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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40)整改销号公示
  • 发布时间:2021-12-17 22:03
  • 信息来源: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编辑:杨文明
  • 审核: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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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办有关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40)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系列讲话精神,大力实施湖北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和“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克服畏难情绪,集中精力、集中财力、攻坚克难,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将已绘就的“路线图”变成“作战图”、“施工图”。

二、整改目标

推动全市各级党员干部深学、悟透、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三、整改完成情况

1.按要求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纳入市政府党组会学习内容。通过学习,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学习贯彻更加深入。

2.每年制定印发随州市市级层面督查检查考核计划,通过书面+实地督查方式,对各县市区,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及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成员单位的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落实情况进行专题督查,有效推动各级各部门将生态环境保护的谋划部署转变成实际行动和实在成效。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1年12月17日-2021年12月23日)向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722-3313016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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