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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 发布时间:2022-10-03 09:09
  • 信息来源:
  • 编辑:随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 审核:张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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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州市积极贯彻《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6〕73号),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机构数量、营收规模均快速增长,人力资源服务供给水平有效提升2021年全市共有46家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业机构,较2016年增加了23家;从业人数1525人,较2016年增加1232人;全年营业收入43629.51万元,较2016年增加29770.46万元,增长214.8%,其中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12家。

一、存在的问题

由于随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起步较晚,与省内其他市州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与随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还不适应,亟待加快发展,具体表现为:

(一)行业整体规模较小在机构总数和规模上,相对随州比较丰富的人力资源,目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数量规模小2021年,全市共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46家,产值4.36亿,相比荆门7.48亿、恩施13亿,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二)专业化程度不高。从总体上看,行业还处于粗放式发展阶段,机构同质化严重、高端产品缺乏、服务品牌较弱。大部分企业没有研发能力,人力资源服务和产品自主研发能力亟待提高;多数企业业务比较单一,主要从事招聘业务、劳务派遣高级人才猎头服务等个性化产品开发严重不足。

)市场联合监管体系有待完善。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对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行政许可时允许采取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同时加大事中事后监管。由于目前市场监管、税务、法院、公安等部门还没有实现数据共享和信息互查,联合监管机制还不顺畅,监管能力亟待提高。

(四)行业协会未发挥行业主导作用。随州市人力资源行业协会成立于2016年8月,是由随州市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介绍机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自愿组成,实行行业服务、行业自律管理的非营利的行业性、地方性社团法人。由于会员单位数量偏少,机构间竞争激烈,协会实体化、可持续运转存在困难,影响了全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良性竞争环境。

二、发展前景分析

(一)发展政策利好。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加快建设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要在人力资本服务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2018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是我国人力资源要素市场领域第一部行政法规,从立法层面明确了国家提高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水平的职责,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市场潜力较大。2021年全市常住人口为201.562010年216.22人相比,减少14.66万人,减少6.78%。与2010年相比,曾都区常住人口增加7.25万人;随县、广水市常住人口分别减少11.63万人、6.42人。在全市常住人口减少的情况下,主城区(曾都区)逆势吸纳周边人口,常住人口不降反增。人口市域内大量流动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了潜在的市场空间。

三、对策建议

)实施重大项目,为行业发展搭建平台谋划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建设,支持园区通过贷款贴息、政府购买服务等优惠政策,吸引人力资源机构入驻。充分发挥园区培育、孵化、展示、交易功能,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支持园区综合利用创新、创业、公共服务等平台,完善服务功能,实现资源共享、相互补充、共同发展

)加大扶持力度,形成促进行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制定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建立促进行业发展的政策体系,为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从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全方位地推动行业发展帮助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平等享受促进就业相关补贴政策,不断拓展投融资渠道,鼓励上市融资

(三)发展多元化、多层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群,增加人力资源服务供给;引导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细化专业分工,向价值链高端延伸。重点鼓励和扶持高级人才寻访、人力资源外包服务、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才评价、人力资源管理软件开发等特色业态和新产品快速发展。鼓励和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兼并、收购、重组、联盟、融资等方式,集聚优势资源,打造一批实力雄厚、影响力大、核心竞争力强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鼓励发展有市场、有特色、有潜力的中小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一批省内外信誉度高、专业化程度高、高端服务能力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

(四)大力支持行业协会发展,充分发挥协会功能。推动行业公平竞争、诚信服务、自我约束、健康发展。支持协会积极组织对内、对外的交流合作,参与行业信用评价、从业人员培训等工作,促进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拓展,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水平。

(五)积极推动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诚信建设。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档案制度,记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遵守政策法规、履行承诺、执行标准和规范以及社会投诉和监管部门奖惩等情况;组织实施我市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建工作,每年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服务信用水平、服务能力和服务绩效进行综合考评;对评选确定的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适当给予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奖励。同时,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对评定出的诚信服务典型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诚信服务氛围。(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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