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名称
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
二、政策依据
《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随政发〔2021〕18号)
三、政策对象
1、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
2、 当年新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
四、兑现标准
1、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补贴50万元
2、当年新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补贴30万元
五、兑现流程
市科技局负责对上年度符合奖励条件的国家级科技孵化器名单及有关信息进行核实,按照奖励标准制定奖励方案报市政府,经市政府批准后,函告市财政局,市财政兑现市级财政承担的奖励资金。
六、责任单位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七、政策咨询电话(座机)
市科技局:0722-3596300
市财政局:0722-3596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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