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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随州市化工工业园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意见
  • 发布时间:2019-09-20 11:28
  • 信息来源:市水利和湖泊局
  • 编辑: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
  • 审核:李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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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水利局:
  你单位呈报的《关于审批的请示》及委托随州市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编制的《湖北省随州市化工工业园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计委、水利部联合发布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和《水利厅关于做好湖北省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功能区洪水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的通知》(鄂水利函〔2019〕201号),我局组织专家对《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形成了评审意见。编制单位对《评价报告》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后,《评价报告》基本满足有关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随州市化工工业园(以下简称“本园区”)选址位于随州高新区技术开发区,是高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规划范围为北临马鞍山水库泄洪渠,南至外环路,东接汉丹铁路,西滨府河,总用地面积723.95hm2。规划定位以发展化工工业为主,兼顾高新技术产业,努力打造成低碳减排、清洁生产、配套完善、安全发展的现代化化工工业园。规划结构为“一带、两轴、三区”。“一带”为沿府河岸线形成的绿化景观轴。“两轴”分别为南北方向沿316国道和东西方向沿绕城南路形成的产业发展轴。“三区”分别为工业区、仓储物流区和居住生活区。
  二、防洪标准
  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报告中府河干流防洪标准为30年一遇,马鞍山泄洪渠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青春渠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三、防洪评价计算
  1、基本同意《评价报告》设计洪水、雍水计算方法及成果。府河干流3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3533m3/s,园区进出口对应水位为56.38-57.42m;马鞍山泄洪渠20年一遇洪峰流量189m3/s,园区进出口对应水位为57.5-59.52m,青春渠20年一遇洪峰流量44m3/s,园区进出口对应水位为56.9-60.26m。
  2、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冲刷分析计算方法和成果,府河干流、马鞍山泄洪渠、青春渠堤脚冲刷深度分别为0.89、0.92、0.98m。
  四、防洪综合评价
  1、府河干流:原青春渠入河口至下游1000m和青春桥至马鞍山入河口段局部堤防欠高、堤顶欠宽,不满足规范要求;
  2、马鞍山泄洪渠:老316国道马家铺桥起至上游400m段河道被厂房挤占缩窄至不到18.0m宽,行洪能力不满足规范要求。
  3、青春渠:老316国道至铁路段(长500m)淤积严重,现状断面行洪能力不满足规范要求。
  五、意见与建议
  1、基于防洪综合评价,针对拟随州市化工工业园建设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提出防治与补救措施如下:
  (1)府河干流堤防欠高、堤顶欠宽段应加固处理。
  (2)马鞍山泄洪渠被厂房挤占缩窄河段应恢复至设计断面,满足行洪能力。
  (3)青春渠老316国道至铁路段应疏挖至设计断面并护砌,满足行洪能力。
  (4)工业园区内排水系统建议按照20年一遇排涝标准进行复核。
  2、园区范围内后期入驻的项目,不得随意侵占河道管理范围。符合整体规划、功能定位及洪水影响评价批复内容的项目,可不再单独编报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只需向原审批部门报备有关建设内容;后期入驻项目不符合已批复建设内容或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另行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并报有审批权限的主管部门审批。 

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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