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笔住房换购退税“红包”落地
  • 发布时间:2023-02-02 09:30
  • 信息来源:
  • 编辑:涂小丽
  • 审核:涂小丽
打印

“没想到换购住房还能享受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这真是个惠民利民的好政策。这近2万元的退税款正好可以给新房添置新家电,感谢税务部门的暖心服务,感谢国家送的乔迁新居大‘红包’!”日前,市民汪先生来到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顺利办完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手续后喜上眉梢。据了解,这是我市办理的首笔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业务。
  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规定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住房关系到民生福祉,涉及千家万户。惠民新政出台以后,税务干部深入各房地产企业和房产交易中介机构开展重点宣传,并通过电话、微信群推送税政策解读、操作指引等“线上+线下”方式,广泛宣传政策,扩大政策的知晓率。在办税服务厅设立专窗,为有需求的纳税人提供解答和退税业务专办。同时,畅通退税“高速路”,主动与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建立快速反应办理机制,及时获取房屋交易合同备案信息和不动产权属登记信息,对符合换购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提供精准服务;与财政、人行等部门建立快退办结机制,加快流程运转,提高办理时效,保障退税资金及时到位,退税链路畅通无阻,退税款快速退还到纳税人手中。
  税务部门提醒,符合退税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只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即可办理退税。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