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环保督察转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一览表
(截至2018年8月7日)
受理编号 |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2018]2-7-D 0801-200 | 北郊办事处新316国道两水汲水湖村养殖场原厂同星农业现正大农业,气味刺鼻。 | 曾都区 | 气 | 因鸡舍湿度大,稻壳垫层与鸡粪发酵产生鸡臭味,经鸡舍大型排气扇吹出宅外。鸡粪全部用铲车铲出后用传送带传出鸡舍,装袋后全部销售给山东省寿光蔬菜公司。鸡场周边是居民生活区,距鸡舍最近居民30米左右(11组新屋)。现观音山湾11、12组部分居民距离鸡场100米左右,13组探花园距离鸡场50米左右,都距离居民较近,臭味直接影响居民生活。 | 属实 | 由北郊办事处、区畜牧局组成督办专班,采取以下措施:1.养殖场及时清粪,完善排气设备,做好环境保洁,采取技术措施消毒除臭,减少气味污染; 2.养殖场聘请第三方公司对气味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3.若检测不达标,由相关职能部门予以执法。 | |
[2018]2-7-D 0801-201 | 何店浪河村十三组的两家猪厂(原大队学校)将含有猪粪的污水随意排放到池塘,农田。 | 曾都区 | 水 | 经现场核查,杨才琴养猪场、龚兴祖养猪场存在将含有猪粪的污水随意排放到池塘、农田的问题。 | 属实 | 由经何店镇政府、区畜特局、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组成督办工作专班,采取以下整改措施:1.龚兴祖养猪场于5个工作日内将所有生猪全部处理后立即停产。2.杨才琴养猪场利用吸粪车立即将氧化塘污水抽空,对氧化塘进行掩埋。3.杨才琴养猪场、龚兴祖养猪场在环保设施及相关手续,未通过环保、畜牧部门审批验收前,不得恢复生产。4.由区畜特局、何店镇畜特服务中心负责对龚兴祖养猪场、杨才琴养猪场进行污染治理技术指导。5.何店镇政府负责督办杨才琴养猪场、龚兴祖养猪场立即开展整改,确保环保、畜牧部门验收合格前停产到位,整改完成。 | |
[2018]2-7-D0801-202 | 反映淅河镇东星村十组马关水库2011年承包给某村民养鱼,该村民在水库坝上修了一排猪圈,养了几十头猪,将猪粪污水排入水库,污染水体,要求调查处理。同时,强烈要求对东星村十组2012年被砍伐的山林进行补植。 | 高新区 | 水 | 现场查实,东星村十组村民陈先忠,在2008年-2012年承包本组马关水库养鱼,2012年后不归陈先忠所有,属集体所有。陈先忠于2008年秋在该堰塘坝堤上兴建猪舍15间,饲养母猪10头,每年繁殖猪仔150头左右,以售仔猪为主,不育肥,猪仔粪便未作任何处理,直排进库。 | 部分属实 | 1、针对水库养鱼问题:马关水库(大堰塘,村民自称水库)位于东星村十组东部,面积约12亩左右,人畜不饮用,主要用于水库下游20余亩农田灌溉,水库承雨面较广,库水充足。东星村十组村民陈先忠,在2008年承包本组马关水库,当时经该组群众讨论通过,将马关水库承包给陈先忠管理并形成了书面合同,合同中约定陈先忠水库承包管理时间为2008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底,期间不交管理费,只是按当年分田人口126人分鱼,2008年当年人平3斤鱼,2009年至2012年人平1.5斤鱼。此鱼已全部兑现,每年底都分给该组群众。2012年合同到期后,该组群众决定不再承包,理由是天旱之年,担心因农业灌溉会与承包方有摩擦、会对农田灌溉造成影响。因此,该水库至今未承包出去,不归陈先忠所有,属集体所有。 2、养猪场问题:淅河镇动物防疫监督管理站根据该猪场今后的养殖污染治理模式:雨污分流+人工干清粪+液粪储存池+异位生物发酵床+还田利用,现场填写了《高新区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整改检查表》,《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经营户主于2018年9月底前对养殖实行雨污分流,并更换自动控制节水型饮水器具28个,兴建干粪堆积池20立方米,兴建三级沉淀池60立方米,建设干湿分离设施1台套。同时,整改方案、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工作方案、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承诺书也经陈先忠本人签字并反馈给本人。 3、东星村十组2012年被砍伐的山林进行补植问题:2012年,因该组办电及整修堰塘,组集体没有资金,经组上大部分农户(80%以上)开会,同意将本组山坡上松树报林业部门审批砍伐,卖出后获得资金7.6万元。该款项没有分给农户,而是用于了组上公益事业支出,包括办电、整修堰塘、义务工支出等,已向本组群众公开了账目,目前还剩余1万余元,群众无异议。松树砍伐完后,淅河林业站安排技术人员对该组造林进行了现场勘察,指导和组织村民进行补种。因当时有几户村民(陈祖军、陈选忠)喂有约200余只羊子,部分村民提出放牛也需要场地,故马家湾后山没有进行造林,但在该组其他山场栽了树。该组村民若有要求重新补植,林业部门将积极作为,搞好规划和技术指导。 | |
