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吃淹死或死因不明的家禽家畜。
2.不吃霉烂变质的粮食。
3.不生食水产品。
4.受过水浸或水溅过的散装的食物成品,不能再供食用。受水浸或受潮,未霉烂变质的粮食颗粒应先行烘干或晒干,再加工去除表层后供食用。
5.受过水浸的已经加工成米、面粉等的粮食制品,不应再供食用。
6.受水浸的叶菜类和根茎类农产品,可用清水反复浸洗多次后供食。但如有工厂毒物污染可疑时,应先经抽样作毒物检验。
7.受水浸的冷藏、腌藏、干藏的畜禽肉和鱼虾,如未变质又无毒物污染可疑的可经清洗后及时供食,不应继续贮存。
8.喝清洁的饮用水,生水应烧开后饮用。
9.饭前便后要洗手,加工食品前要洗手。
10.制作食品前将原料用清洁的水清洗干净,不使用污水清洗瓜果、蔬菜。
11.制作食品要烧熟煮透。
12.生熟食品要分开制作放置,制作时不共用案板、刀具和盛放容器。
13.饭菜应现吃现做,做后尽快食用,剩余饭菜要及时冷藏,食前确保没有变质,经彻底加热后再食用。
14.不吃来源不明、腐败变质的食品,不吃包装破损的或超出保质期的包装食品。
15.不自行采食野生蘑菇和其他野菜,不生吃动物性食品。
16.盛装食品的餐盘、碗筷用后要彻底清洗和消毒并保洁存放;不使用来源不明的容器盛装食品,炊具和餐饮具应彻底洗刷干净、消毒后再使用。
17.存放吃剩的或没有包装的食物,要注意防潮、防鼠、防蝇、防虫。
18.食用包装食品时,应尽量避免用手直接接触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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