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妇联、市卫生局、市财政局拟定的《全市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2月27日
全市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工作方案
市妇联、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为贯彻实施国家医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实现全市农村妇女乳腺癌、宫颈癌(以下简称“两癌”)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降低死亡率,保护农村妇女健康,市政府将“为全市农村适龄妇女进行‘两癌’免费检查”列入2013年为民办实事之一。按照卫生部、全国妇联关于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目的
通过为农村适龄妇女进行“两癌”检查,提高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水平,体现市人民政府对农村妇女的关爱,为她们办实事,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
二、检查对象
1963年1月1日至1978年12月31日(35岁—50岁)出生的随州市农村户籍妇女,自愿在户籍所在地的 “两癌”免费检查实施机构接受1次检查。
三、检查内容
按照《卫生部、全国妇联关于印发〈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卫妇社发〔2009〕61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卫办疾控函〔2009〕612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技术方案(试行)〉的通知》(卫办妇社发〔2009〕135号),确定检查项目如下:
1.宫颈癌检查
宫颈癌检查内容为妇科检查、盆腔检查、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或液基薄层细胞检测(TCT),宫颈脱落细胞检查阳性作阴道镜检查、组织病理学检查。
2.乳腺癌检查
乳腺癌检查内容为乳腺视诊、触诊、乳腺彩超、钼钯、病理学检查。
四、检查机构
“两癌”检查工作由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具有资质的机构承担检查具体工作,明确技术指导、检查评估及质量控制机构。具体检查实施方案和质量控制方案另行制定。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4月10日前)
1.制定“两癌”免费检查工作方案、项目具体检查实施方案和质量控制方案。
2.召开全市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工作动员部署会。
3.印发“两癌”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检查服务卡以及“两癌”知识宣传手册等相关资料。
4.开展项目管理人员和医疗技术人员培训。
(二)实施检查阶段(2013年4月11日—2015年11月30日)
随州市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工作任务力争三年内全部完成。随县和广水市要在2015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项目任务,2013年、2014年、2015年完成项目进度比例为30%、40%、30%;曾都区要在2014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项目任务,2013年、2014年完成项目进度比例为60%、40%。随州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要在2013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项目任务。各地全面完成项目任务后,要对检查信息进行汇总与分析。
(三)验收总结阶段(2015年12月31日前)
市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及“两癌”检查技术规范要求,对已完成检查的各地进行验收,对全市“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公开发布“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情况,召开总结表彰会议。
六、组织领导
为做好全市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工作,市政府同意成立市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各地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这一工作。
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管委会是落实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责任主体,要负责“两癌”免费检查工作的宣传发动和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订工作方案,认真履行职责,组织相关部门做好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工作。
2.市妇联负责做好“两癌”免费检查项目的组织实施、宣传发动和数据汇总、信息通报等工作,发放“两癌”免费检查相关资料,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协调有关部门汇总、通报“两癌”免费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
3.市卫生局负责“两癌”免费检查项目的实施、质量控制、检查督导,配合做好数据汇总和信息反馈工作。拟订项目质量控制方案,加强对检查实施机构的监督和规范管理。配合市妇联做好“两癌”免费检查工作的组织、宣传。按月向市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检查人数和情况。配合财政部门做好“两癌”免费检查工作经费的审核拨付工作。
4.市计生委负责配合市妇联做好“两癌”免费检查的组织工作,发挥计划生育服务组织网络作用,组织农村适龄妇女参加检查。
5.各地财政局负责将“两癌”免费检查工作专项经费列入预算,做好“两癌”免费检查项目经费的审核拨付和监督管理。
6.市委宣传部门负责做好“两癌”免费检查的宣传工作,协调媒体开展公益宣传,普及“两癌”预防知识,及时发布“两癌”检查相关信息。
7.市公安局负责提供本辖区符合条件的农村妇女数据和信息,配合做好检查项目的组织工作。
8.市民政局负责做好在“两癌”免费检查中发现的重症农村低保户家庭妇女的大病医疗救助工作。
9.市农业局负责将“两癌”免费检查工作与扶贫工作结合起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症患病妇女的家庭实施帮扶。
七、经费保障
“两癌”免费检查经费按照市政府所批准的标准(100元/人),由各地财政承担。市财政局拿出200万元作为奖励和补贴经费,对工作开展扎实、成效显著的各地各部门进行奖励,对检查出“两癌”疑似病例开展救治的妇女实施适当补贴。
八、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做好“两癌”免费检查工作是贯彻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改革的具体举措,是落实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促进“和谐随州”建设的重要内容。因此,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站在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两癌”免费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把做好“两癌”免费检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二)精心组织,密切配合
“两癌”免费检查涉及的妇女人数多,检查对象分布广,检查工作量大,是直接关系到广大妇女身心健康的民生工程。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精心谋划,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尽职尽责做好各自工作,统筹推进“两癌”检查工作顺利实施。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各种资源,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落实检查工作任务。要坚持自愿原则,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好适龄妇女参加检查。
(三)加强督导,保证质量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动员组织、实施检查、质量控制、项目评估等各个环节加强指导和督查,保证检查工作质量。卫生部门要加强对检查机构的资格审核、检查督导、质量控制、验收评估。检查机构要按照检查内容和流程规范检查,妥善保存受检人员检查资料,做好保密工作,对需要进一步检查的妇女督促其复查。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两癌”免费检查经费的监督管理,不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经费,确保专款专用。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市宣传、卫生、妇联等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宣传党和政府对广大农村妇女的关爱,宣传妇女卫生防疫、健康保健知识以及实施“两癌”免费检查的重要意义、步骤和方法,及时发布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的信息,提高广大农村妇女预防“两癌”知识的知晓率,进一步调动积极性,自愿参加检查。
附件:随州市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随州市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彭明方 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第一副组长:李雅君 副市长
副 组 长:徐光喜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春华 市妇联主席
杨毓勇 市卫生局局长
李国寿 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金厚鹏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冯立斌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春玉 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
邵荣波 市民政局副局长
肖 刚 市农业局副局长
刘 明 市红十字会秘书长
钱 玲 市妇联副调研员
徐俊秋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调研员
田 涛 曾都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何庆海 广水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徐正友 随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肖传明 随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鲁正长 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妇联,王春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宣传与组织组,检查与质控组,负责统筹协调相关日常工作。宣传与组织组由市妇联牵头,检查与质控组由市卫生局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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