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通知要求,现将我市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6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序号16反馈问题
各园区对规划环评修编及跟踪评价工作普遍重视不够,工作跟进迟缓。
二、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各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落实规划环评制度的主体责任,各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按照《省环保厅关于深入做好全省开发区、工业园区规划修编环评和跟踪评价工作通知》要求,按期完成园区修规评价或跟踪评价,对逾期未完成修规评价或跟踪评价的工业园区,各级环保部门限批入园项目。
2.坚持法治思维,强化法制宣传,加大宣传并严格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要求;择优选择技术实力强、规划环评经验丰富的技术单位承担规划环评编制任务,提高规划环评编制质量,保证规划环评的实施效果;加强修规评价及跟踪评价工作跟踪督办,协调解决各类困难及问题。
三、整改完成情况
1、2019年4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完成对随县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审查工作,审查文件为《关于随县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随环函〔2019〕1号);
2、2019年8月6日,市生态环境局完成对湖北曾都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工作,审查文件为《关于对湖北曾都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随环函〔2019〕3号);
3、2019年12月31日,市生态环境局完成对随州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3-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工作,审查文件为《关于对随州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3-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随环函〔2019〕6号)。
四、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我市将进一步落实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强化法规宣传力度,建立跟踪协调机制,实行督办督导制度,及时督促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随州高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落实规划修编评价及跟踪评价工作,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和指导作用。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0年1月3日-2020年1月10日)向市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裴金洲 0722-3313016
随州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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