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涉市场主体司法活动专项监督
  • 发布时间:2021-04-15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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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涂小丽
  • 审核: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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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制定《关于加强对涉市场主体司法活动监督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细化落实方案》,启动涉市场主体司法活动专项监督,将通过听取和审议相关专项工作报告,探索完善监督机制,强化人大依法监督职能,助力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此次专项监督共分摸底自查、实地调研、案件评查、意见反馈、督办落实5个阶段,将持续至今年底,旨在强化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护,努力营造公正、安全、高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内容包括自2020年1月以来全市政法部门办理的涉市场主体重点是企业法人的案件办理情况,聚焦案件办理中有无不公正、不廉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或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是否依法慎用人身强制措施、慎用资金冻结措施、慎用财产扣押措施等,采取政法各部门摸底自查、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等专题调研、抽调专业人员开展案件评查等做好审议前准备工作,形成评查报告和调研意见汇总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并在专项工作报告中作出回应。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听取和审议该专项工作报告,形成审议意见、作出决议,并跟踪督办落实。另一方面,近年来市人大和政法相关部门接访的企业等市场主体在营商环境方面的建议、意见、批评以及检举、控告、申诉信访件等,也纳入此次专项监督的范围。
  同时,通过此次专项监督工作,市人大常委会着力依法探索完善对涉市场主体案件办理工作的监督机制,如完善营商环境相关检举、控告和申诉的交办、转办和督办制度,创新开展营商环境司法案件专题询问等,强化市人大常委会对涉市场主体司法活动的监督,为建设“汉襄肱骨、神韵随州”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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