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能力
  • 发布时间:2020-04-17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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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黄振忠
  • 审核:李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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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平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建设,特别强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只要领导干部坚持以上率下、带动示范,把对法律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自己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法治中国建设的宏伟目标就一定能顺利实现。
  运用法治思维判断是非曲直。法治思维是基于对法治的遵从,自觉运用法治观念、原则和逻辑来认知、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它首先是判断是非曲直、实现定纷止争的思维活动和认知方式。法治主要是通过权利义务的规定来确认法律利益主体、利益内容、利益数量和范围等,以各种法律规范来确定实际生活中的是非曲直、利益权衡。通过利益权衡,法治确认利益个体或集体的利益份额和获得方式,防止由于利益分配的不确定性带来的社会冲突和矛盾。
  运用法治思维塑造社会秩序。法治思维是现代社会思维中的成熟形态,体现为一种理性化的制度构造,具有维护整个社会系统稳定和均衡的独特功能。在现代社会,法治思维是塑造社会秩序、缓和社会冲突的重要思维方式。“法生于义,义生于众适,众适合于人心。”只有使全体公民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又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真正培育起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环境,自觉抵制违法行为,自觉维护法治权威,法治社会才能真正建立起来。
  运用法治思维推进良法善治。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主要是通过各级领导干部的具体行动和工作来体现、来实现的,他们的信念、决心、行动,对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不能胜寸心,安能胜苍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些党员、干部仍然存在人治思想和长官意识,认为依法办事条条框框多、束缚手脚,凡事都要自己说了算,根本不知道有法律存在。将“依法”和“办事”对立起来,将法律和权力对立起来,归根结底是缺乏宪法精神、缺少法律规范意识,没有形成良好的法治思维所致。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全面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只要全体党员干部在观念上具备法治思维、在行动上贯彻法治思维,在思想行动上坚持法治的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法治中国建设目标一定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也一定能早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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