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依法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推进普遍性降费,激发市场活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构建项目法定、权责一致、简政放权、公开透明的收费监管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国办发〔2014〕30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财税〔2015〕45号)文件精神,编制了市级涉企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清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清单》主要内容
《清单》包括《随州市市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随州市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随州市市级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和《随州市政府性基金目录》。
《随州市市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具体包括收费主体、收费项目、管理方式、收费及资金管理文件依据、备注等内容。
《随州市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具体包括收费项目、批准单位、文件依据、收费主体、收费对象等内容。
《随州市市级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具体包括行政审批事项、前置服务项目、实施服务的法律法规依据、服务内容、实施收费主体单位、收费项目、收费文件依据等内容。
《随州市政府性基金目录》具体包括项目名称、资金管理方式、政策依据、备注等内容。
二、严格《清单》管理
凡《清单》以外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律不得收取。《清单》以外的有偿服务项目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否则,企业有权拒缴。
市政府有关部门将加强对《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价格违法行为。加强对涉企政府性基金征收和票据的管理,强化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查处违反财政政策等违规违法行为。加强对执收部门和执收人员行为的监管,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三、《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本清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今后,根据国家和省涉企收费(政府性基金)政策变动,及时调整和完善《清单》内容,并对外公布。
四、各县(市)、区政府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在9月底前公布本级涉企收费(政府性基金)《清单》。
附件:1.《随州市市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 随州市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3.《随州市市级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4.《随州市政府性基金目录》
市审改办 市财政局 市物价局
附件下载:随州市4项涉企收费清单正式文件 (2)
201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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