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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环保督察转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一览表(截至2018年8月9日)
  • 发布时间:2018-08-10 08:34
  • 信息来源:市环保局
  • 编辑:黄振忠
  • 审核:李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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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环保督察转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一览表

(截至2018年8月9日)

受理 编号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2018]2-7-X

0803-233

淅河镇沙河村15组黑堆子堰被村委会决定将全村19个组的垃圾集中倾倒有污染。

高新区

其他

经现场核实,该位置为一片黄土平地,平地上长满较多杂草,平地边缘有部分生活垃圾散落,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淅河镇政府要求村委会对现场的生活垃圾进行收集,8月7日,村委会组织机械和车辆对现场生活垃圾进行了收集,并转运至垃圾中转站,淅河镇党委、纪委对村委会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2018]2-7-D

0803-234

随县洪山中心四队中心小区斜对面瓦厂,烟太大,菜都死了,半夜噪音太大影响睡眠

随县

2018年8月5日,随县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现场勘察,该厂正在生产,发现该厂生产中产生噪声、粉尘、废气,未经有效处理直接排入外部环境,且该厂位于居民区,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属实

现场查勘时,县环保局责令该厂立即停止生产,目前该厂已经停产。2018年8月7日,县环保局对该厂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下一步,对于该厂选址不合理的问题,随县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其依法实施关闭,避免对周边居住环境造成影响。

[2018]2-7-D

0803-235

随县淮河镇振兴街46号(林业站对面)做棺材在路边露天喷漆,气味大刺鼻

随县

2018年8月6日,随县环境保护局会同淮河镇人民政府现场勘查发现,该棺材铺在露天场合进行喷漆,无任何防治措施,且位于社区街道中,喷漆加工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属实

随县环保局及淮河镇找到该棺材经营者,向其讲明露天喷漆对街道环境的破坏以及对附近居民身体健康的影响。经营者承诺今后将把材料转到室内,改用毛刷刷漆,并采取放置石灰和绿色植物等措施降低油漆气味。在将剩余材料做完后停产,不再加工棺材。

[2018]2-7-D 0803-236

大洪山风景区洪山坪村一组徐元伦养猪厂(400头左右),污染水资源、气味大。

大洪山

徐元伦养猪场建有三级化粪池,安装排污管道约150米,排污口建有一污水收集池。从现场检查情况看,徐元伦猪场排污设施简易,处理能力有限,对周围环境及农田可能存在一定的环境隐患风险。

部分属实

2018年7月25日,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农村工作局对养殖业主徐元伦及王洋下达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技术指导服务意见书》,签订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承诺书》,要求其扩建三级沉淀池,新建干粪堆积池,实行干清粪、雨污分流处理模式,做到不给周边环境和水体造成污染。8月5日,景区管理局到该猪场附近的堰塘和水井分别取样并送至市环境监测站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猪场周边堰塘及水井水质均为合格。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工作专班督促该猪场严格按要求进行整改,减少猪场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此轮养殖出栏后,该猪场停止养猪,迅速转产。

[2018]2-7-D 0803-237

曾都区东壕街(天后宫小区)11号楼三单元1楼的豆腐作坊,用废旧家具、木板作为原料燃烧,气味大、污染空气、噪音扰民。

曾都区

8月4日下午,东城办事处、区发改局和区环保分局组成工作专班,到罗功友豆腐作坊进行了检查。确认该豆腐作坊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废旧家具、木板作为燃料加热,生产时有一定的噪音,燃烧过程中有一定的烟气产生。

属实

曾都区相关部门责令该作坊停业整顿,建议关闭豆腐作坊。考虑到罗功友家的实际困难,东城办事处拟为罗功友介绍力所能及的工作,以解决其夫妻二人的生活困难。

[2018]2-7-D

0803-238

何店镇三叉湖村一组梅花垄水库里养鱼(老板刘之友),往里面投喂鸡屎等对水源重度污染。

曾都区

其他

8月4日下午,何店镇、区环保分局、区农业局、区水利局组成工作专班进行现场核查,未发现投喂鸡粪迹象。但根据刘之友妻子自述和区农业局水库污染普查结果,发现梅花垄水库存在投肥问题。