[2018]2-7-D 0801-205 | 龙门街27号纺织品公司内正在建停车场,噪音、汽车尾气对居民影响很大。 | 曾都区 | 噪声 | 2018年8月2日,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对龙门街在建的停车场(随州市纺织品公司龙门街立体车库BOT项目)进行了现场调查,该施工项目在门面装修过程中气泵和搅拌机产生一定的噪声,立体车库在安装过程中未发现噪声。投诉反映的问题㈠现场检查立体车库施工情况。随州市纺织品公司龙门街立体车库BOT项目目前正处于主体安装阶段,现场没有大型施工设备,也没有施工车辆,主要是工人人工进行组装,现场未发现明显的施工噪声和汽车尾气。㈡现场检查随州市纺织品公司门面装修施工情况。立体车库南、北两排的一层门面和西边靠龙门街大门口的两栋三层门面正在进行装修,这些门面属于随州市纺织品公司。现场检查时有工人正在进行门面内部装修,靠近龙门街大门口位置有两台空气泵和一台搅拌机正在工作,产生一定噪声。 | 部分属实 | 随州市纺织品公司龙门街立体车库BOT项目,基座面积802.1平方米,设计车位260个,属于第三代库型——小塔库(垂直升降),适用于小型汽车停放。该项目于2018年元月开工,目前处于主体安装阶段,预计2018年9月15日全部完工。据该项目负责人介绍:该项目完工后,在运行过程中将不产生噪声和汽车尾气,立体车库在升降过程中电机声音很小,小汽车入库时全部熄火,不会增加汽车尾气排放量。市环境监察支队要求该项目及市纺织品公司门面装修工程采取以下措施减少施工噪声、车辆废气对周围居民造成的影响:㈠控制作业时间,每天7点至12点,15点至19点进行施工; ㈡对施工中可能产生噪声的气泵、搅拌机、吊车等施工设备合理布局,远离周边居民楼,严格按照作业时间施工; ㈢施工进出车辆禁止鸣笛、进场熄火、卸货即走。 | |
[2018]2-7-D 0801-207 | 世纪大道力强不锈钢的油漆车间,有刺鼻气味。 | 曾都区 | 气 | 8月2日下午,区工作专班现场核查,随州市力强不锈钢管业有限公司未生产(由于高温天气,该公司上午生产,下午放假),厂区有2间简易喷涂房,有喷涂痕迹。 | 属实 | 由曾都经济开发区、区环保分局组成督办专班,采取以下措施:1.即日起企业停产整改,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不得恢复生产。2.加强企业监管,区环保部门对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 |
[2018]2-7-D0801-209 | 随县新街镇王寺村五组养鸡厂、养猪厂产生氨气,气味刺鼻 | 随县 | 气 | 2018年8月3日,湖北正大畜禽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其排放的废气进行检测,据湖北博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该公司废气未超过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反映情况不属实。 2018年8月3日,随县盛丰农牧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其排放的废气进行检测,据湖北博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该公司废气超过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反映情况属实。 | 部分属实 | 2018年8月7日,随县环境保护局对随县盛丰农牧有限公司新街王寺分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该公司立即采取措施对排放的废气进行有效收集处理,确保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 |
[2018]2-7-D0801-210 | 曾都区烈山大道随厨家宴8:30到21:30噪音扰民。 | 曾都区 | 噪声 | 经现场核查,随厨家宴酒店厨房的抽油烟机的电机及排烟管道,在经营时排出的噪声(噪声排放是否达标,目前我局暂不能对噪声进行检测)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有一定影响。投诉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于2018年8月3日对随厨餐饮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并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1、将厨房抽油烟机的电机换成低噪声环保型抽油烟机;2、将厨房排烟管道用隔音材料进行包裹,尽量减少酒店排烟管道噪声污染。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将派专人督办管理,如再有违规经营行为,将依法进行立案处罚,确保其整改到位。 | |
