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辅助浏览
轻松阅读
读屏
视图
放大
缩小
配色
白底黑字蓝链接
蓝底黄字白链接
黄底黑字蓝链接
黑底黄字白链接
页面原始配色
大鼠标
辅助线
显示屏
声音
指读
连读
减速
加速
音量
增加音量
减小音量
后退
前进
全屏
全屏
刷新
退出
帮助
换肤
让法规落地生威 ——市人大常委会推进地方法规实施纪实
  • 发布时间:2021-01-07 08:57
  • 信息来源:随州日报
  • 编辑:涂小丽
  • 审核:杨文明
打印
“现在水库水质如何?”在随州高新区淅河镇马鞍山水库,检查组人员与水库负责人深入交谈,详细了解水库水源保护、标志标牌设置、是否存在承包经营情况,这是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城乡饮用水水源执法检查出现的一幕。
  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条例》贯彻实施,通过实地检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深入各地开展检查。
  57个反馈具体问题清单,12个现场交办、督促整改问题,凝聚着《条例》的权威,折射出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取得的成效。
  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30个乡镇集中式城乡饮用水水源地情况实地检查,通过现场交办和反馈具体问题清单,推动销号式整改,助力满足人们对优质供水水源的需求。
  此次执法检查创造了市人大常委会历史上多个“首次”:首次开展市立法规执法检查、首次运用无人机等科技手段获取影像图片、首次提出两个“三分之一”要求、首次由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作报告、首次形成附问题清单的审议意见……,促推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即知即改,专题研究落实举措,出台相关意见,对完善乡镇供水体制机制,提高供水保障水平作出具体安排。
  “聚焦城乡饮用水水源保护贯彻实施重点开展此次执法检查,用法治思维保障和改善民生,用法律武器保障我市绿水长流。”带队开展执法检查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布厚伟说。
  事实上,市人大常委会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实践,数不胜数。
  市人大常委会多次组织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等执法检查,推动树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加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力度,加快建设垃圾无害化处理等治污重大项目,努力打造“生态绿城”,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开展城乡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根本要求、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抓手,也是履行法定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更是践行为民宗旨的重要体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卫东说:“要精准把握执法检查的内涵和重点,充分发挥执法检查的‘法律巡视’利剑作用,高质量完成执法检查任务,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