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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关于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批 交办件查处情况的公示 (截至2023年12月15日10时)
  • 发布时间:2023-12-15 15:17
  • 信息来源: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 编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 审核:黄振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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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关于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批

交办件查处情况的公示

(截至2023年12月15日10时)

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12月8日(第二批)交办我市的7件信访问题,截至12月15日,已办结2件,其中,查处属实的6件,不属实1件,责令整改2件,立案处罚0件,拘留0人,问责0人,约谈0人。

序号

地区

举报的主要内容

查处情况

下一步工作

责任单位

备注

1

随县

随县草店镇岳家湾村鸿发石材厂,将生产期间产生的改料废水排进村里的集体池塘里,污染了水质及土壤,导致池塘里的水不能用。村里和鸿发石材厂进行沟通后,该厂表示村里先将池塘里的水抽干净,其后再清理河道,并将此地水质,土壤还原。但在村里把水抽干之后,该厂至今未进行任何处理,故希望相关部门督促鸿发石材厂清理河道还原池塘,并在清理结束后用专业仪器检测是否存在致癌物质,将检测报告公示。

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一)关于反映的“随县草店镇岳家湾村鸿发石材厂,将生产期间产生的改料废水排进村里的集体池塘里”问题

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

2023年12月9日,随县成立联合专班到信访人反映的随县鸿发石业有限公司进行调查核实。经查,随县鸿发石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停产至今。2023年11月18日因公司临时用地手续到期,对厂区南侧的原大切沉淀池(已停用3年)进行覆土修复,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存放在沉淀池内的废水外溢,通过雨水沟排入下方信访人所反映的集体水塘(面积200平方米)内。

(二)关于反映的“污染了水质及土壤,导致池塘里的水不能用,村里和鸿发石材厂进行沟通后,该厂表示村里先将池塘里的水抽干净,其后再清理河道,并将此地水质,土壤还原。但在村里把水抽干之后,该厂至今未进行任何处理,故希望相关部门督促鸿发石材厂清理河道还原池塘,并在清理结束后用专业仪器检测是否存在致癌物质,将检测报告公示”问题

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

2023年12月9日,专班到信访人反映的随县鸿发石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该情况发生后,经村民要求,已将水塘内大部分水进行排放,现场检查时该水塘内水量较少,水质无明显异常,已于2023年12月9日在周边村民见证下对该水塘内水和底泥取样检测,目前正在检测中。

1.2023年12月10日,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问题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随环随责改字〔2023〕136号),责令该公司对该水塘内水及底泥进行清理修复,待检测结果出来后将依法进行处置。

2.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管理的相关制度,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3.做好村民沟通解释工作,并将检测报告在草店镇岳家湾村村委会予以公示。

随县人民政府


2

高新区

高新区淅河镇沙河村一组漂水河大桥附近向右有个金屯砂站,堆放了啤酒发酵后的废料,臭气熏天。

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2023年12月9日,高新区淅河镇城建办、环卫所、沙河村村委会组成专班,到现场进行了查看,现场堆放重约80吨、体积约100立方米发酵后的啤酒酒糟废料,存在一定的刺鼻气味,周边无村庄和居民。酒糟废料为马胜利从青岛啤酒(随州)有限公司购买,堆放发酵后主要用于制作有机肥和销售给畜牧养殖户作为饲料。

12月9日,现场调查核实上述情况后,调查专班要求马胜利迅速整改,将酒糟废料转运进行妥善处置,后续不得再次堆放。12月11日、13日,高新区淅河镇城建办、环卫所、沙河村村委会到现场进行复查,现场酒糟废料已全部清理完毕,销售到随州放牛娃有限公司作为肉牛养殖饲料。高新区管委会已要求淅河镇加大巡查力度,加强管控,杜绝随意堆放废弃物现象。

淅河镇


3

曾都区

1.空气污染。一是中盐银港人造板材生产常年排放废气,人造‘白云’随风飘浮,气味难闻,有损身体健康;二是附近时有工厂焚烧化纤、塑料和废弃油污等工业废料,浓烟黑尘呛得居民紧闭门窗,行人呼吸困难;三是首义新村与金龙湾别墅区交界的一块空地成了企业焚烧、倾倒、填埋垃圾的场所。2.地下水污染。首义村和金龙湾小区地下全是沙土,吸洪和渗水力强,别墅区地下污水管网建成十多年未实际接通排污,造成首义村和金龙湾小区在大雨、汛期污水反涌,地下地上污染严重,一段时间从地下取水异味重,油污可见。此为白云湖上游,污水渗漏进入白云湖,对白云湖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隐藏的污水渗漏很难寻找污染源。3.建筑污染。金龙湾别墅区建设无防护措施,道路损伤无人管理,建筑垃圾随意倾倒,路边堆放,路边坑洼千疮百孔,险象环生,取沙留下的巨大沙坑低于河床,且常年污水浸泡,成为随州城上游防洪堤坝的重大隐患。

