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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医疗保障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2-01-27 09:55 信息来源:随州市医疗保障局 编辑:随州市医疗保障局 审核: 医疗保障局 字号:[ ]

随州市医疗保障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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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随州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随州市医疗保障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医疗保障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医疗保障2022预算绩效情况

        一、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随州市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划和标准,拟订我市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监督管理全市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措施,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依据权限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五)组织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措施,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要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和信息资源共享,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市医保局为2019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2020年开始编制部门预算,2022年纳入随州市医保局本级预算编报范围的包括:市医保局机关(行政单位)全部收入和支出。其中医保局机关构成为:办公室(政工人事科)、规划财务和政策法规科、待遇保障科、医药服务管理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基金监管科。行政编制1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会计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工勤编制1名。单位实有人数:行政11人(党政分设)、工勤1人、聘用 1人。

第二部分  随州市医疗保障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医保局市本级预算收入合计544.78万元,较上年1392.19万元减少847.41万元,减幅155.55%。其中财政拨款444.78万元(非税收入50万元),较上年446.19万元(非税收入45.51万元)减少1.41万元;其他收入100万元,较上年917万元减少817万元;上年结转23.57万元,较上年29万元减少5.43万元。

收入预算减少原因:因上年预算财政实际没有资金,所以本年度减少预算。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支出总计820.14万元,比上年1844.05万元减少1023.91万元,减幅124.85%。2021年部门支出总计820.14万元,按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19.90万元,较上年18.58万元减少1.32万元,减少原因:人员调出一名;医疗卫生支出505.45万元,较上年1355.37万元减少849.92万元,减少原因:上年预算信息化800万未拨付;住房保障支出19.43万元,较上年18.24万元减少1.19万元,原因是人员调出一名。

支出预算减少原因:因上年预算财政实际没有拔付,收入预算减省支出预算也随之减少,按照部门预算要求对局机关支出进行了压减。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原因为:因为人员调出,预算减少。

(三) 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444.78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预算数446.19万元减少1.4万元,基本持平。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40.91万元,较上年129.08万元减少88.17    万元,减幅215.52%。其中办公及印刷费8.77万元,较上年34万元减少25.23万元;邮电费2.46万元,较上年2万元增加0.46万元;差旅费7.46万元,较上年7.57万元减少0.11万元;会议费0.6万元,较上年2万元减少1.4万元;福利费8.75万元,较上年1.07万元增加7.68万元;日常维修费1.54万元,较上年1万元增加0.54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1万元,较上年38.07万元减少37.07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4.98万元,较上年20万元减少15.02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2.10万元,较上年20万减少17.9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5万元,较上年3.37万元减少0.12万元;以及其他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减少原因: 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坚持从严从实控制一般性支出,压减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政府采购总额33万元,均为货物类采购。较上年48.07万元减少15.07万元,减幅为45.67%,

政府采购预算减少原因: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相关规定,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医保局市本级2022年初资产总额201.55万元,较上年48.54万元增加153.01万元,增幅为315.22%。其中流动资产138.58万元,较上年29万增加109.58万元;固定资产净值62.97万元,较上年19.55万元增加43.42万元(通用设备42.24万元,较上年9.53万元增加32.71万元;家具用具20.73万元,较上年10.01万元增加10.72万元)。

流动资产增加原因: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增加。

固定资产增加原因: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和公车购置。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随州市医疗保障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6.65万元,比上年14.73万元增加1.92万元,同比(增加)11.53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招商引资的专项公务接待费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10万元,与上年10万元一致。

公务接待费3.30万元,比上年1.36万元增加1.94万元,增加143%,主要原因为:增加了招商引资的专项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5万元,比上年3.37万元基本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0,2022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比上年减1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购置公车一辆。


第三部分  随州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整体绩效目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巩固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完善医保制度体系;加强基金监管;实施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医药服务价格改革;提高经办服务管理水平;加强信息化建设。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群众满意度指标。

  二、项目绩效目标表


重点项目为医保专项,下分四个子项,根据实际需要设置质量、时效、社会效益、成本等绩效目标。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解释并对部门预算说明中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承担临时性工作任务的零星拨款收入。

3、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出。

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反应医疗保障待遇管理、医药服务管理、医药价格和招采管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等支出信息化建设(项):反映医疗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开发、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支出。

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反映医保基金核算、参保登记、转移接续等经办支出。

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局本级和所属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基本支出:指用于医疗保障局本级和所属二级单位人员工资支出和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医疗保障局本级及所属二级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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