[2018]2-7-D0801-211 | 南郊红山头村随州汇润养殖有限公司臭味大且直接排放污水。 | 曾都区 | 水 | 该公司建有1个干粪场,3口氧化塘,未建污水储存池,猪场有异味,粪污直排猪场内3口氧化塘中。厂区及猪栏采取了雨污分流措施,雨水经雨水沟外排;猪粪便采用干清粪,干粪收集后进入干粪堆场,作农家肥使用;含猪尿废水收集后直接进入到收集池,收集池的废水经氧化后进入下游2口堰塘,经沉淀后用于厂区树木、菜地等灌溉,下游堰塘的水未直接外排。厂区外只有一个外排口(主要为雨水),对该排放口现场取水样一份(正在监测中),猪场围墙外1000米范围内无居民。该公司虽采取了一定的治理措施,但仍不能避免少量粪便进入雨水沟,干粪堆场及猪舍的异味的产生。 | 属实 | 1.区林业局对该公司下达《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一场一策”整改督办函》,要求该养猪场建设改造污水储存池,杜绝污水直排。 2.责令该公司于2018年9月2日前完成收集池的硬化防渗工作,完善废水收集利用,避免废水污染环境。 3.加强干粪堆场的封闭、猪粪的及时清运及猪舍的卫生管理工作,减少异味的产生。 4.由区环保分局对该公司收集池没有硬化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 |
[2018]2-7-D0801-212 | 北郊六草屋十二组五月份建了一个水泥商混搅拌站(老板杨加兵),距住房三十米左右,噪音、灰尘影响居民生活,晚上影响睡眠。 | 曾都区 | 噪声 | 8月2日,区工作专班再次现场核查,该公司土地属租用六草屋村工业园用地,未取得规划建设许可手续和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 | 属实 | 2018年2月8日,区建设局下达违法建设行为停止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018年4月25日,区建设局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每天安排一台执法车堵在其搅拌站门口或水泥罐下,防止其非法施工和生产。 2018年7月28日,市住建委召开协调会,要求市区一体共同做好非法搅拌站关闭工作,并要求该搅拌站迅速停工,严禁非法混凝土流入建筑工地,按程序对非法搅拌站进行拆除。7月29日,我区对搅拌站违规情况进行立案调查,安排执法人员加强对该处非法搅拌站的监督管理,防止其非法搅拌的混凝土流入建筑市场。同时,加强对施工工地管理,杜绝无资质混凝土进行主体结构施工。7月31日,由曾都经济开发区、区城管执法局、区供电公司现场督办,对该搅拌站采取断电措施。8月2日,区环保部门对供电设备进行封存。区工作专班再次现场督办,要求限期清除现场堆积砂石料。目前,区建设局已对该搅拌站立案查处,下一步,按照法定程序对搅拌站违法建设依法拆除。 | |
[2018]2-7-D0801-213 | 城南社区涢水社区幸福家园小区大门西侧有个养猪场,味道很大。 | 曾都区 | 气 | 该猪场距离居民小区不足10米,建有100立方米沼气池一座。根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曾都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曾政办发〔2018〕29号)规定,该猪场位于禁养区,需要依法关停。经走访幸福小区部分住户,均反映该猪场散发臭味,对其生活造成影响。 | 属实 | 7月5日、7月31日,城南新区管委会分别与王德明签订关闭拆除告知书和关闭去功能化协议书。下一步,城南新区管委会将按照《曾都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施方案》规定时间节点(9月30日前)和“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污染物、清除设备和栏舍、清除畜禽)要求严格落实。 | |
