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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稳预期、扩内需、促消费” 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3-22 09:36
  • 信息来源:湖北省政府网
  • 编辑:杨文明
  • 审核:李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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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3年全省“稳预期、扩内需、促消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鄂政办函〔2023〕1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23年全省“稳预期、扩内需、促消费”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1月10日

2023年全省“稳预期、扩内需、促消费”工作方案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关键之年,做好经济工作意义重大。为更好稳定社会预期、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体会议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更好统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扩大内需,以强信心、稳预期为切入点,以消费恢复扩大为着力点,以房地产稳定和扩大有效投资为支撑点,更好发挥外贸对稳增长的促进作用,推动2023年全省经济整体好转,力争实现一季度“开门红”、二季度“双过半”、三季度“乘势上”、四季度“收官好”,确保主要经济指标实现预期目标,加快推动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成势见效。

二、重点工作

(一)增强信心稳预期行动。着力解决信心不足、民间投资意愿不强等问题,切实稳定民企、国企、外企预期。(牵头单位:省经信厅)

1.推动民企敢闯。召开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大会、楚商大会,继续公开发布湖北民营企业100强、民营制造业100强,提升民营企业家的荣誉感、获得感和社会影响力。常态化开展中小民营企业发展环境评价,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争创全国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推动供销、投资审批制度和电力制度改革,进一步从政策、舆论等方面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工商联、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省供销社等)

2.推动国企敢干。深入实施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完善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推动8家省属文化企业全方位改革,加快组建湖北供销集团,以建立现代金融企业为方向推动省农信联社改革。(责任单位:省政府国资委、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湖北银保监局、人行武汉分行、省供销社、省农信联社等)

3.推动外企敢投。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更好落实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受理机制。高水平办好中国—北欧经贸论坛、华创会、世界500强对话湖北等活动。高水平建设国际学校、国际医院、国际社区,打造高品质“类海外”环境。持续实施对欧招商“跃增”行动,力争100个外资新项目落地,全年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0%以上。(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住建厅、省卫健委等)

(二)降本减负优环境行动。从供需两端发力、细化实化助企纾困政策,做到应延尽延、应免尽免,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市场主体持续健康发展。(牵头单位:省发改委)

4.持续做好惠企纾困。出台实施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援企稳岗、租金减免、融资担保、贷款贴息、应急转贷纾困等支持。优化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机制,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再研究推出一批针对中小微工业和服务业企业帮扶政策,常态化开展企业帮扶活动,切实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5.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落实以控制成本为核心的优化营商环境“47条”,切实降低企业用工、用能、物流、融资和制度性交易成本。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和督查,持续抓好正反典型,推动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对公安交管等窗口单位以及出租车等窗口行业开展服务满意度测评。(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政务办等)

6.加快帮扶企业成长。实施市场主体壮大工程,大力支持“个转企”“小进规”“规改股”“股上市”,力争全年新增规上工业企业1500家以上。出台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专项措施。帮助企业拓展市场,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更多份额。(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省交易〈采购〉中心等)

(三)消费恢复和扩大行动。尽量压减疫情传播对消费复苏的影响时长,鼓励康复人群出门消费、活跃市场,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以上。(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7.活跃消费氛围。推动服务业复商复市、应复尽复,营造“烟火气”。支持“荆楚购·精彩全年”活动,分批次投放消费券,加速释放超市、商场、餐饮、文旅等聚集性、接触性消费需求。创新举办中国·武汉热干面节、楚大厨争霸赛、楚宴天下等特色活动,推进楚菜品牌工程。组织千家批零住餐企业和万家品牌店、连锁店、便利店开展“千企万店”促消费活动。(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文旅厅、省供销社等)

8.拓展消费场景。加快永旺梦乐城、SKP项目等一批商业综合体建设,打造10条高品质商圈商街、20家省级夜间消费集聚区,支持全省141家“湖北老字号”探索新经营模式。利用好支持奖励政策,引进一批大型连锁零售企业、零售类商业设施来鄂投资布局。(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

9.完善消费基础设施。实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新建或改造升级70个乡镇商贸中心、县城物流配送中心。持续推进快递进村,力争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点建制村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打通农产品进城的“最初一公里”和工业品下乡的“最后一公里”;建设800个以上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省乡村振兴局等)

10.提振大宗消费。启动燃油车购车“油”礼、新能源车下单有礼等活动,继续实施二手车经销商贷款贴息政策,开展“车行楚天”“智趣生活”等主题活动,促进汽车、家电消费。(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等)

