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 发布时间:2019-05-09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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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黄振忠
  • 审核:李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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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做好2019年全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促进我市水利工作持续稳定发展,结合我市水利行业实际,制定2019年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要求,准确把握“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创新监管模式,强化监管措施,着力提高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严防人员伤亡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推动我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专题宣传活动,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将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转化为抓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实际行动。
  2.持续推动水利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认真落实《市水利局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方针政策的实施方案》,按照改革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做好2019年各项工作,确保改革举措落实到位。
  三、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3.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研究制订我市水利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局领导班子、局属二级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安全生产职责,按照清单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筹、领导作用,坚持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相结合,督促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严格落实监督和管理职责。
  4.切实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精神,督促指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5.加大事故督导力度。加大安全生产约谈、警示教育、事故通报力度,强化事故警示教育作用。加强对事故多发或工作不力单位的督导问责,督促责任追究到位和整改措施落实。
  四、强化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关键环节、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工作
  6.强化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做好河道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以及水利工程验收。进一步加强水库、水闸、泵站、灌区、小水电站等水利工程运行的安全管理工作。 
  7.强化水土保持工程和水资源项目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强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
  8.强化水利工程勘测设计等安全监管,强化安全科技支撑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技术推广等工作。
  9.强化局属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加强局属各单位生产安全、消防、交通等公共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防控措施,加强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应急处置措施并定期组织培训演练,提高紧急情况下的应对处置能力。
  10.强化重要时段和重大活动期间的水利安全风险防控。做好重大节日、全国“两会”、汛期、岁末年初等重要时段安全监管,全力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澳门回归20周年、第二届“一带一路”高峰论坛、世界园艺博览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的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营造和谐稳定的水利安全生产环境。
  11.强化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组织开展2019年度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巡查,提高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开展全市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施工现场危险源标识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打好水利行业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攻坚战,确保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取得实效。持续推进水利水电工程电气火灾安全综合治理,整改电气安全隐患。
  五、强化水利安全监管机制创新
  12.积极探索“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利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全面应用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利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风险、隐患和事故信息及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信息,实时对我市水利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评估,逐步实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网上安全生产信息采集、安全监管和监测预警,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效能。
  13.完善水利安全生产制度体系。根据新出的安全生产相关规范及政策性文件,适时修订完善我市水利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4.积极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和“互联网+执法检查”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水利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化、规范化水平,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15.发挥市场机制推动作用。进一步推动落实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鼓励水行政主管部门通过购买必要的安全生产服务提升监管效能。
  六、强化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工作
  16.开展安全生产宣教活动。认真学习贯彻相关安全生产政策文件。深入学习贯彻《湖北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安全生产政策文件。大力宣贯《安全生产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好“国家安全日”、“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等特色活动,利用报纸、网络、微信等各种媒体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全行业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素质的全面提高。
  17.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培训班,将新的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以及“双重预防机制”作为培训的重点,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作为检查、巡查等工作的重要内容,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自我保护意识与防护技能。
  七、强化安全生产基础保障
  18.大力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我市5家水管单位抓紧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加强对县级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指导,逐步推进其他水管单位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化结果在水利行业表彰、信用评价等工作中的运用。
  19.进一步健全水利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试行)》,指导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项目各参建单位规范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工作。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指导意见》,动态、分级实施风险管控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完善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风险公告警示等工作。
  20.规范安全生产投入。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措施费提取、使用,在水利工程安全检查中进行重点检查。
  21.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指导各单位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备足额的专业监管人员,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履职尽责、动真碰硬和担当作为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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