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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新举措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 发布日期:2019-04-12
  • 信息来源:随州日报
  • 编辑:随州日报
  • 审核: tuxiaoli

  4月10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该局新出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六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将从加强政策引导、提升工作效率、转变监管方式、落实激励机制、规范服务市场、优化营商环境六个方面优化服务,支持民营经济快速持续健康发展。

  为了防止企业触碰环保法律法规底线,《措施》要求,生态环境部门对拟建项目提前介入,解读环保政策法规,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在符合环保要求的前提下,开辟绿色通道,确保项目尽早落地。市生态环境局还将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提升环境服务保障水平。根据《措施》,将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取消登记表类建设项目审批,实行网上承诺备案制;落实“一门一网一次”举措,实施行政业务全部网上审批。

  我市将引导激励与约束惩戒并举,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攻坚

  战,帮助民营企业解决环境治理困难,提高绿色发展能力。根据《措施》,环境监管方式由“事后查处”向“事先服务”转变,把政策服务、技术指导、法规宣传贯穿于环境监管全过程;生态环境部门将指导帮助民营企业积极策划申报环保项目,向上争取专项资金支持,鼓励企业清洁生产、绿色发展。比如,我市设立环保奖励资金,对老企业新上环保设备的,予以相应的补贴,对成功申报环保示范项目的给予资金奖励;每年上级拨付的“以奖代补”、生态补偿资金,重点向民营企业倾斜,帮助企业提升污染治理能力,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

  《措施》还提出,将建立中介服务机构诚信经营承诺制度、中介机构“黑名单”制度及主编人员信用管理机制等措施,优化环评中介服务市场;规范环保执法行为,规范环保自由裁量权,推进环境信息公开,依法保证各市场主体同等受到环保法律保护,全力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营造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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