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城区集中建设区范围内,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满足城乡规划、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未安装电梯的4层及以上(不含地下室)非单一产权的既有住宅,且增设电梯用地在原产权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既有住宅都可申请增设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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