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一)关于空气污染问题

核查情况:2023年12月10日,专班人员对中盐银港湖北人造板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该公司处于正常生产状态,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在线监控设施显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醛、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等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2023年8月28日该公司出具的第三季度自行监测报告显示,纤维烘干工序有组织废气中甲醛、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两项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信访人所反映的“人造白云”实际为干燥工序木质纤维干燥过程中产生的水蒸气,通过54.5米高的烟囱排放,水蒸气在气压高时看不见,在气压低时形成白色云状物,出现信访人反映的“人造白云”情况。

信访人反映附近时有工厂焚烧工业废料问题。现场调查时没有发现焚烧工业废料现象。根据前期掌握情况,部分企业确实时有将工业废料随意倾倒焚烧情况,也有附近居民时有焚烧垃圾情况,产生的浓烟和异味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

关于首义新村与金龙湾别墅区交界一块空地成了企业焚烧、倾倒、填埋垃圾场所的问题。现场调查时该空地没有发现存在企业焚烧、倾倒、填埋垃圾现象。

综上,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

(二)关于反映地下水污染问题

核查情况:金龙湾小区别墅区污水已通过污水管网,收集到城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因城北片区正在进行雨污管网建设,部分地段污水管网进行截流改道,导致英弛驾校周边生活污水流到该处,无法排出。

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

(三)关于反映建筑污染的问题

核查情况:通过对首义社区辖区内的建筑垃圾随意倾倒问题进行深入的走访和全面的摸排,未发现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问题。沙坑实际为原河床,修建河堤后变为坑塘。去年开工建设的㵐水河东岸生态环境提升工程中沿河大道道路(桃园路—随县交界处)工程项目,道路设计宽度32米,主体工程已完工,建成后将有效改善防洪堤坝隐患。

信访人反映情况不属实。

(一)要求中盐银港湖北人造板有限公司进一步提高环境管理水平,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将英弛驾校周边污水管网建设纳入㵐水河东岸生态环境提升工程项目内,将周边生活污水接通到沿河大道污水主管网,进入城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责令施工单位加快建设进度,要求在2024年3月底前完成建设。

(三)加大对辖区内渣土执法的巡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坚决以“零容忍”态度严格依法予以查处。

(四)根据信访人反映问题和意见建议,做好联系和沟通工作,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快速联动排查污染源,积极回应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

曾都经济开发区、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住建局


4

曾都区

从2023年10月以来,在20:00后频繁闻到鸡屎味,味道持续一整晚到第二天早上8:00多才会散,窗户关了还是有味道,味道是从正大养鸡场方向传出,孩子在鹿鹤小学读书,回来反映在学校还能闻到鸡屎味。

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经查,信访人所反映南郊正大养鸡场位于曾都区南郊街道柳树淌工业园,经纬度:31.730921°N,113.33116°E,项目总投资1768.98万元,环保投资143万元,占地109671.73平方米。该厂建有鸡舍20栋,养殖时间大约45天/批,每批次出栏肉鸡54万余只,年出笼6批次。经走访,恶臭气味多在出栏期间外溢。2023年12月8日,工作专班到该养殖场实地调查,厂区的肉鸡刚出栏完毕,正在进行清栏卫生消毒。

在接到交办单前,市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已接到该问题反映,于2023年10月11日,委托随州市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养鸡场进行了监测。监测报告显示,无组织恶臭气体“氨”下风向1号位置监测点位结果为0.13mg/m3,下风向2号位置监测点位结果为0.12mg/m3,上风向1号位置监测点位结果为0.12mg/m3,均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规定的厂界一级标准1.0mg/m3。

该养鸡场与附近居民较近,养殖过程中产生的臭味对周围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一是要求正大养鸡场加强管理,对鸡舍通风口安装的雾化喷淋等异味污染防治设施每日进行检查,确保正常运行。在肉鸡出栏时,用添加OPM(生物+植物2合1)除臭液的雾炮车进行喷淋,进一步加强除臭。

二是加大环境检查力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是积极回应群众诉求,进一步做好周边群众解释工作,妥善化解厂邻矛盾。

