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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新闻发布会(摘要)
  • 发布时间:2021-06-21 10:08
  • 信息来源:随州日报
  • 编辑:黄振忠
  • 审核:李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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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刘加进介绍情况
  随州市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已被纳入省委改革调研重点项目,进入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试点创建名单。5月18日,随州市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正式下发了《关于印发〈随州市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通知,以文件形式明确了试点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工作内容、试点形式、有关要求。
  今年3月,最高检、省检察院将随州市确定为湖北省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地区。开展企业合规改革,旨在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加大对民营经济的平等保护,更好落实依法不捕不诉不提出判实刑量刑建议等司法政策。改革目的是既要惩治企业犯罪,督促企业合法经营,又为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目前,已出台的《实施方案》明确,办案机关在办理涉企刑事案件中,针对企业涉嫌的具体犯罪,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根据合规建设情况,在一定前提下对犯罪嫌疑企业、犯罪嫌疑人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对符合条件的依法适用不起诉或不判处实刑等宽缓刑事处罚,激励和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
  根据工作职能,纪委监委负责对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中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或违反廉洁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政法委负责组织、协调政法机关依法开展企业合规相关工作。人民法院负责依法审理涉企业合规案件,依法采纳人民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或诉讼请求。人民检察院负责依法对合规考察、评估、验收工作进行法律监督,依法审查并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提出从轻、减轻、不判处实刑的量刑建议。公安机关负责对涉案企业经营状况、纳税就业、技术创新、社会贡献度等情况开展社会调查。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选任律师、人民监督员作为第三方考察人,参与对企业合规的考察、评估、验收。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牵头建立第三方监管机制等。
  (二)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黄焕举介绍情况
  自3月底以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加强组织协调,迅速建立机制,依法有序推进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在市委成立领导小组基础上,牵头研究企业合规改革工作,梳理明确协商建立第三方监管机制、制定合规考察文书模板、办案流程等30项重点工作任务,制定企业合规协议等12种办理合规案件相关的法律文书模板,保障案件依法规范有序办理,稳扎稳打推进合规工作。
  全面摸底调查,推动办案实践。组织两级检察机关系统摸排近年来办理的涉企案件,弄清合规工作涉及的案件底数。目前已报送省检察院审查把关相关案件15件。省院已批复对9件案件开展合规考察、4件案件不纳入合规案件,2件案件正在审批中。
  强化合规监管,促进规范经营。针对刘某某等人涉嫌违法发放贷款一案暴露出的随州某银行经营管理存在风险隐患等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依规经营。该行采纳检察建议并立即整改,启动追责问责程序,挽回损失239万元。
  跟进监督整改,注重办案实效。对涉案的2家石材企业,深入现场实地查看违建拆除、农用地恢复、矿山复植复绿等整改情况,指导企业提高合规经营意识。目前2家石材企业均已聘请专业律师,提交合规计划,与职工签订岗位责任制,强化警示教育,进行合规经营文化建设。结合合规办案,向相关企业做好政策宣传,得到企业支持拥护,形成了浓厚的合规工作氛围。
  下一步,将细化实化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检律定期会商机制等,为合规工作高质高效推进创造良好条件。把推进企业合规工作与省检察院部署开展的“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检察工作结合起来,与依法适用不起诉、清理“挂案”等结合起来,推动合规工作走深走实。结合开展案例研讨、数据分析研判等活动,及时总结经验,为企业合规改革提供随州样本。
  (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海运介绍情况
  上半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从6个方面制定22条操作规范,狠抓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落实;另制定《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防范提示》25条,引导辖区企业用法律思维识别、规避、控制和化解风险,用实际行动推动企业合规试点工作在随州的落地落实。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支持配合企业合规试点工作落实。组织两级法院认真学习《全市政法机关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办案工作规程(试行)》内容,加强对基层法院业务指导,引导其更新司法理念,适应新时代新发展新变化,把“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理念融入到每一起涉企案件办理中。加强协调配合和意见反馈。市法院将主动加强与市检察院的沟通协调,不断完善办案机制,尊重检察机关对企业合规程序的启动意见、处理意见、合规监督考察意见、量刑建议等,就分歧意见多沟通协调,达成共识,从大局出发,追求最佳办案效果。三是坚持将企业合规试点工作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相结合。正确处理依法办案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关系,理性客观评判企业和企业家涉罪的主观恶性,坚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处理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过去经营中的不规范行为。全市两级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从化解矛盾、救活企业、实现多赢的角度,不断改进审判执行工作。
  (四)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魏保介绍情况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会同相关行政监管部门探索第三方监管机制,组织开展企业合规考察,全力以赴推进合规改革工作在随州实践落地。
  专门成立市市场监管局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主动加强与市检察院,以及各相关监管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助力第三方监管机制管委会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和第三方监管机制的落地。一边加紧建章立制工作,一边加紧具体实践落实,不断总结完善第三方监管机制。
  截至5月下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积极推进改革要求先行组建起我市企业合规改革第三方监管机制管委会办公室。6月上旬,根据市检察院函告通知,已会同各相关职能监管部门对第一批企业合规试点企业(共8家)正式启动了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管机制工作。目前,我市第一批企业合规考察工作正在依法有序探索开展。
  下一步,将研究制定涉及第三方监管机制的规范性文件,特别是结合具体案例研究制定企业合规计划标准模板;研究制定第三方监管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的入库条件和管理办法,不断完善第三方考察团队专家名录库;研究制定第三方组织及其人员的工作保障和激励制度,不断激发工作动力和活力。
  (五)市公安局副局长刘建明介绍情况
  市公安局作为侦查办案的职能部门,按照《全市政法机关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办案工作规程(试行)》的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在坚决打击犯罪的同时,维护好企业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最大统一。
  全市公安机关强化企业犯罪案件合规性评估,及时收集涉案企业社会调查相关证明材料,对符合规定的企业犯罪案件在向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时,在卷宗封面标明“企业合规案件”字样。
  对涉嫌犯罪的企业经营者、管理者、关键技术人员做好羁押必要性审查,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就运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羁押中的企业经营者、管理者、关键技术人员需要处理企业紧急事务的,要根据情况尽量允许其通过适当方式处理。严禁以上网追逃、限制人身自由相要挟,迫使企业或企业主要经营人员主动“退赃退赔”“认罪认罚”或者达成“和解协议”结案,避免简单粗暴的执法行为给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带来负面影响。
  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坚决防止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涉企资产。对确需查封、扣押、冻结的,要为企业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严禁以刑事手段插手干预经济纠纷,充分利用公安机关优势资源、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帮助企业化解危机、解决困难。
  (六)市司法局局长李伟业介绍情况
  市司法局认真履行司法行政管理职能,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
  一是认真选派业务精通、责任心强、政治素质过硬的律师和人民监督员参与第三方监管组织,督促他们发挥专业特长,认真履行好第三方监管职责,不断提升企业合规监督管理的质量和效果。
  二是认真做好值班律师、法律援助律师的履职保障。积极协调法院、检察院、看守所等单位在办公条件、值班和办案经费等方面提供大力支持,切实保障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充分发挥广大律师特别是企业法律顾问作用,依托律师的法律专业优势,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指导广大企业依法依规经营,主动开展企业合规制度宣传,帮助涉案企业制定企业合规计划,不断增强企业合规经营的意识和能力。
  四是发挥普法宣传优势,将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纳入法治宣传内容,促进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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