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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巡察组向4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 发布时间:2019-01-10 09:23
  • 信息来源:随州日报
  • 编辑:广水市人民政府
  • 审核:李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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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1月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和市委第二巡察组分别向市编办、市社会保险局、市信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等4家第六轮被巡察的单位党组织进行巡察情况反馈。

  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编办党支部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指出,存在贯彻上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学习流于形式,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文件印发不严肃,财务报销手续不全,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够规范等问题;对市社会保险局党支部巡察情况反馈指出,存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档案材料审查不严,“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好,主体责任落实不严,落实执纪工作不规范,财务报销手续不全,固定资产未登记,选人用人方面临时聘用人员较多等问题。

  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信访局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指出,存在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干部作风不够扎实,思想建设不够深入,组织建设基础薄弱,主体责任落实不坚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财务管理不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基础性工作薄弱,干部队伍活力不足等问题;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指出,存在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重拳治乱缺乏力度,围标串标现象严重,党建工作开展不够扎实,“两个责任”落实不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财务管理不规范,选人用人基础性工作差,“三超二乱”现象突出等问题。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巡察情况反馈会上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过硬的措施,坚决落实整改责任,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在10日内将整改方案报至市委巡察组和巡察办,2个月内向市委巡察组、巡察办书面报送领导班子整改情况报告和党组织书记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情况报告,3个月内将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督查。要把巡察整改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持之以恒抓整改,促进整改成果长效化,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改革发展的内生动力,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均表示,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不足完全接受,照单全收,并将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要求,以整改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为契机,不断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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