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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出证
  • 发布时间:2024-08-16 10:53
  • 信息来源:随州市政府网站编辑部
  • 编辑:管理员
  • 审核:李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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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及有关办证规则规定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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