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随州市有市林业局、市立交桥水厂、市委党校3个空气质量监测站。
一、评价标准与方法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及《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 术规范(试行)》(HJ663-2013)评价。
二、评价指标
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和臭氧(O3)6项。
三、评价结果
1、空气质量达标天数(AQI)
2019年4月,达标天数28天(优4天,良24天)占比例为93.3%;轻度污染2天、中度污染0天、重度污染0天、严重污染0天。
2019年1-4月,达标天数87天(优7天,良80天)占比例为72.5%,较去年同期下降5.4%;轻度污染24天、中度污染5天、重度污染4天、严重污染0天。
2、污染物浓度
2019年4月,随州市空气监测数据: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平均浓度值为60μg/m3;细颗粒物(PM2.5)月平均浓度值为31μg/m3;二氧化硫(SO2)月平均浓度值为9μg/m3;二氧化氮(NO2)月平均浓度值为19μg/m3;一氧化碳(CO)第90百分位值为1.2mg/m3;臭氧(O3)8小时最大值日第95百分位值为150μg/m3。
2019年1-4月,随州市空气监测数据: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值为91μg/m3,较去年同期上升3.4%;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值为59μg/m3,较去年同期上升3.5%;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值为9μg/m3,较去年同期无变化;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值为26μg/m3,较去年同期上升4.0%;一氧化碳(CO)第90百分位值为1.4mg/m3,较去年同期无变化;臭氧(O3)8小时最大值日第95百分位值为140μg/m3,较去年同期上升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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