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若干意见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着力扩大有效投资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05-14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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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随州市政府办公室
  • 审核:黄振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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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着力扩大有效投资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20〕8号)精神,全力以赴推动在建项目加快推进、申报项目加快争取、服务堵点加快打通、招商项目加快落地、谋划项目加快入库,充分发挥有效投资在稳增长中的关键作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抢抓政策机遇精准谋划项目

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针对疫情暴露出的短板,拓宽视野、紧盯政策,善于“无中生有、有中生新、新中生优”,及时谋划项目,特别是具有全局性、标志性的重大工程项目。

(一)紧紧围绕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的11大类,加快拟发行项目的前期工作推进,筛选更多前期手续完备、建设条件成熟的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和新增政府债券综合平台,争取更多新增债券额度支持。(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二)紧紧围绕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生态文明建设、社会民生、城市排水防涝等8个领域66个专项和中央特别国债支持的公共卫生、市政基础设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应急物资储备等4个领域32个专项,特别是应急医疗救治能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县级医疗诊治能力、以县城为主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医废危废和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等短板弱项,按可准入、可落地、可申报、可持续的“四可”要求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及时推送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三)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和行业领域发展前沿、新经济,按照国家关于“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要求,坚持规划引领,全力做好“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研究工作。重点聚焦科技创新领域,紧盯“科技创新2030”重大工程,研究谋划新的重大科技项目,积极争取国家级创新平台;聚焦新型基础设施领域,谋划一批5G移动宽带、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超算中心、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项目;聚焦关键产业发展领域,围绕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推进关键元器件、重大技术装备和重点材料自主化,谋划一批“芯屏端网”项目;聚焦传统基础设施国家投资重点领域,谋划一批重大交通、能源、水利基础设施项目;聚焦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谋划一批环境基础设施提标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资源循环化利用项目;聚焦社会民生领域,谋划一批就业、教育、医疗、文化、社区、养老、托育项目,重点谋划推进县域医疗服务提升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聚焦国家安全保障领域,谋划粮食、能源、网络等领域安全保障能力提升项目;聚焦强龙头、补链条、创品牌,大力谋划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转型升级项目;聚焦新冠肺炎疫情催生的“宅经济”、在线教育、无人零售、智能配送、智慧医疗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谋划一批新经济项目。(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四)紧紧围绕省、市战略规划,紧盯长江经济带、汉江经济带、淮河经济带、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机遇,主动对接省“一芯两带三区”战略布局,自觉在全国、全省发展大局中定位置、找位置、争位置。重点聚焦“四大产业基地”建设,谋深谋实一批推动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助力新兴产业补齐补优的重大项目。(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二、坚持问题导向做实项目前期工作

(一)分类施策,主动完成前期工作要件。遵循项目提出、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设计、开工准备四个步骤,分阶段做好项目建议书(预可研)、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论证、审核,以及发展规划、建设用地、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资金筹措等开工前的各个环节前期准备。对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审批类项目,要在初步论证基础上尽快立项,同步开展规划选址、用地预审、节能评价手续后,及时报批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涉及报建审批的阶段实行并联审批;对核准类项目,要提前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切实优化流程,对规划、用地、环评、节能等前期工作实行并联审批;对备案类项目,涉及的审批事项均实行并联办理。(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二)明确责任,加强前期工作精细化管理。项目业主或筹建机构负责研究提出项目建设方案,组织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编制、论证和申报等工作,落实建设条件。各地政府(管委会)负责研究编制本地区重大项目规划,落实土地、资金等建设条件,做好协调服务,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研究编制行业建设专项规划,对重大项目提出初审或审核意见,督促落实项目法人或筹建机构,主动向上级部门汇报争取支持。(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三)强化保障,加大前期工作经费投入。各地政府(管委会)每年要安排一定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确保各类重大项目前期工作顺利开展。各项目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要筹集前期经费,专项用于重大项目的规划设计、评估论证等工作,列入部门预算和项目投资总概算。(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三、实施“五大行动”力促项目建设

