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非税收入中心积极落实“缓费”政策
  • 发布时间:2023-04-03 09:27
  • 信息来源:
  • 编辑:黄振忠
  • 审核:杨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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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市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文件要求,对2022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中10项收费项目,实行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不收滞纳金的政策。截至目前,全市单位累计缓缴行政事业性收费397.28万元,其中生活垃圾处理费191.98万元,污水处理费160.87万元,水资源费38.13万元,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6.3万元。
    提高认识,统筹部署。市非税收入中心高度重视阶段性缓费工作,组织相关业务骨干认真学习缓缴政策,准确把握缓缴政策口径,统筹部署缓缴工作。全面梳理,协调配合。按照政策口径,对涉及的执收单位,开展座谈走访,积极宣传动员,协调配合相关单位张榜公布政策,大力宣传,确保缓缴政策家喻户晓。强化监管,把握重点。依托非税收入电子票据改革成果,实施涉企收费缓缴全流程电子化动态监管,确保应免尽免、应减尽减,尤其是对水务集团、环卫中心执收的污水处理费、生活垃圾处理费等大额缓缴项目,开展重点检查,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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