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满16周岁公民申领,交验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2)未满16周岁公民申领,交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申请亲属关系的则需提交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申请人居民户口簿以及合法稳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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