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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21-10-26 17:10
  • 信息来源: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
  • 编辑: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
  • 审核: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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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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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1、主要职责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3、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5、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6、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7、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8、其他情况说明
  三、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四、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五、名词解释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随办文〔201920号)文件精神,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挂随州市河湖长制办公室牌子。

 1、主要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起草水利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综合规划、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科学配置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县(市、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相关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城市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组织指导国家、省和市级水利工程投资建设,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设并组织指导实施,按照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和省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省和市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市内河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道生态保护与修复。负责全市河道采砂规划和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水库工程管理工作,对中型以上水库蓄水、调洪提出指导性意见。

7)指导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督办,负责办理跨县水事纠纷裁决事项,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8)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协调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参与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治理。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国家和省、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11)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苹果等工作。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12)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指导全市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13)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负责防治水旱灾害。组织编制全市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4)承担全市河湖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行河湖长制的精神,负责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检查督办和日常考核。

15)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1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部门基本情况

2020年纳入部门决算管理单位8个,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本级)、水政监察支队、水利技术推广中心、河道堤防建设管理局、先觉庙水库工程管理局、白云湖水利工程管理局、随中灌区灌溉服务中心、移民服务中心。

其中市水利和湖泊局本级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规划计划与财务科、人事教育科(老干部科)、水资源与农村水利科(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建设监督科、水库与移民科、水土保持与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水旱灾害防御科;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内设河湖长制工作科;机关党委。

市水利和湖泊局机关行政编制20名,另核定机关 “以钱养事”岗位2个。年末实有在职公务员19人,以钱养事2人,自聘人员1人,退休13人,遗属1人。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汇总)2020年决算收入总计1912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18.67万元,其他收入6670.85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1131.19万元。与年初预算31605.47万元相比减少12484.77万元,减少39.5%;与上年决算7919.51万元相比增加11201.19万元,增加141.43%。主要是2020年白云湖水环境提升工程和梁家桥水生态联通工程申请债券资金收入造成的。 

 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本级)2020年决算收入总计6415.67万元,比年初预算1500.23万元增加4915.44万元,增加327.64%;与上年决算2191.5万元相比增加4224.17万元,增加192.75%。主要是2020年白云湖水环境提升工程和梁家桥水生态联通工程申请债券资金收入造成的。
  2、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汇总)2020年决算支出总计19120.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6563.7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556.98万元。与年初预算31605.47万元相比减少12484.77万元,减少39.5%;与上年决算7919.51万元相比增加11201.19万元,增加141.43%。主要是2020年白云湖水环境提升工程和梁家桥水生态联通工程申请债券资金收入造成的。 

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本级)2020年决算支出总计6415.6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056.2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59.43万元。比年初预算1500.23万元增加4915.44万元,增加327.64%;与上年决算2191.5万元相比增加4224.17万元,增加192.75%。主要是2020年白云湖水环境提升工程和梁家桥水生态联通工程申请债券资金收入造成的。 
  3、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汇总)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7.47万元,比年初预算63万元减少25.53万元,减少40.52%,比上年11.14万元增加26.33万元,增加236.35%。主要原因是:单位公车已达到使用年限,影响日常使用,处置后重新购置一台。其中:

12020年初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10万元,2020年度实际支出0万元;

22020年初预算公务接待费8.38万元,2020年度实际支出1.05万元,比预算减少7.33万元,减少87.47%;比上年1.44万元减少0.39万元,减少27.08%

32020年年初预算公务用车费44.62万元,2020年度实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42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8.2万元,减少18.3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1.42万元;比上年14.1万元增加22.32万元,增加158.29%

  截至20201231日,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汇总)共有公务车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防汛专用车1辆,移动照明车1辆。  
  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本级)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2.71万元,比年初预算59.02万元减少26.31万元,减少44.57%,比上年8.23万元增加24.48万元,增加297.44%。其中:
  (1)公务接待费实际开支1.01万元。接待批次15次,接待人数129人,比年初预算6.02万元减少5.91万元,减少98.17%;比上年1.35万元减少0.34万元,减少25.18%。主要原因是:2020年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制度,公务接待费用开支减少。
  (2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预算10万元相比减少100%,与上年持平,主要是2020年局机关无因公出国。
  (32020公务用车2辆运行维护费6.7万元,比年初预算18万元减少11.3万元,减少62.77%,比上年6.88万元减少0.18万元,减少2.6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车管理相关制度,公车运行维护费用开支减少。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本级)共有公务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汇总)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66.17万元,比预算136.66万元减少70.49万元,比上年53.72万元增加12.4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部分经费在单位项目中列支,同时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开支。其中:办公费3.37万元,印刷费0.58万元,水费0.12万元,电费4.86万元,邮电费0.81万元,差旅费12.13万元,维修(护)费1.43万元,会议费0.06万元,公务接待费0.65万元,劳务费10.26元,委托业务费1.58万元,工会经费14.68万元,福利费4.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3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5.5万元。
  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本级)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30.76元,比年初预算89.84万元减少59.08万元,比上年决算53.72万元减少22.9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压缩开支,同时部分机关运行经费从其他收入中列支。其中电费1.47万元,邮电费0.23万元,差旅费6.98万元,公务接待费0.65万元,劳务费7.54万元,工会经费5.13万元,福利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3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2.21万元。
  5、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汇总)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98.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1.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032.0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5.2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198.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198.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本级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3.79万元,其中政府购买货物27.84万元,政府购买工程94.46万元,政府购买服务41.47万元。主要是梁家桥水生态联通工程项目建设,以及公务用车购置、档案室加固、宣传、公务车加油、物业管理、保洁服务、车辆维修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3.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3.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6、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汇总)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额6200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上年决算无政府性基金收入。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本级)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额200万元,年初预算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上年决算也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主要原因是2020年白云湖水环境提升工程和梁家桥水生态联通工程申请债券资金收入造成的。
  7、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汇总)共有公务车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防汛专用车1辆,移动照明车1辆。
  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本级)共有公务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8、其他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
  三、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认真组织局机关及二级单位对2020年度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
  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基本完成,项目总体达到了预期绩效,项目立项规范、合理,资金到位及时、使用合规、监控有效,工作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项目质量可控,项目实际支出没有超预算,总体满意度、服务履职工作方面满意度等综合满意度高,达到了预定目标。市水利和湖泊局实施的“水资源费”项目,在投入使用后,呈现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持续向好趋势,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作用,为随州水利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2020年市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中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评分,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2020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得分97.88分,评价等级为:优。

  

3、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一是逐步完善绩效评价体系,科学合理制定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使财政资金产出更大效益。二是加强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科学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表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市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七)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八)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九)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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