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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认定
  • 发布时间:2024-10-10 15:30
  • 信息来源:随州市政府网站编辑部
  • 编辑:管理员
  • 审核:李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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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救助对象城乡特困人员、孤儿;二类救助对象中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三类救助对象中的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四类救助对象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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