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辅助浏览
轻松阅读
读屏
视图
放大
缩小
配色
白底黑字蓝链接
蓝底黄字白链接
黄底黑字蓝链接
黑底黄字白链接
页面原始配色
大鼠标
辅助线
显示屏
声音
指读
连读
减速
加速
音量
增加音量
减小音量
后退
前进
全屏
全屏
刷新
退出
帮助
换肤
遏制“低价游”乱象亟须法律亮剑
  • 发布时间:2019-05-20 10:19
  • 信息来源:随州日报
  • 编辑:黄振忠
  • 审核:李发兵
打印

  仅需 350元,就能包吃包住游玩桂林6天5晚。日前,海南三亚查处一个诱导老人出游、欺骗强迫游客购物的非法组织低价游团伙,净化旅游市场环境(法制日报)。
  近年来,各地“低价游”乱象丛生,已成为旅游业的一大顽疾,饱受社会诟病。许多游客,尤其是老年游客,在遭遇“低价游”被骗之后,才知道“低价游”实质上是“购物游”“骗钱游”。国家旅游局曾发布警示和提醒:第一,游客在选择旅游产品时,应提前做好准备,通过网络等渠道了解旅游目的地的有关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第二,低价旅行团往往在行程中安排过多的购物活动,这样的旅行团不能保证旅游品质,旅游者需谨慎选择。第三,游客在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时,应要求在合同中载明由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对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要作出明确约定。第四,行程中,游客有权拒绝参加旅行社及导游在合同之外安排的购物活动,参加合同中约定的购物活动时应对商品的价格有合理的心理预估,不要贪便宜。第五,游客应警惕以“冒充富豪”“企业赞助”“店庆促销”“攀老乡”“祈福避祸”为噱头的购物陷阱,购物后,应要求商家开具正规的发票并妥善保存。可以说,国家旅游局的警示和提醒是够全面、够详细的。
  但笔者以为,国家旅游局警示归警示,提醒归提醒,要真正有效遏制“低价游”乱象,还需法律亮剑。
  首先,立法要尽快。旅游法应尽快出台相关细则,不妨把重心放在打击强制交易和非法获利上,通过立法形式规范旅游市场,规避“低价游”乱象。其二,监管要到位。监管部门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织密监督网,对那些违法违规的旅游经营者绝不姑息,露头就打,以维护正常的旅游市场秩序。其三,处罚要跟进。对不良从业者不妨采取“最严处罚”,如设立“黑名单”,或采取“高额罚款”,加大其违法成本,让其付出沉重的代价。其四,增强游客自我保护意识。要加强游客对个人旅游权益的自我保护意识,提升消费理性。
  只要法律亮剑,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就一定能有效地遏制“低价游”乱象,还旅游市场一个正常、有序、良性的旅游消费环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