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
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一式二份)(附件下载:附件12: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docx);
2.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3.电梯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
4.电梯监督检验证明;
5.随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施工验收记录表(附件下载:附件14:随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表.docx)。
办理结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加盖印章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注:通过登录“特种设备企业端管理平台”填报《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经审核合格后,打印《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证。(平台网址:http://zwfw.hubei.gov.cn/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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