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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奖励(2023年)
  • 发布时间:2023-08-15 08:51
  • 信息来源: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 编辑:杨文明
  • 审核:李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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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政策名称

承担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奖励

二、 政策依据

《随州市标准化资助奖励资金管理办法》(随政办发〔2022〕17号)

三、政策对象

承担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主体

四、兑现标准

一次性奖励4万元

五、兑现流程

根据上级相关部门的表彰文件或证书,市市场监管局主动联系企业进行初审,报市政府审批后,市财政局按标准兑现奖励资金。

六、责任单位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

七、政策咨询电话(座机)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722-3598236

市财政局:0722-3596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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