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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督察大队2020年度决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21-10-26 12:25
  • 信息来源: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督察大队
  • 编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督察大队
  • 审核: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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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督察大队

2020年度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五、关于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八、其他情况说明

部分:2020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9表

部分:名词解释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配合市城管办做好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和城区办事处、社区城市管理有关检查、考核、评比工作;

2、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城市管理检查考评方案、办法及实施细则,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研究制定本系统城市管理督察考评办法,并组织实施;

4、负责全局城管执法情况、队容风纪、行政效能的督查考核;

5、负责落实城市管理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督办工作;

6、负责火车站广场综合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市城管执法局督察大队属于市城管综合执法局二级单位,事业人员编制10人。内设机构4个,分别是:综合科、督察科、考评科、火车站广场管理处。实有人员20人,其中,在职正式工16人,管理员4人。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及增减变动情况。

1、本年收入总计351.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261.55万元,其他收入56.24万元,上年结转33.68万元

上年收入总计285.53万元,同比增加65.93万元,同比增长23.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人员工资和高铁站办公室维修经费。

2、本年支出总计325.47万元(上年支出总计251.86万元,同比增加73.61万元,同比增长29.2%。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职工工资晋级和奖励工资43万元,高铁站办公室建设维修费等30万元。

二)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61.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1.5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数261.55万元,无增减变化。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3.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出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接待批次0批次,接待人数0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万元,公车购置费0元,公务车保有量5辆)。

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0.7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8万元,公车购置费0元)。

2020年度决算比预算减少1.6万元。主要是控制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支出0.88万元。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73万元,其中,办公费6.77万元,印刷费0.99万元,电费2.43万元,邮电费0.68万元,物业管理费0.24万元,维修费21.22万元,租赁费0.32万元,劳务费9.67万元,工会经费7.48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4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6.1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2万元。比上年增加9.93万元,增长16.6%;比2020年预算增加5.08万元,增长7.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高铁站办公室建设维修费。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9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85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1.2%。 

五、关于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本单位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因此也无决算。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2020年度没有发生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无项目绩效评价。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度市城管综合执法局规划分局整体绩效自评得分90分,绩效评价等级为:良好;其中,预算执行情况得分19分,年度绩效目标得分71分。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督察大队2019年度绩效目标设定为三个:目标1(30分)市容市貌督察管理、目标2(30分)规划督察管理、目标3(20分)火车站广场管理。

目标1(30分)市容市貌督察管理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满分25分,扣4分,完成21分。具体情况是:完成城区主次干道及背街小巷,得满分5分;取缔出门出窗占道经营率98%(目标值100%,满分5分,扣1分)得4分;取缔破损广告牌达99%(目标值100%,满分5分,扣2分)得3分;道路绿化率95%(目标值98%,满分5分,扣1分)得4分;人员着装到岗率100%,得满分5分。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效益指标满分5分,完成5分。具体情况是:市民对城区市容市貌满意度:基本满意,得分5分。

目标2(30分)规划督察管理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满分25分,扣2分,完成23分。具体情况是:完成督察面积380平方公里,得满分15分;违规建筑发现率98%(目标值100%,满分10分,扣2分)得8分。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效益指标满分5分,完成5分。具体情况是:市民对发现城区违规建筑满意度:基本满意,得分5分。

目标3(20分)火车站广场管理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满分15分,扣2分,完成13分。具体情况是:完成火车站广场清扫面积2.8万平方米,得满分5分;火车站广场整洁率98%(目标值100%,满分5分,扣1分)得4分;火车站广场设施设备维护率95%(目标值100%,满分5分,扣1分)得4分。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效益指标满分5分,完成5分。具体情况是:市民对火车站广场管理满意度:基本满意,得分5分。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无项目,无自评结果。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无项目,无评价结果应用。

八、其他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财政专项支出。


第三部分:2020年部门决算表

  

 本单位2020年度没有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无财政专项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说明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20106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6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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