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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环保督察转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一览表(截至2018年8月4日)
  • 发布时间:2018-08-05 15:56
  • 信息来源:市环保局
  • 编辑:杨文明
  • 审核:李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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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环保督察转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一览表

(截至2018年8月4日)

受理 编号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2018]2-7-

D0727-141

季梁大道靠西边蒋家岗居委会后门的河流水脏,水污染严重,主要因为蒋家岗五组粉石厂留下来的黑水,希望能治理。

曾都区

该沥青拌合站沥青拌合设备虽然没有生产,但院内堆放有沙石和其它原材料,门口堆放有其他地方加工好转运过来的沥青混凝土,业主介绍用于市政道路施工修补。这些成品和原材料没有采取有效防治措施,遇雨天随雨水流入沟里。

属实

责令该站立即停止一切生产活动。3日内对沥青混凝土进行覆盖和雨污分流措施,对堆放的沙石进行覆盖,减少扬尘污染。

[2018 ] 2-7-D 0728-154

南郊朱家湾社区171号世康消毒公司噪音很大(早5点起),且味道很大,产生污水污染环境,影响举报人正常生活。

曾都区

噪声

随州世康餐具消毒有限公司存在噪音大、味道大、产生污水污染环境的情况。沉淀池面有油渣。

属实

由南郊办事处、区环保局组成工作专班,采取以下措施:1.责令企业立即停产整改,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不得恢复生产;

2.区环保分局对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3.朱家湾居委会联合企业负责人向周围住户做解释和思想工作,消除社会影响。目前,该企业已停产。

[2018]2-7-D0729-156

随县吴山镇邱河村四组蓝田石材厂、中弘石材厂、三磊石材厂生产的废水污染当地农田

随县

2018年7月30日,随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对蓝田石材厂、中弘石材厂、三磊石材厂进行现场勘查,三家公司均建设有水泥硬化沉淀池、雨污分流管网及雨水收集池,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据现场查看,随州市中弘矿业有限公司、随州市三磊石业有限公司附近无农田,也未发现有废水外排痕迹;随州市蓝田矿业有限公司荒料场周边有农田约15亩,其中2亩种植玉米、13亩种植水稻。现场查看,无废水流入农田,且农作物长势较好。

不属实

[2018]2-7-D0729-158

随县洪山镇原白果畈村四组的废旧轮胎提炼厂污染水资源,污染土质,影响居民健康

随县

徐洲废旧轮胎炼油厂于2017年12月开工建设,2018年3月15日建成并投入生产。因该项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国家明文禁止的“十五小”企业。洪山镇人民政府在发现该问题后,立即组织相关部门于2018年3月16日对该厂进行关停,该厂自建成投产一天就被责令关停。2018年7月30日,随县环保局工作人员现场勘察,该轮胎炼油厂设备已拆除,场地已平整,现场未发现有废旧轮胎及残留废渣。该厂自建成投产仅生产一天就被关停,并拆除相关设备,在生产期间未使用水,场地已平整,现场检查未发现有废旧轮胎及残留废渣。故关于反映污染水资源、污染土质,影响居民健康的情况不属实。

部分属实

随县林业局洪山林业管理站已责令废旧轮胎炼油厂业主将违法占用的林地恢复原状,并定期进行检查督办;下一步,随县将进一步压实镇村属地管理职责,强化基层环保监管力量,对环境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县经信局、县林业局、县环保局加强执法巡查,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取缔关闭非法小炼油厂等“十五小”企业。

[2018]2-7-

D0729-159

曾都一中西北外墙处制香厂污染空气,影响居民健康。

曾都区

7月31日,区工作专班现场检查,随州市宏祥制香厂由生产加工行为,在制香过程中产生的异味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经了解,该厂已重新选址准备搬迁。

属实

2015年12月,区环保分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年4月下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2016年5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南郊办事处、区环保分局组成整改专班,采取以下措施:1.区环保分局再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从事的檀香、佛香、卫生香生产项目停止生产。由曾都区供电公司在8月5日前对该公司从事的檀香、佛香、卫生香生产项目生产用电采取断电措施。2.柳树淌社区联合企业负责人向周边住户和单位做解释和思想工作,消除影响。

[2018]2-7-D0729-160

随县柳林镇雁子河村的养猪场(百谷湖水库中上游)污染百谷湖水库中的水。要求关掉养猪场

随县

2018年8月1日,随县环保局会同随县农业局、柳林镇政府前往现场检查。1.随县安欣生态养殖场建有30立方米沼气池、50立方米三级沉淀池、雨污分流管网和 80余平方米的干粪堆场,但三级沉淀池留有外排口,废水通过外排口排放至自建鱼塘,因鱼塘水漫坝,废水流入下方白果河水库,养殖场距离白果河水库不足500米。2.胡军养殖场建有干粪堆场100平方米、雨污分流管网和160立方米的三级沉淀池,但三级沉淀池留有外排口,废水通过外排口排放至自建鱼塘,存在鱼塘废水漫坝情况,而养殖场距离白果河水库不足200米。

属实

1.已对两家养殖场的三级沉淀池外排口进行封堵,防止养殖废水外排至自建鱼塘产生二次污染。2.要求两家养殖场在2018年8月30日前对其养殖的生猪进行变卖处理,停止养殖,并对养殖粪便及时进行清理转运,消除对周边环境的影响。3.县农业局先环保局及柳林镇政府将加强跟踪督办,定期进行检查,确保两个养猪场关停到位,防止其继续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2018]2-7-D0729-161

