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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财政局灵活运用“加减乘除”法 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 发布时间:2024-07-23 09:26
  • 信息来源:随州日报
  • 编辑:黄振忠
  • 审核:黄振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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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随县财政局聚焦政府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堵点、痛点,针对存在的问题,灵活制定政策“加减乘除”法,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为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创造空间,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在提高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上做“加法”,激发采购活力。在政府采购项目中,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至少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今年上半年,随县中小微企业合同总额占全部政府采购总额的比例达到
  91.1%。
  在降低中小微企业参与门槛上做“减法”,降低交易成本。在政府采购监督检查过程中,对照《湖北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对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存在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进行持续清理。同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和采购文件工本费,鼓励采购人免收履约保证金和工程质量保证金,严格落实保证金政策,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成本,减轻市场主体的负担。
  在中小微企业参与采购活动中做“乘法”,加码政策效应。对于体系复杂、规模较大、中小企业无法承担的项目,要求采购人通过合理划分采购包、允许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把安装、运维、维修等后续服务交给中小企业承担。同时要求采购人在开展初始注册建筑类最低资质等级的企业能够承担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时,不得在招标文件中提出工程业绩要求,不得设置明显不利于初始注册企业的招标条件。
  在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上做“除法”,增强企业竞争力。根据文件精神,将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3%-5%、1%-2%的规定执行,具体价格评审优惠要在政府采购文件及公告中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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