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场新闻发布会(摘要)
  • 发布时间:2020-07-22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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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黄振忠
  • 审核:李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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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扫黑办主任徐正友介绍情况
  今年以来,我们克服疫情影响,紧紧围绕“一十百千万”和“六清”目标任务,坚持扫黑除恶与疫情防控同步推进,着力打好扫黑除恶“六大会战”,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
  一是深化破案攻坚大会战。专项斗争以来,我市共侦办6个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6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21个涉恶犯罪团伙,破获刑事案件380起,刑拘犯罪嫌疑人680人,缴获枪支5支,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共计2.06亿元;共提起公诉涉黑涉恶案件24起157人,批捕90人;目前一审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6起139人,二审审结涉黑涉恶案件7起83人。
  二是深化线索清仓大会战。截至目前,中央督导组和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共交办48条线索,已全部办结销号,办结率100%;省扫黑办交办线索51条,已办结49条,办结率96.1%;市扫黑办交办重点线索275条,已办结255条,办结率92.7%。
  三是深化逃犯追捕大会战。大力开展扫黑除恶“百日追逃”行动和“云剑”行动,目前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8名涉黑涉恶逃犯全部追捕到案。
  四是深化“打伞破网”大会战。全市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97人,处理149人(次),对19人采取留置措施,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4人,移送司法机关13人。
  五是深化“打财断血”大会战。目前,全市已经审结生效的涉黑涉恶8起案件中,有5人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92人被判处没收财产或罚金刑,二审判决财产刑1.32亿元。
  六是深化行业清源大会战。150余名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被取消候选人资格,4名不能胜任的党组织书记被撤换,248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开展集中整顿。依法向行业主管部门发出监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公安提示函共计91份,目前已整改到位63件。
  二、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熊宗耀介绍情况
  专项斗争以来,全市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党员干部149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84人,先后对19名党员干部采取留置措施(其中处级干部4人),移送司法机关13人,“惩腐打伞”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尽锐出战。市纪委常委会始终把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放在突出位置,全市90%以上的审查调查力量投入查办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二是坚持深挖彻查,全面覆盖。专项斗争以来,督促公检法机关“签字背书”126件(次),组织精干力量阅卷筛查20多件(次),到看守所、监狱提审有关人员40余人(次),为查处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提供了坚强支撑。
  三是坚持重点突破,精准打击。“杨某某涉黑案”是专项斗争以来我市查办的一起重要黑恶势力案件“保护伞”案。为了彻底毁伞破网、除恶务尽,市纪委监委成立专案组,撕开了黑势力“保护网”,此案共查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31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
  四是坚持强化监督,压实责任。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不断传导工作压力,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政法机关的直接责任、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
  五是坚持夯实基础,标本兼治。着力深化源头治理,提升基层纪检组织监督能力,促进基层党组织净化政治生态、提升治理水平。同时扎实推进以案促改,先后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25份,推动相关单位建章立制和源头防控。
  三、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齐道一介绍情况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组织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将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作为组织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抓手。
  一是开展村村排查。近三年来,全市共排查出软弱涣散村党组织248个,其中黑恶势力等干扰侵蚀的村党组织2个(广水市广水街道土门村、随县淮河镇铁山社区)。
  二是真刀真枪整顿。三年来调整不胜任不尽职村党组织书记72人,对本村暂无合适人选的,从县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退休的优秀党员干部中选派选聘村党组织书记150名。举办3期党组织书记和2期村党组织“派聘书记”培训班,将扫黑除恶作为重要培训内容,共培训600余人次,带动各县(市、区)每年对849个村党组织书记进行全覆盖培训。
