2万元,减少比例14.81%,减少原因是出国目的地与去年不同,所需费用稍低;

公务接待费10.39万元,比去年12.28万元减少了1.89万元,减少比例15.39%,减少原因是因疫情压缩公务接待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98万元,比去年51.02万元减少了0.04万元,减少比例0.08%,减少原因是因疫情压缩公务用车保养维护费用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度无预算安排。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9.49万元, 比去年36.28万元减少6.79万元,减少比例18.72%,主要原因压缩了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公务用车维护费降低。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6.5万元,与去年6.5万元持平。

公务接待费2.5万元,比去年3.98万元减少了1.48万元,减少比例37.19%,减少原因是因疫情压缩公务接待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49万元,比去年25.80元减少了5.31万元,减少比例20.58%,减少原因是因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公务用车维护费降低;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度无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

长期目标为:严格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筑牢粮食安全底线;提高自然资源开发水平、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发挥空间规划引领作用,保障城市有序发展;实施全域生态保护修复,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与建设,守好鄂北生态屏障;健全完善矿业权管理制度,发展绿色矿业经济;促进基础测绘全面升级,有力支撑城市发展;利用新一代信息建设,赋能自然资源治理;加快管理服务改革创新,完善顶层制度设计。

年度目标为:高质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强化国土用途管制;强化河湖长制,建立黑臭水体治理长效机制;强化自然生态保护,完成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全面实施林长制,大力开展国土绿化,扎实推进矿山复绿,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努力让山更绿;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着力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紧盯“十四五”规划、“两新一重”、特色产业等,提升项目谋划专业化水平,推动土地资源更集约、更高效、更可持续利用;积极推广“容缺办理”等服务模式,深化证照分离、区域性统一评价、标准地出让等改革。

2、长期目标: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绩效目标完成率,指标值100%,指标设立依据数量指标达标。质量指标质量达标率,指标值100%,指标设立依据质量指标达标。时效指标完成及时指率,指标值100%,指标设立依据时效指标达标。成本指标按照预定成本完成无资金浪费,指标值100%,指标设立依据成本指标达标。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减少违法乱建、开采和空闲对自然资源损毁和浪费造成的经济损失,指标值100%,指标设立依据经济效益指标达标。社会效益指标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自然资源工作需要,指标值100%,指标设立依据社会效益指标达标。生态效益指标协调经济发展与自然资源保护问题,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指标值100%,指标设立依据生态效益指标达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指标值100%,指标设立依据可持续影响指标达标。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率,指标值≥80%,指标设立依据满意度指标达标。

3、年度目标: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加强预算管理,搞好预算执行率, 指标值>85%,指标设立依据数量指标达标。质量指标提高工作质量,按时按质完成年初目标,指标值100%,指标设立依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重点工作。进度指标按时推进工作进度,指标值100%,指标设立依据进度指标达标。成本指标节约行政、项目成本,严格执行各项经费指标,指标值100%,指标设立依据成本指标达标。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统筹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加强政策、项目、资金等整合接续。健全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四个不摘”,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做好防止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加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持续推进产业、就业、消费和金融扶贫,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增强特色产业带贫能力,稳固利益联结机制,指标值100%,指标设立依据社会效益指标达标。环境效益指标强化自然生态保护,完成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全面实施林长制,大力开展国土绿化,扎实推进矿山复绿,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努力让山更绿;指标值100%,指标设立依据环境效益指标达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有效保证部门工作的正常开展,理好的服务随州市经济发展,指标值100%,指标设立依据可持续影响指标达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全心全意服务群众,工作得到服务对象好评,指标值≥80%,指标设立依据满意度指标达标。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一)、“随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市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编制、生态保护红线评估、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项目

