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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配合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简报第28期(2023年12月16日)
  • 发布时间:2023-12-16 21:11
  • 信息来源: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 编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 审核:李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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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督察“利剑”作用 守护随州绿水青山

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以来,随州市高度重视、密切协作,对省督察组反馈问题线索、交办信访件坚持严督实查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充分发挥督察“利剑”作用,守护随州蓝天碧水净土。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全过程保障机制

印发《随州市配合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任副组长,各环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配合省督察组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了综合协调组、材料档案准备组、整改督办组、信访应急(处置)组、宣传报道和舆情应对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障组等七个专项保障组,明确人员分工和主要职责。各县市区比照市级标准,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全市形成统一领导、各司其职、上下联动、稳步推进的良好工作局面,确保省督察组进驻期间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运行。

二、加强信息公开,营造全域化宣传氛围

督察进驻前在随州日报、随州电视台、市政府和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醒目位置开设“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栏目,下设“督察动态”“边督边改”“督察简报”“投诉指南”四个子栏目。各县(市、区)、随州高新区、大洪山管委会门户网站均开设专栏。进驻期间,利用市内主流线上线下媒体网站等信息发布平台,同步发布督察组进驻公告、纪律公告,主动公开督察组受理举报联系方式,及时更新督察工作动态,截至目前,随州市电视台发布动态65条、市级党报56篇、市政府网站102条、市生态环境局网站102条、发布生态环保公益广告300余次,印发工作简报27期。通过营造良好宣传氛围,不断增强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引导和鼓励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积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

三、坚持一线督办,确保全层级责任压实

对督察组反馈问题线索、交办信访件,随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针对群众重点关注问题、反映集中问题,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赶赴现场、一线督办,先后深入随县封江口饮用水水源地,曾都区金龙新材料公司、洛阳镇,高新区金屯砂站等地开展实地督导。分管领导多次赴黑屋湾水库、新洪磷公司、星公司、曾都区南郊街道瓜园禽类临时屠宰点等地现场盯办信访件办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各地各部门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要求,积极构建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督、分管负责同志一线督、相关职能部门协同督的边督边改工作体系,加紧加快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实地核查、化解调处,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短期内暂不能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突出以点带面,推动全方位整改见效

接到省督察组交办的“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阻水道路和围堤以及非法取水”问题线索后,各地各部门即接即办,立即成立专班跟进核实督办。目前整改取得阶段成效,建设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围堤、临时过河便道全部拆除完毕,除安居镇346国道张家井湾村砂点取水设备需继续保留外,其余砂站的取水设备已全部拆除。市水利和湖泊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建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组,对各县市区河道采砂整治情况进行现场督办,截至目前,已立案调查7件。市经信、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建、交通、水利和湖泊、农业农村、商务、城管等部门围绕省督察组交办的河道采砂、矿山生态修复、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噪声污染等问题,实地巡查40余批次,跟踪盯办整改问效。同时,举一反三,围绕有关问题线索,积极部署实施工业企业绿色发展、河道采砂、施工扬尘、建筑垃圾清理等专项整治行动,推进问题整改由“点”向“面”全覆盖,实现治标与治本相结合。

截至12月16日上午,省督察组共交办问题线索61批次,已累计反馈办理结果17批次。共交办群众信访投诉84件,其中重点信访件17件,重复信访件22件,已调查核实并反馈办理结果9批64件,立案处罚4家,责令整改22家,罚款33万元,问责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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