南郊街道办事处、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5

曾都区

曾都区南郊正大养鸡场,传出的气味太臭,影响到附近居民,希望部门尽快处理。

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经查,信访人所反映南郊正大养鸡场位于曾都区南郊街道柳树淌工业园,经纬度:31.730921°N,113.33116°E,项目总投资1768.98万元,环保投资143万元,占地109671.73平方米。该厂建有鸡舍20栋,养殖时间大约45天/批,每批次出栏肉鸡54万余只,年出笼6批次。经走访,恶臭气味多在出栏期间外溢。2023年12月8日,工作专班到该养殖场实地调查,厂区的肉鸡刚出栏完毕,正在进行清栏卫生消毒。

在接到交办单前,市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已接到该问题反映,于2023年10月11日,委托随州市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养鸡场进行了监测。监测报告显示,无组织恶臭气体“氨”下风向1号位置监测点位结果为0.13mg/m3,下风向2号位置监测点位结果为0.12mg/m3,上风向1号位置监测点位结果为0.12mg/m3,均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规定的厂界一级标准1.0mg/m3。

该养鸡场与附近居民较近,养殖过程中产生的臭味对周围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

一是要求正大养鸡场加强管理,对鸡舍通风口安装的雾化喷淋等异味污染防治设施每日进行检查,确保正常运行。在肉鸡出栏时,用添加OPM(生物+植物2合1)除臭液的雾炮车进行喷淋,进一步加强除臭。

二是加大环境检查力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是积极回应群众诉求,进一步做好周边群众解释工作,妥善化解厂邻矛盾。

南郊街道办事处、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6

随县

随县新街镇随县东升粮贸有限公司,于11月底至今:1.在工作期间收集粮食进行加工进行除尘处理,导致灰尘很大,影响到附近居民;2.处理粮食时使用的熏虫药造成的气味扰民,让人闻着头晕。希望部门督促整改,增加除尘设备。

信访人反映情况不属实。(一)关于反映的“随县新街镇随县东升粮贸有限公司,于11月底至今,在工作期间粮食加工未进行除尘处理,导致灰尘很大,影响到附近居民”问题

经调查,反映情况不属实。

2023年12月10日,随县人民政府成立联合专班到信访人反映的随县东升粮贸有限公司进行调查核实。现不处于农忙季节,近两个月都未开展粮食交易及加工,未产生灰尘,未对附近居民造成影响。并根据粮食管理部门要求,建有布袋除尘设施。

(二)关于反映的“随县东升粮贸有限公司处理粮食时使用的熏虫药造成的气味扰民问题,让人闻着头晕。希望部门督促整改,增加除尘设备”问题

经调查,反映情况不属实。

2023年12月10日,随县人民政府成立联合专班到信访人反映的随县东升粮贸有限公司进行调查核实。该公司粮库位于独立院子,主要用于储藏小麦和稻谷,仓库主体采用砖混结构四面封闭,根据粮食管理部门要求,建有布袋除尘设施,附近村民居住区位于粮库200米以外。为了存粮安全,外来人员不允许进出粮库,目前该公司存粮为今年9月收购的新粮,不需要熏药,走访附近村民反映未闻到熏虫药造成的气味,现场调查人员也未闻到信访人提到的熏虫药造成的气味。现场核查未闻到熏虫药产生的气味,也未出现气味扰民及闻着头晕的现象。

1.督促随县东升粮贸有限公司加强厂区管理,收粮工作期间正常运行除尘设施,有效控制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严格落实厂区相关管理制度,定期维护污染治理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随县人民政府


7

曾都区

曾都区南郊曾都一中附近的养鸡场,每天从23:00到凌晨3:00左右传出鸡粪味,很臭,影响到附近居民,希望尽快处理。

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信访反映问题是一个临时禽类屠宰点,位于南郊街道瓜园社区五组曾都一中旁,经纬度:31.724936°N,113.351894°E,名称为张斌屠宰场,并非养鸡场。主要从事肉鸡屠宰工作。根据市场需求,每天屠宰肉鸡500—1000只左右,屠宰过程中,产生的臭味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2022年10月28日,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市中心城区禁止活禽交易和屠宰的通告》(随政发〔2022〕30号),为提高禽类产品食用安全和卫生安全意识,改变传统消费观念,自觉购买经检疫合格的白条禽产品,在活禽定点屠宰场正式运营前,设立三个临时禽类屠宰点,承担禽类屠宰工作。

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是要求张斌屠宰场做好环境卫生,及时清理并转运屠宰场鸡毛和其他废弃物,并尽量减少活禽在屠宰场内的存放时间。

二是做好屠宰废水治理工作,张斌屠宰场正在建设废水收集沉淀池,屠宰废水收集沉淀后再排入污水管网。

三是加快推进市区活禽集中屠宰(交易)场建设,目前正在选址,待定点屠宰场建成投入运行后,取消该临时屠宰点。

四是积极回应群众诉求,进一步做好周边群众解释工作,妥善化解矛盾。

南郊街道办事处、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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