11.促进新型消费。培育壮大智慧养老、数字家政等新业态,评选100家新型消费优秀示范企业。支持社交电商、直播带货、即时零售等新业态加快发展。深入开展诚信家政进社区活动。(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文旅厅等)

12.引爆文旅消费。抢抓文旅消费复苏机遇,力争全年旅游总收入增长15%以上。落实旅行社引客入鄂分档奖励政策,开拓省外客源市场。举办旅游惠民消费季,适时推出“惠游”消费券,加速提振文化、体育、旅游、休闲等消费。举办第二届中国(武汉)文化旅游博览会、第四届乡村文化旅游节,大力推进5A级旅游景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等品牌创建,围绕核心景区发布20条精品旅游线路和乡村旅游线路,不断提升旅游发展层次和水平。(责任单位:省文旅厅、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体育局、省乡村振兴局等)

(四)楼市保稳促转型行动。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在全国率先企稳、加快转型。(牵头单位:省住建厅)

13.稳市场。丰富完善政策工具箱,落实财税政策和差别化信贷政策,合理调节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保持贷款平稳有序增长。鼓励各地采取支持人才购房、购房补贴、展销促销等措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需求。(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税务局、人行武汉分行、湖北银保监局等)

14.化风险。落实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加快项目建设交付,加快推动已售逾期难交付项目建设交付。畅通房企融资渠道,推动行业重组并购,有效防范化解优质房企风险。(责任单位:省住建厅、人行武汉分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湖北银保监局、湖北证监局等)

15.促转型。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满足行业合理融资需求,推动房地产行业向高质量发展模式平稳过渡。加快推进解决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住房困难问题,推动试点工作由市州本级向所属市、县延伸,实现全省覆盖,力争为新市民、青年人等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0万套(间)。实施住房公积金“双千亿”工程,新增缴存1100亿元、支持住房消费1100亿元。(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人行武汉分行、湖北银保监局等)

(五)投资攻坚提质效行动。开展重大项目高质量建设年活动,补齐高品质供给短板,确保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力争增长15%。(牵头单位:省发改委)

16.抢抓政策机遇。全年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200亿元以上,新增政府专项债额度1500亿元以上,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金融工具支持,加快推进7919个亿元以上项目尽快开工,全力推进6727个亿元以上续建项目加快建设。要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推动资金、土地、能耗、排放、配套设施等要素资源向重大项目倾斜。(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经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能源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17.加强基建投资。推动流域综合治理、交通、能源、水利、新基建和市政基础设施投资达到7000亿元,加大停车场、充电桩、城乡流通体系、“一老一小”等消费基础设施投资力度。省级安排专项资金对投资运行和项目建设成效显著地方予以奖励。积极稳妥推出一批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项目,对投资额1亿元及以上的当年新入库、落地PPP项目,省级给予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能源局等)

18.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推动食品、化工、冶金、纺织、建材等传统产业焕发新动能,力争全年技改投资占制造业投资比重达到45%左右,完成制造业转型升级投资7100亿元,切实提高供给质量。(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

19.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围绕突破性发展五大优势产业,深化延链补链强链,力争全年完成投资2900亿元;力争全年新能源整车产量50万辆以上,新能源汽车产量占比达到20%。(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改委、省卫健委、省委军民融合办等)

(六)稳岗就业保增收行动。力争全省全年城镇新增就业7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左右。(牵头单位:省人社厅)

20.稳岗促就业。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全年举办线上线下招聘活动2000场以上。建成300家“零工驿站”促进灵活就业,推进“我兴楚乡·创在湖北”行动促进返乡创业。(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乡村振兴局等)

21.聚才促发展。实施“才聚荆楚”工程,全年新增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40万人。打造“博聚楚天”引博品牌,着力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科技人才。深入实施“技兴荆楚”工程,推行“八级工”等级序列,完成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40万人次以上。(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等)

22.改革促增收。研究制定全省促进共同富裕行动纲要,出台实施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的若干措施。严格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及时发布分行业分职业分岗位工资价位信息和工资指导线,力争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增速高于经济增速。(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省乡村振兴局等)

(七)金融助企惠融资行动。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力争全年新增贷款8000亿元。(牵头单位:人行武汉分行、湖北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23.强化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加强对制造业、科技创新等领域的金融服务,制定出台金融支持武汉科创中心建设“10条”,探索形成“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的路径。在制造业、商贸物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试点工作。充分发挥重大项目融资平台作用,做好重大项目授信等综合融资服务。(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人行武汉分行、湖北银保监局、湖北证监局等)

