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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财政干部要坚守“三种精神”
  • 发布时间:2019-04-30 09:43
  • 信息来源:随州日报
  • 编辑:黄振忠
  • 审核:李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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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层财政干部身处“为国理财,为民理财”的第一线,其职业道德操守如何,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在人民群众中是否落地生根。为此,笔者认为,基层财政干部要做到与时俱进,必须坚守三种精神。
  第一,要有职业精神。基层财政干部要有事业心,要有把做好财政工作当做一生的追求和为之奋斗、永不放弃的梦想,而不是“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更要把职业当事业,以饱满的热情,担当的责任,始终立足于公共财政的民生性、服务性,说实话、办实事、办好事。牢记使命,尽心、尽力、尽职、尽责把本职工作做好。
  第二,要有敬业精神。珍爱本职工作,始终对自己的岗位注入热情和激情。财政资金涉及各行各业,财政政策涉及千家万户,财政工作体现国家政策法规,因此,要敬重自己的职权,用敬畏的态度,面对职责,时刻谨记我们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而不能把它当作谋私的手段。只有自身做到清正廉洁,才能做事公平公正。
  第三,要有精业精神。目前,基层财政普通存在年龄结构、业务知识结构老化。因此,财政干部不仅要熟悉自己岗位工作,更要从全局入手,系统地掌握财政各个方面的业务操作;不仅要掌握政策理论层面的知识,而且要了解与财政工作相关的税收、经济管理知识。要加强学习,学理论、学业务、学工作方法。特别是要树立公仆思想,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当好落实国家政策与服务人民群众的操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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