随县安居镇肖店乡张家井湾村四组河道中的沙被采沙厂采完。

随县

其他

2018年7月30日下午,随县水利局会同安居镇政府工作人员现场勘察,安居镇张家井湾村四组河道没有人非法采砂。据了解,早在去年11月份,有人把该段河道里的杂灌木砍掉,准备实施非法采砂,但已被镇政府和村委会及时制止,村委会已将张家井湾村四组与陈家湾村交界处通往河道的道路挖断、封堵,以防止非法采砂运砂行为发生。

不属实

根据《随县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的通告》以及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全县禁止采砂;县政府成立了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小组,日夜巡逻,镇村两级也组建了工作专班,加强地方监管与巡逻力量,严厉打击禁采期采砂行为,现阶段基本杜绝采砂行为。

[2018]2-7-D0729-162

随县小林镇石家嘴二组的天翔矿业有限公司产生污水(污染源:童子山与银子沟交界处)流向河流,还挖土坑将污水地下渗透处理,导致农田地有害物砷超标。

随县

2018年7月3日,随县环保局会同小林镇政府进行现场调查处理,发现该公司用一座无防渗措施的坑塘储存浮选废水,且部分浮选废水、污泥通过筛分车间北边一条直径30厘米的水泥管和尾矿库一条直径15厘米的塑料管排出。2018年7月30日,经现场调查,发现该公司未生产、生产加工设备均未开启,厂区内无工人。浮选废水收集池依然未采取防渗漏措施;筛分车间北边直径30厘米的水泥管(暗管)和尾矿库直径15厘米的塑料管已全部拆除。在该公司北侧发现一个巨大的污水坑,正在硬化,尚未完工,池中有污水和水泥残渣。经现场调查,疑似被污染的农田位于该公司南部,约2-3亩,随县农业局于2018年7月30日现场从该企业附近的两块农田中分别取样,交由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分析,待取样结果出来后才能判断农田中是否存在有害物砷超标问题。

部分属实

1.随县环境保护局已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县环保局对其下达了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并对其生产设备实施了查封、扣押。2.目前该企业已拆除私设的外排管道,危险废物已转运至危废储存间进行存放,正在对厂区无防渗措施的坑塘进行回填,厂区尾矿库正在整改。3.小林镇人民政府、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安监局将强化跟踪监管,定期检查督办,确保该公司在整改到位前停止生产,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农田地有害物砷超标”待农田检测结果出来后再依法进行处理,并按要求上报处理结果。

[2018]2-7-D0729-165

随县小林镇石家嘴七组玄武盐挖石头(路边有牌子),位于312国道,往淮河方向左手100m。洗沙场(在石家嘴七里岗猴子湾)的污泥顺河而排,流到农田

随县

其他

1.随县小林镇石板沟民用碎石厂位于随县小林镇石家咀村,该公司已在国土部门办理开采许可证。2018年7月31日,随县环境保护局会同小林镇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现场勘察,随县小林镇石板沟民用碎石厂未生产,且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现场查看,未发现有污泥或废水流入外部环境。

2.随县小林镇石家嘴叶勇砂石料堆场于2018年6月租用该场地,计划建设洗砂场,并堆放了3000多方的尾矿和砂石料。2018年7月20日在堆放尾矿和砂石料过程中,由于挖机作业不当,导致操作过程中有少量沙石流入附近农田。

部分属实

随县小林镇石家嘴叶勇砂石料堆场已将流入农田的尾矿和砂石料清理完成,购置秧苗补秧,并于农户就补偿问题达成一致。下一步,小林镇人民政府将督促该堆场将堆放的尾矿和砂石料进行清理转运,避免再次对周边农田造成破坏,确保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2018]2-7-

D0730-167

2018年7月30日,高新区有群众向省环境保护督察组来电反映随州市高新区望城岗,中盐红四方公司化肥加工,气味刺鼻,污染空气,影响当地居民的生活。

高新区

该公司因更换生物质锅炉已于2018年5月份停产,2018年7月10日,中盐湖北红四方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向高新区环保分局提出了试生产申请报告,同日环保分局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勘查,该公司15t/h的生物质蒸汽锅炉及其附属设施运行正常。

部分属实

由于产品工艺特点,中盐湖北红四方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使用的氮肥在贮运及使用过程中会有分解,甚至循环水池喷淋循环液也会分解产生恶臭,此次群众对该公司散发刺鼻气味的环境投诉事件,高新区环保分局近期将组织监测单位对其进行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监测,并根据监测报告结果依法对中盐湖北红四方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理。今后高新区环保分局将继续加强日常监管,随时跟踪该公司环境问题整改情况。

[2018]2-7-D0801-204

广水市十里办事处清水桥社区五组养猪场(刘正深),污染大堰水库,臭味大。

广水市

经现场调查,该养场距离居民住房约150米,年干粪产生量16吨,年养殖废水产量200吨均未经有效处理。部分污水直接进入相距50米处的堰塘,堰塘面积约5亩,虽种植莲藕,但水质较差仍然很差。

属实

1.广水市畜牧局现场对刘正申养猪场下达整改建议书。要求其立即对养殖废物进行综合整治;2.广水市畜牧局与刘正申养猪场签订《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服务书》,承诺积极指导其对养殖废物综合利用。

[2018]2-7-D0801-208

广水武胜关镇丁家湾村三组丰华新能源有限公司,挖路使道路扬尘,下雨污水冲到池塘,污染水质。

广水市

其他

1.该公司在丁家湾村三组鱼塘上方所修道路,已按照村民意见施工并修筑挡土墙,且经过村民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后才撤走机械人员。2.现场核查道路和挡土墙完好,无水土流失现象。强降雨引起池塘水浑浊,属自然因素。

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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