  三是实行县级联审。严把村(社区)“两委”干部“入口关”,实施村(社区)“两委”干部县级部门联审,重点清理了一批受过刑事处罚和涉黑涉恶的村“两委”成员。从源头上、制度上“清淤除草”,坚决把政治上不强不硬、有涉黑涉恶污点的人挡在村(社区)“两委”门外。
  四是坚持提级管理。三年来,市委组织部共提级督办21个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实行点对点督办,并安排专人分片进行跟踪督办。目前,2个黑恶势力干扰渗透的基层党组织(广水市广水街道土门村、随县淮河镇铁山社区)已全部重新整建到位,负面影响基本消除。
  通过近三年的集中整顿,全市基层党组织呈现出风清气正、担当干事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市公安局副局长刘建明介绍情况
  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核查涉黑涉恶线索1198条,侦办黑社会性质组织案6起;打掉涉恶集团6个;打掉涉恶团伙121个;抓获涉黑恶犯罪嫌疑人680人,移送起诉558人,破获涉黑恶案件380起;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金、资产2.06亿元,极大地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
  一是切实下好扫黑除恶“先手棋”。全市公安机关广泛发动、积极鼓励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线索,并落实信访接待、有奖举报制度,切实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
  二是有效回应人民群众“检举热”。随县曾某某被多人举报,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抽调20余名精干警力成立“3·7”专案组,在长达半年的侦办过程中将22名犯罪嫌疑人一一抓捕归案。2019年12月20日,该涉黑组织头目曾某某及成员周某某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至2年不等刑期,并经二审审结依法交付执行。
  三是严打基层“黑村官”。专项斗争过程中,广水市公安机关打掉了以广水市广水办事处土门村委会原主任连某某为首的家族“恶势力”犯罪集团,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破获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案件15起。随县公安机关打掉了以随县淮河镇铁山居委会原主任后某某为首的家族“恶势力”犯罪集团,抓获7名犯罪嫌疑人,破获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案件14起。
  四是打造扫黑除恶“新模式”。多年来,各地公安机关积极倡导“情报信息主导侦查”理念,在大数据背景下,“智慧侦查”的概念应运而生。
  五、市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黄焕举介绍情况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41件90人,提起公诉24件157人,为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贡献了检察力量。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扫黑除恶政治责任。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把手”工程,不断提高政治自觉、强化政治担当、压实政治责任。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目标,倒排工期,强化措施,加快推进“案件清结”工作。
  二是强化司法办案,迅速掀起扫黑除恶强大攻势。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2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检察机关共收集移送涉黑涉恶案件线索36件,移送涉及“保护伞”及相关国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等线索59件,依法立案侦查司法人员涉嫌“保护伞”犯罪案件2件2人,直接移送涉案财物近5000余万元。
  三是强化法律监督,坚决做到案件办理不枉不纵。依法追捕漏犯15人,追诉漏犯6人、追诉漏罪10件,受理时未认定、审查后认定为黑恶势力案件10件,受理时认定为涉黑恶案件、审查后改变定性5件。
  四是强化源头治理,积极促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紧盯“长效长治”目标,依法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5件,全部得到整改。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主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六、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程相林介绍情况
  一是重审限,抓进度。截至2020年7月15日,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涉黑恶案件22件152人,已审结生效8件86人。针对疫情造成的提讯、庭审等困难,全市法院创新工作方法,通过采用远程视频方式提讯、在看守所建立“帐篷式”临时法庭等方式,打通困扰法院开庭直接审判的难点堵点,确保杨某某涉黑案、周某某涉恶集团案、黄某涉恶团伙案等重大、复杂黑恶案件顺利提讯和开庭,把疫情影响降至最低。
  二是守底线,保质量。法院严格依法办案,牢牢守住涉黑恶案件审判质量底线,既不降格处理,也不人为拔高。后某某案系涉黑或涉恶的定性问题存在争议,法院严格按照两高两部指导意见标准认定,实事求是,最终该案以涉恶集团案件定性判决。法院严守法定程序,全面落实“三项规程”。充分保障被告人辩护权利,保障辩护律师在辩护中的执业权利,严格遵守《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实施办法》,截至目前参与黑恶案件辩护的律师人数达220人,其中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55人。
  三是堵漏洞,强治理。充分利用“三书一函”与问题线索移送等措施,在办理黑恶案件中发现行业治理漏洞与问题线索的,及时发出司法建议书,进行线索移送,参与社会治理。截至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共发出司法建议书25份,回复13份,向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24条。
  全市两级法院将紧盯目标要求,认真开展“案件清结”“黑财清底”行动,全力出击,砥砺奋进,努力完成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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