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湖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鄂医保发〔2022〕75号)、《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3号),经医药机构申报,属地医保局受理,评估合格,报市医疗保障局备案,现对以下3家医药机构向社会公示,名单如下:
1. 随州安欣精神康复医院有限公司(随县厉山镇幸福大道星旗社区十组综合楼 医院负责人:张维明);
2. 华润随州医药有限公司文帝大药房(随州高新区文帝大道8号随州市中心医药文帝院区门诊大楼西一楼 药店负责人:云熊);
3. 湖北人福药店连锁有限公司随州店(随州市高新区东方家园A3栋116-117号商铺 药店负责人:王玲);
特此公告!
随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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