属实

2018年7月20日,区农业局向刘之友下达《渔业行政执法案件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梅花垄水库承包人刘之友“停止在梅花垄水库的投肥(粪)养殖行为;限十五日内清除在梅花垄水库堆积的肥(粪)”。8月6日,经区农业局现场验收,原有堆积肥(粪)已清理完毕,未发现其有新的投肥养殖行为。

曾都区督办专班采取措施:1.责令梅花垄水库承包人刘之友停止在梅花垄水库的投肥(粪)养殖行为;2.要求何店镇水管站、三岔湖村委会加强日常监管,水库实行人放天养;3.由区渔政监督管理站、区环保执法大队负责加强环境监管,一旦发现水库有投肥(粪)养殖等污染水体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2018]2-7-D

0803-240

神农公园东门凉亭吹胡琴,噪音大(晚上七点半到九点半以后),希望不要弄到那么晚。

曾都区

噪声

神农公园东门凉亭每晚确实有一群音乐爱好者(多为退休人员)自娱自乐,自带的喇叭声音较大,存在噪音污染问题。

属实

8月4日下午,西城办事处、市神农公园管理处、社区干部和西城派出所召开协调会,了解相关情况,商量多方协作形成合力,解决噪音污染问题。会议决定成立公园夜间值守专班,每日20:30-21:30进行值守,宣传、引导公园内唱歌跳舞群众,9点前必须结束唱歌活动并把音响喇叭音量尽量调小。通过连续两晚工作,基本晚上9点前就散场,喇叭声音也有所降低,反映问题有明显改善。

[2018]2-7-D

0803-242

北郊办事处星光一路湖北华星汽车有限公司,19点到21点,喷油漆,气味大。

曾都区

8月4日,曾都经济开发区和区环保分局组成核查专班,到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公司正常生产,喷涂车间没有使用,室外无露天喷涂情况。但结合之前环保部门现场检查发现有露天喷涂行为。

属实

2018年5月,曾都区开展油漆喷涂专项整治工作,曾都经济开发区、区经信局和区环保分局多次到华星公司现场督办油漆喷涂整改工作,责令限期整改。7月3日,针对该公司在喷涂作业时产生的油漆味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区环保分局下达《督办通知》,要求在7月15日以前,确保油漆涂装生产线正常使用。7月17日,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没有按期完成整改工作任务。8月4日,区工作专班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公司正常生产,喷涂车间没有使用,室外也没有露天喷涂情况。区环保分局已对该公司未正常使用喷涂车间、喷涂时未在密闭空间作业、产生废气直排等行为立案调查。

[2018]2-7-D

0803-243

何店镇天兴村水库,水库上游有两个猪厂,将猪粪排入水库中;水库承包给私人养鱼,也将鸡粪排入水中。造成水质污染,水井干涸,吃水困难。

曾都区

8月4日下午,何店镇、区环保分局、区农业局、区水利局和区畜牧局组成工作专班现场核查。1.天星沟水库上游两个养猪场不同程度存在养殖废水排入水库的问题,造成水质污染。2.未发现有堆、投鸡粪及其它粪便的痕迹,水面没有发现鸡毛等漂浮物,且天星村村委会干部及周边群众证实,天星沟水库承包人没有投肥(粪)养殖。3.天星沟水库周边1000米范围内有20户居民,其中13户居民用自来水,7户居民用井水,且用井水的7户居民井水水源与天星沟水库无关。

部分属实

由何店镇、区环保分局、区农业局、区水利局组成督办专班,采取整改措施:1.责令兴源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天星一分场,完善雨污分流设施,污水储存池加盖防雨棚,排水沟加盖,使用干粪棚堆积猪粪,杜绝污水直排。2.责令王荣林养猪场,建设干粪棚、污水储存池、雨污分流等设施。3.区畜特局负责对兴源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天星一分场、王荣林养猪场进行污染治理技术指导。由何店镇畜特服务中心负责对接两家养猪场与棋盘山茶场,将污水储存池中的粪污用吸粪车运送至茶场,灌溉茶园,实现种养结合。

4.区环保分局负责对兴源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天星一分场和王荣林养猪场环保问题,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5.区渔政监督管理站和区环保执法大队负责加强环境监管,承包户在水库养殖做到人放天养,一旦发现水库有投肥(粪)养殖等污染水体行为,立即解除水库承包合同,依法严肃查处。