24.强化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大力推广“301”全线上纯信用快速贷款模式和“楚天贷款码”,安排5000亿元以上专项信贷资金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和发展,力争全年新增普惠小微贷款1500亿元。设立省级应急转贷纾困基金,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短期资金过桥服务。(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人行武汉分行、湖北银保监局等)

25.强化支持企业多渠道融资。实施资本市场建设“楚天行动”,提高企业上市奖励额度。落实贴息支持政策,鼓励优质企业在境内外发行公司债、企业债等各类债券。设立省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支持企业创新和突破性发展优势产业。(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经信厅、湖北银保监局、湖北证监局、长江产业集团等)

(八)供应链物流畅通行动。全力以赴保障货运物流高效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畅通经济循环。(牵头单位:省发改委)

26.完善供应链物流体系。省级新增设立供应链物流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吸引更多供应链物流头部企业和新业态企业落户。实施供应链提升工程,聚焦我省传统优势产业和重点培育的五大世界级产业集群,打造质量高、韧性强的供应链平台。推动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成达效,支持湖北国控、湖北楚象等供应链头部企业做大做强,实现全年营业收入达200亿元、400亿元。以鄂州花湖机场、荆州盐卡港等第四批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为重点,推动41个多式联运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政府国资委、省供销社、湖北机场集团等)

27.加强物流保通保畅。指导物流园区完善优化员工大面积感染等极端情况下企业生产活动应急预案,对关键原辅料、重要生产设备及零部件相关运输车辆在收费站增设快捷通道,落实标准集装箱车辆通行费减免优惠政策,出台新一轮长江航运航线补贴政策。(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等)

28.加快打造航空客货“双枢纽”。提升武汉天河机场枢纽功能,落实省级民航业货运行业奖励政策,推动顺丰公司在花湖机场实现42条货运航线转场,继续对省内机场新开客运航线给予培育期航线补贴。积极探索建设“花湖机场内陆自由贸易港”。(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武汉海关、民航湖北监管局、湖北机场集团等)

(九)提升质量育品牌行动。巩固我省消费品工业优势,更好改善供给质量、满足消费者需求。(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29.提升产品质量。持续实施“万千百”质量提升行动,推动10000家中小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1000家规模以上企业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培育100家质量标杆企业。主导和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200项以上,国家级和省级质检中心数量达到115家以上。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在湖北”活动,培育创建省级示范点50个以上。(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知识产权局等)

30.加大品牌培育。支持化妆品、服装、食品、家纺等消费品工业领域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培育一批新品、精品、名品。开展“湖北精品”培育行动,培育认定湖北精品100个以上。依托现有优势产业集群,强化恩施玉露、潜江龙虾、随州香菇、宜昌蜜桔、洪湖莲藕、蕲春蕲艾等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支持老字号品牌开展线上旗舰店营销。(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粮食局、省知识产权局、省供销社等)

(十)外贸保稳促增长行动。全年进出口总额增长10%以上。(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31.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启动“百团出海跑项目促招引”“千企百展抓订单拓市场”“‘一带一路’促交流强合作”行动,组织赴境外经贸团组100个以上、外经贸企业1000家以上。持续推进外贸稳主体拓增量专项行动,积极推动“鄂企出海”“鄂品出境”。研究建立“楚贸贷”新型风险增信机制,探索实行出口退税“即出即退”。(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税务局、武汉海关等)

32.继续提升开放平台功能。落实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高质量建设湖北自贸试验区升级版。争创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支持申建鄂州空港综保区、天河机场申报保税物流中心(B型)。加快建设全省国际贸易数字化平台。(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改委、武汉海关等)

33.加快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支持汉口北市场、三峡物流园扩大市场采购贸易出口规模,力争全年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进出口增速20%以上。新增一批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区、省级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支持武汉建设国家级中欧班列区域性枢纽节点,推进中欧班列(长江号)开行1000列以上。(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改委、武汉海关、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等)

三、保障措施

(一)精心组织,细化任务。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稳增长的政治责任,各项行动的牵头单位尽快制定具体计划,细化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相关责任单位协同配合,合力推进落地实施。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及时主动回应市场主体诉求和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提振企业信心。要精心策划组织推广和宣传一批落地快、效益好、示范效应强的重点项目和典型经验,全力营造“稳预期、扩内需、促消费”的浓厚氛围。

(三)跟踪服务,强化督办。要靠前服务、精准调度,做好各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实行重点工作台账化管理,推动问题解决落实。要精心组织实施,定期梳理、督办推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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