[2018]2-7-D0801-214 | 碧桂园非法毁地,未经同意挖掉涢水四队的林地(私人260多亩,公家600多亩)用于开发碧桂园南山叠翠,造成严重的生态破坏,要求碧桂园受到处罚。 | 其他 | 经调查,反映情况不属实。由城南新区管委会和区林业局组成现场核查专班,赴碧桂园南山叠翠涉及的涢水社区5、6、8组及前进社区2组进行实地查看,并联系随州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相关人员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解和调查。经查,碧桂园南山叠翠片区目前正在进行场地平整施工,该片区于2008年通过土地招拍挂程序获得土地证(随国用〔2008〕第60号)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随规用地〔2008〕字第008号),碧桂园房地产公司是在随州市规划局审批的南山叠翠片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设用地红线图的范围内进行施工。 | 不属实 | |||
[2018]2-7-D0801-221 | 广水市中广核余店风电场辐射、噪音非常大。 | 广水市 | 辐射 | 1、反映“电场辐射非常大”问题,不属实。该项目建设升压站和输变电线路涉及电磁辐射。升压站内的主要电气设备为主变压器、110kV线路、35kV线路等,输变电线路全部采用直埋电缆型集电线路,共布置40台风机,集电线路分5个回路,每回路各连接8台风机,电缆线路全长11.063km,均为场内35kV输电线路,工程直埋电缆开槽底宽0.8m,深1.0m,按1:0.1开挖边坡,基础开挖完成后,槽底清理干净并夯实,敷设电缆的上下侧各100mm细砂,并在电缆上侧做盖砖保护。由于地下电缆外护套和铠装层对工频电场起到了一定的屏蔽作用,电缆周围的工频电场不大,加上土壤和电缆隧道起到的屏被作用,地表上的工频电场与建设前当地工频电场相当。同时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属于感应场,感应场的特点是随着距离的增加其场强快速衰减,高压电缆线路产生的工频磁场经过距离的衰减后影响甚微。反映“电场辐射非常大”的问题,不属实。 2、反映“噪音非常大”的问题,不属实。根据附近村民反映中广核湖北广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余店风电场风电机座运行时产生噪声扰民的问题,广水市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3月30日,对风电机座返行现场、升压站、噪声敏感点进行了现场检查,并走访附近村民,确认该风电场风电机座运行时有环境噪声产生。2018年7月11日~7月12日经第三方武汉蓝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2018年7月11日(14∶30—18∶00)、7月11日(00∶00—03∶00)在投诉人周边10个噪声敏感点昼夜间噪声进行了监测,昼间噪声最大值53.6dB(A)、夜间噪声最大值44.2dB(A),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声环境要求。《中广核湖北广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余店风电场广核湖北广水风》项目经湖北省环境保护厅(鄂环审[2015]269号)批复同意该建设项目的位置、性质、规模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卫生防护距离设定为200米。周边居民相距风电机组700米以上。 | 不属实 | 鉴于群众的环境诉求,广水市环保局已要求相关企业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对设备自身硬件、软件进行优化。一是硬件方面,在风力发电机组的三支叶片上增装锯齿尾缘,可操作窗口风速在5米/秒以下;另一方面,通过程序优化控制,降低相关风扇和电机等部件的运行噪声,减弱噪声源头。 | |
[2018]2-7-X0802-223 | 曾都区惠民医院旁边护城河边设置压缩式垃圾箱及公厕,紧挨医院大楼,对居住环境和医院感染管理造成不可逆影响和污染。 | 曾都区 | 其他 | 市容环卫局,万城美公司负责人到现场查看,分析问题原因,并督促万城美公司及时从四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对此站点设备进行整修改建,防止箱内污水流出;二是要求管理人员疏通排水管,对此转运站随时进行冲洗,减少异味;三是对高峰时段在此处倒垃圾将实行分流,不排队积压;四是不定时对该垃圾站点进行灭虫灭鼠等消杀,最大程度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目前该垃圾站点环境卫生状况得到了有效改善。 | 部分属实 | 市容环卫局将组织对该站点及公厕进行重点检查考核,主动与惠民医院取得联系,争取支持理解,主动接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管理部门进行整改,切实改善该站点周围的环境卫生,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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