(一)大力实施“谋划项目进规划”专项行动。坚持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高站位谋划,紧密对接国家及省重大战略找准切入点发力点,努力争取更多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纳入国家和省级规划。强化扬长补短、关键支撑,围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产业发展、增进民生福祉、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谋深谋细谋实重大标志性工程项目,推进规划项目化、工程化、具体化。(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二)大力实施政府投资项目“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对2019年及以前已下达的中央预算内项目,督促项目加快建设,尽快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尽快投产达效。对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要加快前期手续办理,确保2020年8月15日前全部开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严格落实项目单位的主体责任和日常监管单位的监管责任,最大限度发挥政府投资效益。对前期工作无实质性进展、建设资金不落实、按照时间节点难以开工或建设进度严重滞后的项目,依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整收回资金。(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三)大力实施省级重点项目提速提效专项行动。紧盯3个省委省政府督办的重大产业项目和12个省级重点项目,全力以赴优化要素保障、协调堵点难点、督促建设进度。每月对各县市区(管委会)省级重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排名,倒逼项目提速提效,力争前100天补缺口、后100天冲刺赶上去年进度。(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四)大力实施新开工项目“比晒亮”专项行动。通过集中开工、拉练观摩、现场办公、进度晾晒等方式,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市委市政府每月选择新项目多、质量高、进展快的地方举行全市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活动。依托全省“三库”管理平台,紧盯储备库项目投资达到上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总量的2倍及以上、储备转建设转化率不低于30%、建设转达效转化率不低于20%的省定目标要求,紧抓每月25日—次月5日调度窗口期,逐级分类有序调度,每月通报“三库”转化调度情况。(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五)大力实施“五督五促”专项行动。对2020年全市5000万元以上重大项目实行储备、审批、开工、建设、达产、统计全生命周期管理,督项目转化促开工建设、督续建项目促建设进度、督项目竣工促达产达效、督要素保障促环境优化、督项目入库促应统尽统。对已开工建设未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当年计划竣工、竣工后未达产或达产不足的重大项目纳入督查清单,推动项目及时发挥效益,应统尽统。对纳入省政府季度督查范围的项目审批和用地、资金、环境容量等要素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及时跟踪督办,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四、优化资源配置强化要素保障

(一)改革土地供给方式。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支持省、市级重点项目。鼓励推行“标准地”出让方式,各地要研究提出主导产业、项目方向、投资强度等相关指标,一次性公示出让条件,推动项目“拿地即开工”。2020年底前,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省级产业集聚区新增工业用地按照“标准地”出让的比例不低于5%。2021年,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省级产业集聚区、其他工业园区、产业功能区全面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二)完善能耗使用机制。继续做好降低能耗强度工作,合理使用省级分解下达的用能指标。优化能耗总量控制指标分解方式,保障2020年新开工和投产项目合理用能;对国家、省、市布局建设的“十四五”重大项目,项目能耗需求在指标分解时予以优先安排;在保障各地民生用能的基础上,主要根据重大项目能耗需求分解全市能耗总量控制指标。2020年新建并于“十四五”时期投产的重大项目,按照国家产业布局规划、开工投产计划批准建设,可不受能耗总量指标约束。深入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引导重点用能单位开展技术改造和落后产能退出,为新上项目腾出空间。探索建立收储机制,通过收储关停并转产能削减的煤炭消费指标,做实新上耗煤项目的减量替代来源。(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三)统筹使用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各地确定统筹使用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支持项目建设的方式,区分项目建设轻重缓急,确保辖区内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坚持减量替代是常态、等量替代是例外,压减腾退指标优先用于重点项目;鼓励企业实施污染物减排措施,采取减排措施并发挥减排效益的单位,形成的可替代总量指标可优先用于本单位新建项目。(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各级政府投资年度计划与本级预算的衔接,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使用管理,在资金安排上重点向手续完备、前期工作准备充分的项目倾斜。建立政银企项目合作新机制,充分发挥与金融机构建立的补短板稳投资对接工作机制作用,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全省重大项目“白名单”。发挥好湖北长江(随州)产业发展基金、随州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撬动作用,建立完善公开、动态的基金投资项目库,吸引民间资本加大对重点项目的投资力度。(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金控集团)

五、大力开展招商引资

(一)创新方式。推进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市“四大家”领导领衔相关部门,分别紧盯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京津冀、闽台、华中、成渝“六大地区”专班招商。充分调动商协会等机构积极性,加强与江西等疫情防控对口支援省份的联系,探索共建招商、联合招商。(牵头单位:市招商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二)创优平台。实施“三乡回归”工程,举办校友“资智回随”活动。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对话粤港澳大湾区、世界500强对话湖北、中部国际产能合作论坛、中国生物产业大会、楚商大会、台湾周等重点经贸活动,提高平台招商成效。(牵头单位:市招商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六、坚持高位推动优化投资环境

(一)加强组织保障。成立随州市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做好稳投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稳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抽调相关部门人员成立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各县(市、区)要建立相应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纳入县市区和市直部门领导班子履职尽责目标任务专项目标考核,制定全市投资和重大项目专项评价方案和评分细则,对评价靠前的县(市、区),给予前期经费、用地指标、能耗指标、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预算内投资申报等奖励倾斜。(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二)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规范、精简审批环节和事项,加快完善政务大数据服务体系,优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大力推行行政审批事项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运用好区域性统一评价成果,审批事项结果互认,推行承诺审批制、“先建后验”,最大限度压缩项目审批时间。开展清理投资堵点问题专项行动,实时跟踪解决项目审批堵点、难点问题。(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三)优化信用环境。各地要坚持守信践诺,强化政府诚信建设,坚决防止出现“新官不理旧账”问题。定期对招商引资项目开展诚信履约“回头看”,督促各地认真落实合同约定事项,对于不履行合同、逾期不开工、占而未建、慢建久拖项目进行跟踪督办。(牵头单位:市招商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四)提振社会信心。加大对投资政策的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力度,引导社会预期,增强投资信心。通过新闻媒体等平台开辟专栏,大力宣传报道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推动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稳投资的浓厚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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