1、“随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市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编制、生态保护红线评估、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项目”主要内容是:建立我市空间规划体系,适应实施新时期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要求,形成全市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科学指导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及时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促进随州高质量发展。2021年预算安排1451.80万元,其中:1451.80万元资金来源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到2021年底,完成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基本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初步形成全国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到2025年,健全国土空间规划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体系;全面实施国土空间监测预警和绩效考核机制;形成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统一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到2035年,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基本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安全和谐、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数据库建设率,指标值100%,指标设立依据完成相关规划编制工作,形成正式方案。质量指标成果整理率,指标值100%,指标设立依据完成相关规划编制工作,形成正式方案。时效指标按照预定进度完成率,指标值100%,指标设立依据完成相关规划编制工作,形成正式方案。成本指标按照预定成本完成无资金浪费,指标值100%,指标设立依据完成相关规划编制工作,形成正式方案。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自然资源工作需要,指标值100%,指标设立依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并监督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9〕26号)。社会效益指标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指标值100%,指标设立依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并监督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9〕26号)。环境效益指标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自然资源,指标值100%,指标设立依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并监督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9〕26号)。可持续影响指标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撑新产业态发展、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自然资源管理服务水平,指标值100%,指标设立依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并监督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9〕26号)。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全心全意服务群众,工作得到服务对象好评,指标值≥80%,指标设立依据满意度指标达标。

(二)森林防火项目

1森林防火项目”主要内容是:多举措保护我市森林资源,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事故发生率。2021年预算安排157.4万元,其中:157.4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通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查检查等工作,切实负起林业行业在森林防火中的责任,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多举措保护我市森林资源,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事故发生率。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宣传知晓率,指标值100%,指标设立依据《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省林业局印发<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鄂林防〔2020〕77号文件)。时效指标按照预定进度完成率,指标值100%,指标设立《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省林业局印发<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鄂林防〔2020〕77号文件)。成本指标按照预定成本完成无资金浪费,指标值100%,指标设立依据《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省林业局印发<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鄂林防〔2020〕77号文件)。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指标值100%,指标设立依据《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省林业局印发<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鄂林防〔2020〕77号文件)。社会效益指标推提高森林质量,筑牢生态屏障,确保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指标值100%,指标设立依据《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省林业局印发<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鄂林防〔2020〕77号文件)。环境效益多措并举保护森林资源,提供良好生态环境,指标值100%,指标设立依据《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省林业局印发<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鄂林防〔2020〕77号文件。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全心全意服务群众,工作得到服务对象好评,指标值≥80%,指标设立依据满意度指标达标。

(三)、随州市第三次土地调查项目

1、“随州市第三次土地调查项目”主要内容是:全面查清当前全国土地利用现状,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健全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强化土地资源信息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需要。2021年预算安排191.3万元,其中:191.3万元资金来源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在第二次全市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进一步全面查清全市范围内的土地资源和利用现状,系统细化和完善全市土地基础数据,健全全市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强化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整体提升土地参与宏观调控能力,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等工作需要。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数据库建设率,指标值100%,指标设立依据全市9636平方公里三调成果数据库建设及管理系统。质量指标成果整理率,指标值100%,指标设立依据全市9636平方公里三调成果数据库建设及管理系统。时效指标按照预定进度完成率,指标值100%,指标设立依据全市9636平方公里三调成果数据库建设及管理系统。成本指标按照预定成本完成无资金浪费,指标值100%,指标设立依据全市9636平方公里三调成果数据库建设及管理系统。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工作需要,指标值100%,指标设立依据随政发(2018)5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市土地调查的通知。社会效益指标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指标值100%,指标设立依据随政发(2018)5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市土地调查的通知。环境效益指标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国土资源,指标值100%,指标设立依据随政发(2018)5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市土地调查的通知。可持续影响指标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撑新产业态发展、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国土资源管理服务水平,指标值100%,指标设立依据随政发(2018)5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市土地调查的通知。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全心全意服务群众,工作得到服务对象好评,指标值≥80%,指标设立依据满意度指标达标。

(四)、随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随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要内容是:通过开展巡查排查等日常地质灾害防治及排危除险等工作,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1年预算安排397万元,其中:397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支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工程治理与避险搬迁、能力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①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数(处),指标值1;②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点(处),指标值≥10;③地质灾害隐患点培训/演练覆盖率(%),指标值100%,指标设立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时效指标按时编制并启动2020年度实施方案,指标值100%,指标设立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①地质灾害预警预报能力较过去五年,指标值提升;②地质灾害隐患识别能力较过去五年,指标值提高;③地质灾害应急排危除险及时性较过去五年,指标值提高,指标设立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社会效益①监测预警区地质灾害防范能力,指标值提升;②工程治理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指标值提高,指标设立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①实施区群众防灾减灾参与度,指标值≥85%;②实施区域受益人群满意度,指标值≥90%,指标设立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除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该科目下设款级科目与“基本建设支出”类下设款级科目相同,具体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物资储备、其他资本性支出。

5.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6. 其他支出:不属于以上类型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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