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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随州市反馈督察情况
  • 发布时间:2024-02-27 15:05
  • 信息来源: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 编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 审核:陈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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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要求,持续抓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2023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湖北省第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随州开展了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察组于2024227日向随州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

督察组组长张歌莺通报督察报告,市委副书记、市长克克作表态发言,市委副书记甘国栋主持会议。副组长史芳斌,督察组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人员,随州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随州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大,取得明显成效。

2021年以来,市委全会、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等研究生态环保工作81次,市领导一线调研督办295次。制定《城乡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多部生态文明地方法规。围绕水资源保护、城区垃圾收集转运等开展民主监督和协商。各级党委政府积极践行“两山”理念,坚定不移走“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发展之路。各县(市、区)均创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聚焦城乡融合示范区建设,市本级投入资金4.15亿元实施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三次产业比重持续优化,高新技术增加值211.30亿元,占GDP比重15.9%。新能源并网装机容量313.48万千瓦,累计发电量突破280亿千瓦时,位居全省前列。统筹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石材产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着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推进落实河长制,认真执行长江十年禁渔计划.加强土壤污染防治,落实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准入制度。在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等次;在全省长江高水平保护攻坚提升行动考核中获评“优秀”等次。

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领导体系和协调推进机制,成立12个专业委员会,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建立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推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

随州市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成立配合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推进边督边改、立行立改,认真办理群众投诉,及时向社会公开办理情况。督察期间,收到98件来电来信举报,受理有效举报并交办96件。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办结信访件30件,阶段办结38件。共责令整改42家,立案处罚11家,处罚金额61万元,立案侦查1家,拘留1人,问责2人。

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但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的期盼相比,还有差距: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思想认识还不到位。个别地方和干部统筹把握发展和保护的关系还有偏差,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存在层层衰减问题。履职尽责有差距重点行业和领域规划环评制度未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不严格市区两级职责划分不清晰协作不顺畅存在监管盲区。部分问题未完成整改,个别问题整改不彻底。

二是长江高水平保护有短板。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任重道远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乏力土地利用较为粗放石材机制砂复合肥行业清洁化生产水平较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突出青春化工园区尚未建立完善的三级防控体系新煌循环工业园污染治理设施不到位。中心城区排水和污水专项规划修编进展滞后主城区雨污分流不到位中心城区三座污水处理厂进口浓度较低部分乡镇污水收集处理不到位,随县安居镇曾都区府河镇、何店镇广水市郝店、余店、长岭等污水处理厂污水在进入厂区前溢流至河道。个别饮用水水源地还存在环境风险隐患。河道采砂监管不力,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矿山生态修复进展滞后“边开采边治理”要求未得到严格落实。

三是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环境空气质量下降,2023年1月至11月,城区PM2.5平均浓度39.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5.1%。工业污染治理水平不高,全市纳入大气污染重点管控的企业共122家,没有一家B级及以上企业,部分企业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简单低效。部分企业铸造、喷涂等工序大气污染物收集处理不到位。机动车污染防治有差距,部分机构存在违规检测现象。建设工地扬尘污染管控不力。餐饮油烟整治有差距,部分餐饮单位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四是其他生态环境问题需引起重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有差距,石材开采、加工废弃物综合利用能力不足。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较低,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不完善,垃圾乱堆乱倒现象时有发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较慢,少数村镇存在生活污水直排现象,农村小微水体污染问题突出。生态环境监管能力亟需提升,生态环境执法力量薄弱,专业人才短缺。生态环境基层执法机构技术装备落后,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督察要求,随州市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湖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部署安排,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来谋划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紧密结合“十四五”规划实施,着力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合理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要进一步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基础,深化体制机制创新。

督察强调,随州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省委、省政府,在6个月内上报整改落实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有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了调查,形成了清单和案卷作为追责问责线索,将按有关权限、程序和要求进行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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