[2018]2-7-D

0803-245

随县淮河镇振兴街46号(林业站对面)做棺材在路边露天喷漆,气味大刺鼻

随县

2018年8月6日,随县环境保护局会同淮河镇人民政府现场勘查发现,该棺材铺在露天场合进行喷漆,无任何防治措施,且位于社区街道中,喷漆加工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属实

随县环保局及淮河镇找到该棺材经营者,向其讲明露天喷漆对街道环境的破坏以及对附近居民身体健康的影响。经营者承诺今后将把材料转到室内,改用毛刷刷漆,并采取放置石灰和绿色植物等措施降低油漆气味。在将剩余材料做完后停产,不再加工棺材。

[2018]2-7-D

0803-246

万店镇塔湾居委会四组村口有个池塘,整个塔湾村生活污水都排到里面,气味非常刺鼻。

曾都区

塔湾居委会4组排水沟排放的是塔湾居委会老街各组居民生活污水。排水沟污水进入剅管,绕过堰塘,排入下游的排水沟。堰塘水无明显异味,面积约1亩。堰塘上游排水沟有异味,位于路边,距离周边居民房屋约7米。

部分属实

万店镇组织力量定期对排水沟进行清理。后期,争取将该处污水介入镇区污水管网,待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并入二期净化设施。

[2018]2-7-D

0803-247

三桥头长盛大厦一楼的七星官邸的空调外机,风冷机噪声很大,经当地居民测试58-59分贝,晚上噪声更大。

曾都区

噪声

经现场核查,随州市乐享驿站足浴有限公司百金御府店的空调外机的轴承已经损坏,在经营时排出的噪声(噪声排放是否达标,目前我局暂不能对噪声进行监测)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有一定影响。投诉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于2018年8月7日对随州市乐享驿站足浴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并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1、立即更换或修复空调外机的轴承;2、将空调外机用隔音材料进行包装,尽量减少百金御府店噪声污染。

[2018]2-7-D

0803-248

何店镇荞麦河村贯庄到大堰坡方向宝瑞石场危害山林,半夜拉石材噪音很大,且何店到洛阳路段被破坏,到处都是灰尘。

曾都区

其他

宝瑞石场实际负责人变更后,扩大了生产规模,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但该采石场未按要求报批,未通过环评验收。自2017年7月起,何店镇政府已对其停发炸药。 2018年6月14日,随州市环保局向其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产,处罚12万元。2018年7月2日,区环保分局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处罚11.8万元。2017年5月22日,曾都区林业局向该采石场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限期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处罚2万元。在2017年11月矿山占用林地大清理中,林业部门查实该采石场违法占用林地7.3114公顷,于2018年1月15日,向该企业下达《关于停止违法占用林地行为的通知》。2018年7月24日,林业部门再次现场对鼎胜(宝瑞)石场非法占用林地行为进行调查,目前案件处理正在进行中。

2018年7月10日,区国土资源局对宝瑞石场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处罚8.362万元。

属实

1、目前,宝瑞采石场在区工作专班的督促下,已建成导流沟1条、挡土坝堤1条,初步解决了下雨时雨水混合渣土汇入池塘污染水体的问题。渣土山已建成梯田式两级平台护坡,初步解决了大雨时可能存在渣土山垮塌、覆盖饮用水收集池塘的问题。2、8月2日,区林业局启动立案程序,进行立案调查,并将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查程序,依照调查结果,依法对鼎胜(宝瑞)采石场违法问题进行处理。3、8月2日,根据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协调意见,宝瑞采石场越界开采违法问题,由曾都区国土资源局立即依法启动立案程序,并将在10个工作日内立案查处到位,移交公安机关。4、8月2日,责令宝瑞采石场7个工作日内,向曾都区林业局提交《造林复绿实施方案》,向区国土资源局提交《环境恢复治理实施方案》。经区林业局、区国土资源局审批通过后,区政府将督促企业按要求治理到位。5、责令宝瑞采石场环境治理验收后,迅速向环保部门上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

[2018]2-7-D

0803-249

两水湖北神农生态食品工业园对面中和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噪音,油漆味很浓。

曾都区

8月4日,经现场核查,湖北中和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当日未生产。但综合之前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曾有露天喷漆行为。

