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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评论员:加强城乡基层治理,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 ——二论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
  • 发布时间:2020-06-15 09:33
  • 信息来源:随州日报
  • 编辑:涂小丽
  • 审核:罗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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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主题,描绘“中国之治”愿景、彰显“中国之治”优势、部署“中国之治”任务,开启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征程。此次省委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为加快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线路图”和“任务书”。我们要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资源下沉,下足基层治理的“绣花功夫”,推进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不断巩固夯实党的执政根基。
  加强城乡基层治理,要坚持党建引领。把党的建设贯穿基层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的政治引领作用,发挥基层党组织凝聚服务群众职责,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按照“社会治理核心是人、重心在城乡社区、关键在体制机制创新”的要求,推进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推动更多公共资源、管理权限和民生服务下放到基层,真正使街道围着社区转、社区围着居民转。深化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物业企业和业委会联动机制,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百米”,推动构建党建引领的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和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加强城乡基层治理,做强街镇,夯实社区。通过调整优化街道机构设置,实行街道职责准入制度,推动街道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基层党组织建设上来,转移到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和公共安全上来,转移到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上来。着眼解决社区责任“无限”、手段“有限”问题,在人员资金力量配备上做“加法”,在工作负担上做“减法”,在优化社区管理服务上做“乘法”,在化解矛盾上做“除法”,努力实现居民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镇。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常态化下沉社区制度,全面推行“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社区吹哨、党员报到”的“双报到”制度,真正发挥好下沉干部作用,更好解决基层治理中的实际困难,使社区工作力量薄弱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基层是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第一线,也是社会治理的第一线。聚焦形成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的共治同心圆,《决定》重点强调推进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常态化下沉社区、健全志愿者服务体系等改革举措,形成党建引领下的一个有共治梯次、有共建机理、有共享格局的治理圈层。这如同一朵花上的花瓣,花瓣不同,却瓣瓣同心,推动从碎片治理向协同治理转变、从突击治理向长效治理转变、从单项治理向多元治理转变。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进一步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不断开创省域治理现代化新局面。
  (转自6月14日《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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