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四补机制”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持续健康发展
  • 发布时间:2021-07-26 20:43
  • 信息来源:
  • 编辑:随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审核:杨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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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展,进一步缓解中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困难,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经市政府同意,近日,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随州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持续补充、代偿补偿、保费补贴和业务奖励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要求,一是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持续补充机制。各县(市、区)财政从2022年起三年内每年向随州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补充资本金不少于2000万元,资金纳入同级政府年度预算,三年后根据随州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实际情况调整补充额度。二是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代偿补偿机制。对随州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年度代偿率在5%以内的担保代偿,由支持企业所在地财政按代偿额的10%给予补偿,资金纳入同级政府年度预算。三是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保费补贴机制。对随州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开展的担保业务,由支持企业所在地财政按比例给予担保费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平均担保费率1%以内的担保业务每年给予2%的担保费补贴。四是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业务奖补机制。将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的政策补贴资金,按随州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在保余额比重给予奖补。

“四补机制”的出台,极大提升了随州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更好地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主力军作用,坚守政策性定位,聚焦支小支农主业,做大业务规模,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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