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11整改销号公示
  • 发布时间:2022-11-21 17:59
  • 信息来源:
  • 编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 审核:杨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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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通知要求,现将我市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11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仍然缓慢,化工企业环境管理整体水平不高。湖北犇星化工有限公司气味扰民问题解决不彻底。

二、整改目标

进一步规范全市化工企业环境准入、监督管理,加强湖北犇星化工有限公司环境规范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三、整改措施

1.引导全市新上化工项目和化工企业向化工工业园区集中。

2.督促犇星公司加强日常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管理,杜绝“跑冒滴漏”;强化废气污染治理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监管,确保正常运行;不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依法查处超标排放行为;督促企业按时公开环境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四、整改完成情况

1.2021年以来,我市引导犇星新能源材料产业基地(六氟磷酸锂及阻燃剂中间体项目)进驻青春化工园,主要从事新能源储能材料和石墨烯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编制工业经济“十四五”发展规划,找准产业定位,明确发展方向,开展规划环评,将“源头严防”理念有机融入发展规划,坚持源头控制与市场淘汰相结合,对不符合环保要求和产业规划布局的重化工及造纸项目一律拒化工园区之外。2021年以来,全市未新增高耗能、高污染项目。

2.持续督促犇星公司加强日常生产及污染治理设施管理,杜绝“跑冒滴漏”进一步强化对该公司的设施及在线巡查,2021年以来该公司季度自行检测报告及监督性检测报告均显示达标,企业在线监测信息实时在厂区大门显示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我市将持续优化产业结构从严化工企业环境准入,强化犇星化工环境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1121-2022年1127日)向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常成帅  0722-3313016


随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2年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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