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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中要坚持什么样的基本原则?
  • 发布时间:2017-10-13 09:30
  • 信息来源:网站编辑部
  • 编辑:杨文明
  • 审核:李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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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突出长江流域生态大保护,处理好河道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促进河道休养生息,维护河道生态功能,打造河道生态景观。

  坚持党政主导,属地主责。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市、县、乡各级河长制责任体系,夯实属地责任。明确各部门、各级行政河长、各河道分级河长的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不同地区不同河道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做到一河一档、一河一策,解决好河道管理保护中的突出问题。

  坚持依法管理、严格执法。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规范河道管理各项工作,建立健全河道管理与执法机制,提升河道管理执法水平。

  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建立严格的河道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关心和保护河道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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