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辅助浏览
轻松阅读
读屏
视图
放大
缩小
配色
白底黑字蓝链接
蓝底黄字白链接
黄底黑字蓝链接
黑底黄字白链接
页面原始配色
大鼠标
辅助线
显示屏
声音
指读
连读
减速
加速
音量
增加音量
减小音量
后退
前进
全屏
全屏
刷新
退出
帮助
换肤
随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随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 发布时间:2023-01-07 10:54
  • 信息来源:随州日报
  • 编辑:杨文明
  • 审核:杨文明
打印

随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随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6日随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随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盛勇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持续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基层基础和数字检察建设,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为加快打造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随州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