属实

由曾都经济开发区和区环保分局组成督办专班,对该公司采取以下措施:1.现场责令湖北中和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整改达标验收前,不得恢复生产。2.区环保分局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调查处理。目前,该公司已停产。

[2018]2-7-D

0805-257

广水应山迎宾大道向广水市标方向的十字路口旁有垃圾中转站,臭味大,影响居民生活。

广水市

其他

广水应山迎宾大道向广水市标方向(长江公寓和明珠花园的旁边)的十字路口旁有临时垃圾中转站,经查新安洁公司的高压冲洗车在8月5、6日出现故障在随州维修,中转站地面没有开展冲洗作业,目前正值夏季,生活垃圾中含有大量瓜果汁水,在高温环境下很快的腐烂变质,臭味极易产生和扩散,此间臭气味大且影响居民生活。

属实

广水市要求新安洁公司每天对此处进行冲洗除臭,力求做到无异味,同时市第一环卫所加强对中标公司日常监管。同时,由城管局牵头应山办事处、新安洁公司、第一环卫所配合将此临时垃圾中转站搬迁到双桥安置区垃圾中转站,预计40个天内完成有关搬迁工作。

[2018]2-7-D0805-259

高新区五星路三德利肥业气味大,刺鼻。

高新区

该公司因更换生物质锅炉已于2018年5月份停产,2018年7月10日,中盐湖北红四方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向高新区环保分局提出了试生产申请报告,同日环保分局监察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勘查,该公司15t/h的生物质蒸汽锅炉及其附属设施运行正常。

部分属实

由于产品工艺特点,中盐湖北红四方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使用的氮肥在贮运及使用过程中会有分解,甚至循环水池喷淋循环液也会分解产生恶臭。高新区环保分局近期将组织监测单位对其进行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监测,并根据监测报告结果依法对中盐湖北红四方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2018]2-7-D0806-268

迎宾大道海翼汉东至尊小区3号楼一楼的荆楚人家餐馆油烟通过地上排到了小区内。要求拆除油烟管道,将油烟排到地下。

曾都区

其他

海翼人家餐馆厨房安装有油烟净化器,油烟通过专业排烟管排到地下下水道(油烟净化器已安装在地下挖的池子内,上面全覆盖种上绿化植物),该餐馆在经营时未关闭厨房的窗户,排出的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有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于2018年8月7日,对海翼人家餐馆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包德强立即整改,并采取有效的油烟防治措施:1、经营时关闭门窗;3搞好餐馆周边的环境卫生;3、定期对餐馆的排烟管道进行清洗,在三日内整改到位。

[2018]2-7-D

0806-275

水岸蓝桥小区下的餐馆有机厨房将烟囱放在外面,使举报人不能开窗,要求烟囱不能放在外面。

曾都区

其他

经现场核查,陈小熊在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内开设餐馆,厨房没有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通过简易的排烟管道排放,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有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于2018年8月8日,对陈小熊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陈小熊立即改正,不得在曾都区擂鼓墩大道北侧(水岸蓝桥1-2号楼162号)开设餐馆,否则依法处罚。

[2018]2-7-D0807-279

高新区淅河镇东星村四组的养猪厂(陈先忠)将猪粪排入马官水库,污染生活用水。

高新区

现场查实,东星村十组村民陈先忠,在2008年-2012年承包本组马关水库养鱼,2012年后不归陈先忠所有,属集体所有。陈先忠于2008年秋在该堰塘坝堤上兴建猪舍15间,饲养母猪10头,每年繁殖猪仔150头左右,以售仔猪为主,不育肥,猪仔粪便未作任何处理,直排进库。马关水库(大堰塘,村民自称水库)位于东星村十组东部,面积约12亩左右,人畜不饮用,主要用于水库下游20余亩农田灌溉,水库承雨面较广,库水充足。

部分属实

淅河镇动物防疫监督管理站对该猪场现场下达了《高新区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整改检查表》,,要求经营户主于2018年9月底前对养殖实行雨污分流,并更换自动控制节水型饮水器具28个,兴建干粪堆积池20立方米,兴建三级沉淀池60立方米,建设干湿分离设施1台套。同时,整改方案、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工作方案、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承诺书交由陈先忠本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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